全球安全治理是国际关系和安全研究新出现的研究范式,学术界对其内涵与实现途径等层面的研究仍然处于探索阶段。全球安全治理是全球不安全议程出现后,深化和扩展化的国际安全研究范式无法应对的背景下出现的。国际安全治理是全球安全治理实现途径的前提,非国家行为体和私人安保公司等越来越成为全球安全治理重要参与者。全球不安全威胁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安全治理中的权力结构和国际格局是全球安全治理的重要挑战因素。全球安全治理的发展和推动力在于联合国和大国协调政治。
冷战结束后,传统国际安全研究的泛化和深化,全球化深化和全球不安全现象增多,国际安全研究泛化和深化的新范式无法解决全球不安全现象,全球安全治理范式出现。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全球化和全球性问题的出现,单个主权民族国家无法独力解决出现的全球性问题,多元行为体共同参与合力解决全球性问题的全球治理出现了。全球性问题和全球治理的出现,在安全领域体现的是全球不安全现象的产生,全球不安全议程,是传统的国际安全机制和范式所无法解决的,一种新的安全范式,全球安全治理范式由此出现,成为当前国际关系学界安全研究的重要层面。
全球安全治理超越了传统的国家安全与国际安全视域,是目前安全研究和国际关系研究重要话题。但人们对全球安全治理的内涵、目标以及实现方法,并没有取得一致。本文正是基于这种全球安全治理研究混乱的背景,从全球安全治理的缘起出发,试图对全球安全治理的内涵目标、实现方式和挑战以及应对进行一个系统论证,以期实现对全球安全治理的一种完整逻辑理解。
全球安全治理是21世纪以来出现的一个新的研究领域。全球安全治理一方面来源于冷战结束后国际安全结构的变化、全球化与全球性问题的出现导致全球不安全产生以及全球不安全的全球解决意识;另一方面,旧的国际安全观念尽管在冷战结束后向深度和广度层面扩展,但这些新发展的国际安全研究范式框架也无法有效解决新的全球不安全现象,全球安全治理的模式由此出现。全球安全治理模式,体现了安全供应的全球公共物品特质,安全的社会性、多元参与性以及安全的人本主义和星球主义的特征。[1]
冷战结束以来,传统国际不安全因素并没有根除,新的全球不安全因素迅猛出现,是全球安全治理范式出现的首要因素。
首先在传统的国际不安全方面。必须注意到,冷战的结束并没有消除传统的国际不安全因素,相反,这些因素成为后冷战时代国际冲突甚至国际战争的重要根源。尽管冷战的结束使得国际体系层次的不安全因素因为苏联的解体而得以解决,大国之间的直接对峙冲突的威胁因而消除,但国际社会并没有如西方乐观主义所期待的那样,成为民主下的和平,世界仍然动荡不安。冷战时代两极掩盖下的种族、民族冲突和边界冲突在失去美苏两个超级大国的管控后迅猛爆发出来,成为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冲突的直接根源,索马里内乱、卢旺达种族大屠杀以及南斯拉夫解体等乱象,就是其中的重要表现。此外,伊拉克入侵科威特、美伊战争、科索沃战争等常规战争的出现,更是将这种乱象提升到国际战争层次。其中,夹杂着发达国家与不发达国家间的南北冲突等结构性因素,又使得冲突复杂性增强。
其次在全球不安全威胁方面。随着全球化的出现,许多全球性问题也随之而来,全球不安全威胁凸显,这些威胁更多体现的是传统政治军事冲突之外的非传统安全威胁。全球性问题带来的全球不安全威胁来源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跨国安全威胁,这主要体现在跨国认同、跨国犯罪和跨国社会威胁等方面。跨国认同威胁体现在跨国人员流动带来的国际移民、难民等跨国认同威胁,跨国犯罪威胁是国际走私、毒品、人口贩卖等国际犯罪威胁,跨国社会威胁是跨越国界的宗教、文化、文明等软性敌视敌对威胁。二是生态环境威胁,这主要体现在濒危物种的灭绝、环境污染、森林退化、水资源匮乏、气候变暖等生态环境威胁等方面。三是疾病传染病等全球公共卫生威胁。四是恐怖主义。人员流动、生态环境、疾病传播与恐怖主义等,构成了新的非传统威胁的全球不安全的重要来源。[2]
上述传统的国际不安全威胁和新的非传统的全球不安全威胁交织在一起,是传统现实主义关注战争与和平问题的均势理论无法解决的,国际安全研究者开始寻找新的理论范式,来试图应对这种后冷战时代新的安全局势,安全研究由此进入到扩展式的国际安全模式和深化式的批判性安全模式和人类安全模式阶段。
扩展式的国际安全模式主要代表是以巴里·布赞为代表的哥本哈根学派。哥本哈根学派出现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面对越来越多的非传统安全议程,该学派首先强调扩大对安全概念的解释和理解。在对安全指涉对象层面,该学派从国家层次向内扩展到社会层次,指出了社会安全和认同安全的议程,向外则将指涉对象扩大到地区层次,强调对地区安全的分析。通过安全化概念的提出,哥本哈根学派将非传统安全威胁纳入安全议程,填补了后冷战时代非传统全球不安全议程应对的理论空白。[3]尽管哥本哈根学派开始超越国家中心主义的视域,将安全指涉对象扩展到社会和地区层次,将安全威胁范围扩大到非传统全球不安全威胁领域,但不能完全涵盖全球安全的内容,无法对全球不安全应对做出充分理解。
广义的批判性安全研究范式包括女性主义、后殖民主义、后结构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安全研究。其基本特点都是突破了国家中心主义安全视域,深化了对安全主体的理解。狭义的批判安全研究来源于法兰克福学派的新马克思主义,在冷战后的英国特别兴盛,主要体现在以肯·布思为代表的阿博利斯维斯学派批判安全研究。批判安全研究以解放作为核心概念,重视对主体间维度的分析,将个人安全置于国家安全之上,认为国家并非是安全的可靠提供者,相反,解放的威胁可能来自国家。与哥本哈根学派的安全化不同,批判安全研究是政治化安全,以此表明安全是政治的和生成的,人的威胁来源也是政治的和生成的,必须却除传统安全议程中的国家和军事为威胁的主导性观念,方能实现解放。[4]批判性安全对将扩展性安全的去国家中心主义向前推进了一大步,深化了对安全的理解。
人的安全来源于1994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发布的《人类发展报告》,该报告首次提出了人的安全的概念,指出人的安全是人免于暴力和匮乏威胁的自由。人的安全观念指出了人受到的不安全威胁来源不仅仅是传统的军事安全威胁,还包括政治暴力和非传统的威胁。由此,狭义的人的安全观念关注对人的政治暴力威胁,即国家和其他有组织的政治行为体对人的安全威胁。广义的人的安全观念关注的不仅仅是政治暴力,还包括免于匮乏、贫困和不发展的威胁的自由。[5]人的安全观念将安全的关注从传统的民族国家转移到人,大大深化了对安全的理解。当然,对人的安全的批评者认为,人的安全将安全议程关注到人,不可能将其他的安全不安全威胁与人的安全威胁即暴力威胁相联系,也就是说,贫困、环境恶化、传染病等直接的安全威胁无法与暴力直接联系,因而,仅仅免于暴力威胁,人的安全也就无法完全实现。
哥本哈根的安全化理论、批判安全研究的解放理论和人的安全研究的免于暴力与匮乏理论,从各自的视角超越国家中心主义安全范式,深化了对传统国际安全的理解,但他们都无法完整地对当代全球安全的不安全威胁进行有效理解,为此,为了有效应对全球不安全公共物品供应不足的问题,一种新的安全范式即全球安全治理的范式出现了。全球安全治理指的是主权民族国家不再仅仅依靠传统的本国军事力量自助来实现政治和国家安全,而是民族国家和多元行为体合作,共同提供安全公共物品,应对全球不安全,实现全球共同安全。[6]
由此可以看到,全球安全治理首先体现的是全球安全公共物品的特征,而不仅仅是国家安全。全球化时代下的全球不安全问题出现,单个主权民族国家无法独立应对,民族国家和非国家行为体共同合作,共同参与安全治理,提供安全公共物品。其次,全球安全治理是合作安全。传统国家安全是主权民族国家自助式的军事和政治安全,国家不受外部军事威胁,领土政治主权完整,国家安全由此实现。全球安全治理是民族国家和民族国家之间、国家和非国家行为体之间等多元行为体合作实现的共同安全。再次,全球共同安全体现的是多维的安全目标,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民族国家本身,而是包括人的安全、环境安全、文化安全、国家安全和跨国安全等层次。[7]最后,人的安全、社会文化、生态环境安全等内涵目标,体现了全球安全的人本主义、安全的社会性和安全的星球主义等特征。
传统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研究中,安全本体就是主权民族国家,安全内涵就是国家军事安全,安全的实现目标就是没有外部军事威胁、国家领土与主权完整。哥本哈根学派将安全主体从国家扩展到地区安全,将安全内涵扩大为包括军事安全在内的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和环境安全五种。批判安全和人的安全是对传统安全的深化,前者强调政治化安全和人免于种种暴力的自由与解放,后者则强调包括免于贫困与不发展在内的自由。总体上,全球安全治理的内涵与目标,主要包括人的安全、环境安全、国家安全、文化安全和跨国安全五个层面。
人的安全是全球安全治理的基本内涵与目标。人的安全把人本身看作是安全的主体和目标,超越了传统的现实主义国家中心的范式。阿博利斯维斯学派批判安全研究把解放看作是人免于政治暴力和其他组织暴力的自由,实际上是指人的安全实现;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把人的安全看作是免于暴力和匮乏威胁。总体上,人的安全的前提在于,尽管国家仍然是安全的提供者,但国家安全并不是人的安全的充要条件,甚至有时候国家是人的不安全威胁的来源。具体说来,人的安全威胁来源于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由于全球化进程许多新的非传统安全威胁出现,与传统安全威胁叠加在一起,构成人的安全威胁来源。[8]具体说来,人的安全威胁包括人员流动、全球卫生健康威胁、全球犯罪威胁、金融市场不稳定、劳工市场不稳定、贫困、冲突和发展问题等层面的威胁。
在治理领域,人的安全观念在联合国体系中广泛使用。如前所述,1994年联合国发展报告以“人的安全新维度”为副标题,是人的安全观念的里程碑。该报告提出了人的安全七个要素,即经济、食品、卫生健康、环境、个人、社区和政治安全。在国际发展援助和人道主义危机援助中,人的安全是首要关注。一些国家,比如加拿大,将人的安全作为外交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加拿大是首个宣布禁止使用地雷的国家,1998年更是和挪威等国家一起,成立了人的安全网络。人的安全网络倡导全球政策以人的利益优先。[9]2004年欧盟的欧洲安全能力报告以 《欧洲人的安全学说》为题,表明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接受人的安全观念并开始在政策中践行该观念。
环境安全是全球安全治理的另一个基本内涵与目标。早在20世纪70年代,人们就注意到环境与安全的联系。到20世纪90年代,随着全球化的深化和全球环境变化,环境安全成为重要的安全议程,比如全球气候变暖导致的海平面上升将使沿海国家领土面积减少,并导致人口迁移,由此影响国家安全;此外,气候变化也可能因为影响国家经济增长和减少国家合法性而影响国家安全。总体上,环境安全的威胁来源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即资源能源威胁、森林退化和生物多样性威胁,水安全威胁,全球气候变化和臭氧层破坏等。[10]从环境安全威胁来源可以看出,环境安全与人的安全和经济发展安全密切相关,同时,环境安全也是整个星球安全普世主义的重要内涵。
在具体研究领域,环境安全包括七个重要主题:一是资源稀缺性与暴力冲突主题,资源稀缺性原因在于资源供应减少、资源需求增加和结构性原因三个方面,由此导致冲突。二是环境富饶与冲突主题,该主题研究者关注地方局部资源的丰富导致暴力冲突。三是政治生态学,环境冲突是政治生态学的核心研究主题之一,由此成为环境安全研究重要组成部分。四是人的安全研究,人的安全研究的一个重要维度就是环境安全与人的安全关系,由此也构成环境安全研究重要组成部分。五是生态安全,生态安全关注生物圈的存续。六是女性主义环境安全。七是环境、冲突解决与和平建构,环境维和的核心主题是环境有助于和平。[11]
国家安全是全球安全治理的核心内涵与目标。传统安全研究中,国家是主要(有时甚至是唯一)的安全指涉对象。国家通常与主权价值维护时使用武力相联系。从国内层次看,国家是合法武力的垄断者,强制秩序提供者。从外部关系看,国家与其他主权国家在国际无政府状态背景下共存。国家安全,传统上包含了对外的军事和对内的警察层面。总体上,国家安全最重要的维度体现在军事、政治、经济和社会四个层面。军事安全维系主权领土完整,使国家免受外部军事威胁;政治安全维系政治制度和社会稳定安全,使国家免受权威和合法性挑战;经济安全维系国家发展与福利安全,使国家免受匮乏和合法性挑战;社会安全维系文化认同和社会稳定,使国家免受族群冲突挑战。全球化时代,部分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发展滞后、政治腐败导致治理失能,国家权威和合法性受到严重挑战,成为西方所谓的“失败国家”。西方国家由此而对这些国家进行所谓的人道主义干预,国家安全丧失殆尽。因此,全球安全治理时代,国家权能的增强和国家治理责任的实现,其重要性尤为突出。
文化安全是全球安全治理的重要内涵与目标。全球化是一种多维度的进程,随着全球化的深化,文化全球化成为一种重要的现象。在全球文化交流与交往进程中,尽管多元文化主义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但文化不安全威胁仍然凸显。首先,文化帝国主义的存在,随着全球化进程侵蚀其他文化。以美国为首的西方文化在国际社会处于优势地位,随着全球化进程侵蚀其他文化。其次,美国文化的优势地位,促使“美国化”现象产生,即美国之外的其他国家中部分精英和公众,仰慕、学习美国文化甚于要求美国化的进程,美国化现象成为文化不安全重要来源。再次,文化霸权主义和美国化现象与美国对外推行的“民主”、“自由”促进的外交政策相结合,加深了美国和西方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文化冲突,成为全球文化不安全重要根源。因此,全球安全治理,文化安全保护、维护国际社会多元文化共存,避免国家存在而文化销蚀现象出现是全球文化安全治理重要性所在。
跨国安全是全球安全治理的直接内容与目标。跨国安全威胁是全球安全威胁的直接来源和动力。正是全球化发展和全球跨国不安全现象的出现,促使传统国际安全走向全球安全阶段。如前所述,传统国际安全关注的是主权民族国家及其军事政治安全性质,跨国安全则是各种形式的非法跨境运动,即非传统安全。跨国安全威胁主要体现在这样几个方面。一是跨国有组织犯罪。尽管跨国有组织犯罪早已存在,但全球化时代随着人员跨国跨界流动和信息流动的便捷,迅猛增加。二是国际恐怖主义。国际恐怖主义在20世纪70年代以来业已存在,随着冷战结束和信息传播技术发展,其发生越来越多、影响力越来越大,特别是“9·11事件”以来反恐一度成为国际社会主要目标。三是非法移民成为各国认同安全和社会安全重要威胁。四是传染病导致人的安全威胁。五是环境恶化也是一种重要跨国安全威胁。[12]跨国安全威胁由于其超越国家边界,单个国家难以独力应对,直接导致全球安全治理供应的需求。
全球安全治理,由于其不安全产生的性质,有的是单个国家逐渐意识到并接受和践行其规范的,比如人的安全,其理念和规范就是联合国首先提出并倡导实践的;有的是由于其威胁的跨国性,单个国家无法独力应对,需要全球合作治理的,如环境安全和跨国犯罪安全等。全球安全治理由于其直接应对的是非传统安全范畴议程,所以传统国际安全治理的实现,是全球安全治理实现的前提,另外,联合国组织的机制治理和大国协调,多元行为体与公私伙伴关系的出现以及私人安保的作用,都是全球安全治理供应的重要来源,从不同方面体现了全球安全治理的实现途径。
国际安全关注的是传统的国际战争与冲突议程,目标是国家安全和国际和平的实现。从历史进程来看,国际安全研究范式经过了三个阶段,即二战至20世纪70年代末,以经典现实主义战略研究为标志,关注目标是冷战和核武器等新问题,国际安全囿于美苏核武器和军事对峙,避免美苏大战是重要安全目标;70年代末到90年代初冷战结束,是以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为代表的安全研究,新现实主义更是直接指出,国家关注的是安全而不是权力,如果追求权力而需要冒不安全的风险,国家就可能选择强制而不是战争,同时,安全议程开始由政治—军事聚焦点向其他方面扩展;90年代以来是第三阶段,更多议程纳入安全研究,新安全研究范式如建构主义、批判性安全研究和女性主义等出现,新安全理论如哥本哈根学派和解放性安全理论等出现。[3]
国际安全研究范式演进三个阶段对应的就是国际安全治理转向全球安全治理的进程。冷战时期国际安全尽管针对的是核武器和美苏对峙导致大国战争,但由此而确立的一系列安全机制成为国际安全治理重要来源。首先是联合国安理会,尽管由于美苏对峙使得安理会作用影响受到限制,但安理会在促进军备控制和维护和平方面的作用仍然得到重要发展,联合国在维护世界和平的作用一直得以发挥,联合国机制是国际安全治理直接来源。其次,各种军备控制条约的产生,特别是核不扩散机制和各种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控制条约的出现,是国际安全治理重要制度支撑。再次,各种地区组织比如欧盟、非盟等也成为国际安全治理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国际和地区层次安全治理机制的存在,是当代全球安全治理产生和发展的前提和内在支柱。
联合国的重要使命就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根据联合国宪章第六、七章规定的和平解决争端以及对和平的威胁、和平的破坏和侵略行为的应对办法(第33条至51条),安理会调查任何争端或可能引起国际摩擦和争端的情况,判断该争端是否足以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据此决定是否以武力或武力之外的解决办法解决争端,以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为了维护和平,冷战时代就开始了维和行动,由此设立了多支维和部队。联合国在传统国际和平与冲突预防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联合国安理会维护国际安全作用的发挥,体现的是大国协调机制,即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在国际安全等事务领域的合作与协调。
后冷战时代,联合国维和行动也开始转型,出现了由传统国际和平到包括非传统安全在内的全球安全治理转向。首先结合传统安全与非冲突安全预防的两个方面行动,一是新的人道主义救援和监督选举等行动的出现,二是提出了预防性外交等行动措施,以期事先对动乱国家或地区进行维和。其次在非传统安全事务领域,设立标准或措施和进行安全治理是联合国安全治理的重要举措。比如人的安全理念及其行动,最初就来源于联合国,随后在一些国家和国际组织中践行。在全球发展与贫困减少问题上,联合国的行动和措施都是与国家善治和全球安全治理等措施紧密相关,千年发展目标和2030年可持续发展项目,深化了联合国在非传统安全治理方面的联动举措。此外,在全球气候治理领域,联合国也发挥着重大推动作用。[3]总体上,联合国是全球安全治理的重要推动者,其内在机理是大国协调。
在联合国与大国协调之外,非国家行为体越来越多地参与全球安全治理,多元行为体与公私伙伴关系形式成为全球安全治理的重要途径。后冷战时代,随着非国家行为体的参与,国际安全方面行为体日益多样化,安全治理层次也朝着多元化发展。具体说来,在包括全球安全治理的全球治理各个领域,国际组织吸纳了非政府组织和全球公民社会以观察员等身份参与组织运作,针对包括安全议程等各项专业议程提供有别于民族国家思维的观点。以联合国为例,根据联合国宪章规定,区域组织可以自行或在联合国授权下,采取适当措施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1993年联合国和西非国家共同体在纳米比亚维和,是国际组织间伙伴合作维和的例子。公私伙伴关系模式还体现在议程合作和新运作模式方面。不同国际安全组织根据冷战后全球安全议程变化特点,在相似领域展开合作。在运作模式方面,当代许多非政府安全论坛的兴起和“二轨”外交形式等出现,也是多元行为体和公私伙伴关系全球安全治理途径的重要体现。
私人安保组织使用的不断增长,其形式远远超过了个人保镖的作用,广泛地用在地方矿产、油田、工厂和其他海外产业以及当地精英安全的保护方面。私人安保组织条件良好,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准军事组织,它们受雇于精英、跨国公司甚至某些政府,成为当代全球安全治理的一部分。[4]
与其他领域的全球治理一样,尽管多元行为体参与全球安全治理路径和方式越来越多,但全球安全治理中,传统的国际安全治理仍然处于核心位置,国家和政府间组织的重要性仍然是不言而喻的。非国家行为体的参与作用,特别是在新安全议程中作用也将越来越重要。
作为应对新兴出现的全球不安全问题的全球安全治理,新世纪以来取得了不少成效。在人的安全领域,人的安全规范越来越为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所倡导,人道主义干预和经济援助也在此领域取得不少成效。在环境安全领域,从《京都议定书》到《巴黎协定》,国际气候治理取得很大进展。在国家安全领域,保护的责任等规范不断得以扩散和接受。在文化安全领域,多元文化共存成为国际社会重要共识。在跨国安全领域,2001年以来全球反对恐怖主义和跨国犯罪治理取得许多重要成效。尽管如此,国际社会要真正实现全球安全治理,仍然存在许多重大挑战。
众所周知,全球不安全威胁涵盖了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一方面,这些不安全威胁包括广泛威胁到整个星球安全的气候变化和核武器。气候变化使得全球变暖,海平面上升,危及沿海国家领土安全和全球发展安全,而人类的核武库完全使用的话可以多次毁灭星球。这种广度的全球不安全威胁既涵盖了地球的生态系统和地理化学系统,又涵盖了大气系统和海洋系统,[15]同时又体现了复杂性特征,由此使得这种广度的全球安全治理的实现需要各个国家特别是大国的通力合作才可能实现。但人类社会集体行动的外部性特性使得这种程度的安全治理的实现存在不确定性。另一方面,全球不安全威胁既包含了传统安全威胁,又包含非传统安全威胁;既包含国内安全威胁,又包含了国际安全威胁;既包含了显性威胁,又包含了隐形威胁;更重要的是,有些威胁相互联动和全球外溢,更是全球不安全威胁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的重要特征。全球不安全威胁的这种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特征,使得安全治理的优先次序的确定首先就是一个竞争性议程。其次,威胁来源如此之多,安全公共物品提供就是旷日持久的谈判。此外,安全治理协议和规范的践行和监督也存在重要挑战。
全球治理中权力特征首先体现在权力的分散性和霸权治理衰落。其次,全球治理结构权力中的分散性又与权力的共享性交织在一起,使得权力性质的社会性、责任性和发展性特质明显。[16]全球安全治理中的权力状况承接了全球治理中权力特征,又呈现自身特点,其明显特点是联合国权力权威在国际和平行动中的作用发挥很重要。
由此,在全球安全治理中,存在这样几组权力关系的挑战。首先是美国霸权与联合国权力权威的关系。美国霸权利益并不等同于全球安全治理,联合国权力和美国权力关系挑战全球安全治理。其次是美国权力和大国协调权力关系。国际安全治理的实现很大程度上是大国协调,美国霸权和大国权力关系挑战国际安全治理。再次就是国家行为体和非国家行为体特别是私有安保公司之间权力关系。非国家行为体和私有安保公司在全球安全治理中作用发挥,国家行为体态度和国际政府间组织态度很重要,相互之间权力关系挑战全球安全治理。最后就是民族国家战略行为与特定安全治理中权力发挥问题也挑战全球安全治理。
包括全球安全治理在内的整个全球治理的实现,都是在国际关系和国际格局变化下进行的,国际体系和国际格局的变化影响全球安全治理的实现。国际体系与国际格局具有相对稳定性,其影响全球安全治理主要体现在国际规范与制度变化、大国政治和特定事件。国际规范和制度变化是体系层次影响全球安全治理的首先因素。规范和制度变化因素主要体现在联合国机制中,比如联合国人权标准和劳工标准出现及相关监督机制的设置,对人的安全和工作安全的标准和规范具有重大意义。
大国政治是全球安全治理的重大影响因素。首先,联合国安理会就是大国协调的直接表现,维和行动和联合国层面的安全治理行为体就是大国政治。其次,大国利益冲突的地区或安全领域,其地区安全或相关领域安全的实现,需要大国协调。最后,大国的战略偏好于相互关系,直接影响重要安全议程的推进。众所周知,2016年巴黎气候协定的签署直接得益于中美合作。特定的国际事件发生,对全球安全治理也具直接影响。2001年后美国战略转向反恐,此后,反恐议程主导了整个布什总统时期的安全战略和全球安全的重要议程。2018年4月以来,美国对中国发动贸易战,直接影响了国际经济安全。
针对全球不安全现实和全球安全治理的挑战,有学者提出了全球安全治理的三种可能前景:即文明的冲突、即将到来的无政府状态和世界主义治理。[17]文明的冲突是指各个文明集团强调文化认同作为合法性,在国内外保护文明,导致相互冲突和全球不安全。无政府状态则是指国家衰微、全球治理缺失的可能动向。世界主义治理则是以全球伦理为基础,以人道主义为指向,以民族国家和地方政府为根基的跨国治理的实现。毫无疑问,全球安全治理的未来不可能直接对应三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更多是三种情况的混合体,且仍然会是在联合国和大国协调为主轴背景下,不断妥协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