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杨永贵
背景: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被学校强迫实习了一星期,不止一次有了想死的念头。”在微博上,山东聊城大学学生写下一封“求助信”。这位学生透露,学校要求数百名大三同学寒假期间到昆山康佳电子有限公司、苏州佳世达科技有限公司实习。(1月23日 央广网)
简单地在百度中搜索一下“强迫实习”“大学生”等关键字,会发现此次爆出的聊城大学事件绝非个案情况。历史总在重演,而我们却从未想办法去改变。大学生一步步沦为学校的赚钱工具,即使一次又一次地被媒体曝光,却只是几个秋冬轮回后,文人愤青纸墨上的一笔素材。那此类事件禁而不止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
其一,为金钱利益的驱使。统观近些年发生学生被强迫实习的事件,学校往往以毕业相威胁,借实习之名,通过中介或者自行与各大工厂企业签订名义上的教学合作协议,将学生“卖”给公司、企业作为廉价劳动力,而且从事的往往是一些无技术含量又与学习专业不符的工作。对于此类工作,一方面需要加班,另一方面需要大量的劳动力进行重复工作。如果说让工厂企业招纳社会员工,那么企业需要负担的成本是无比巨大的。但大学生的确可以“完美”地解决劳动力问题以及成本问题,相比较社会人员来说,不仅工资低,还不用为其缴纳社保,如此一来驱使很多企业、工厂积极地向一些学校寻求此类合作。对于学校或部分对学生具有掌控权利的老师而言,首先大学生实习就是教学的一个必不可少环节,现如今一方面企业需要大学生实习,另一方面学校或者某些教师还有可能从企业、工厂获得部分利益回报。两者一拍即合,为了自己的利益,学生在他们眼中就变成了为自己赚钱的“工具”。
其二,迟迟未到的禁令。我国教育讲究教学与实践结合,学校与企业、工厂合作的教学模式,正因如此,才有着许多职业院校甚至普通高校打着“实习”的名义让学生充当廉价劳动力,这种现象的出现反映的是高校的监管不力。像河南某职院学生到富士康实习这一事件也是被媒体曝光,但是如今只能查询到相应的事件报道,关于后续对学校处罚或者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并没有见到。有的或许仅是一纸“责令”,有的只是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等无伤大雅的官方话语。没有具体的处罚不足以让人畏惧,无所畏惧导致的便是此类事件的恶性循环。大学生是国家未来的中坚力量,如此这般地“卖身实习”不利于大学生的身心成长。所谓“乱世当用重典”,只有通过中央政府部门发布全国性的立法禁令方是杜绝此类事件的最好方案。不仅如此,禁与罚还需对应,应该确定事件责任人,对责任人形成详细的问责标准以及严厉的惩罚措施。
大学,应该是一片远离社会纷扰的净土,而大学生也绝不应是学校的赚钱“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