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宇
(吉林警察学院,吉林 长春 130000)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已成为当下我国建设发展的新目标,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然选择。笔者认为,有必要从国家治理现代化这个维度出发,分析当前公安工作的新形势,探讨新时代公安院校人才培养的新特点,进一步阐释公安院校人文教育的内容、意义和路径。
新时期我国国家治理的主要着眼点不再是物质产品供应短缺和不足的问题,而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具体体现为两个方面的基本立场:
人民为中心的立场。无论是完善国家治理体系还是提升国家治理能力,说到底都是要构建出符合“以人民为中心”的制度体系,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的效能。在这一过程中,人永远是最主要的元素,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发挥人民的首创精神,既让人民参与现代化的进程,又让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公平正义的立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国家治理的出发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使人民群众的公平意识、民主意识和权利意识不断增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方面有利于促进不公正问题解决,另一方面有利于控制利益博弈恶化,促使发展成果更加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从这两个基本立场出发,国家治理现代化概念下的警察社会治理的方式依靠的不再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自上而下的消极治理方式,更多强调的是警察与公众的横向沟通、平等协商。因此,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警察执法过程中做到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关注人的尊严、保障人的权利、尊重人的价值,把法、理、情融于执法中,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然而当前,命令、强制、处罚等被动应付型执法在我国警务工作中仍旧频频出现,暴力抗法、处置不当、冤假错案在人民警察执法中仍时有发生。这些不和谐现象的背后除了社会矛盾日益复杂、警察职责权限厘定不清等客观原因外,警察执法中缺少人文情怀是重要因素之一。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从公安队伍建设入手,给予长期的持续性的关注和系统性的培育,旨在培养预备警官的公安警察院校责无旁贷。
人文教育的核心是认识和探究人的本质,关注对人生的目的、意义和价值的诠释,并最终将对人的尊重、理解以及宽容内化于心。作为培养预备警官的摇篮,公安院校应该把人的教育作为灵魂贯穿于人才培养始终,重视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人文情怀和人文意识,这对学生正确认识未来警务执法工作的使命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从未来执法要求出发,公安院校警察人文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对个体生命的尊重是实现社会平等与公正的前提,对人的平等权利的认同,对生命价值的尊重,不仅是公民的的基本素质,更是执法者必备的职业素养。作为未来的执法者,公安院校学生如果在校期间就能从人文精神的层面理解并内化这一思想,做到心存敬畏之心,深刻认识生命的价值,体悟平等的意义,这将使他们在日后的执法工作中受益匪浅,也必将大大推进文明执法、柔性执法的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
在我国,人民警察的工作性质决定其角色的多重性:一方面,作为公权力的执行者,人民警察使用执法权力行使职业使命;另一方面,作为公共服务型人员,其工作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与人民群众联系密切;同时,作为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警察又随时面临着生与死的考验。因此,帮助学生深入理解警察核心价值观内涵,使其逐步明确理想人格的基本内核,进而内化为他们追求和塑造完善的理想人格、践行职业的内在要求是公安院校警察人文教育的应有之义,这对国家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意义尤为重大。
忧国忧民在传统人文精神中是一以贯之的思想内核,人格的完善是基础,而治国而平天下才是终极的目标。公安院校警察人文精神教育中,同样也需要这种情怀教育。这种教育既包含着对党、国家、民族的忠诚教育,更应包含对人民和百姓的民本教育,即“人民情怀”教育。“人民情怀”就是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对百姓常怀感恩之心、感激之清,视百姓如父母、待百姓如亲人,情系群众、感恩群众、敬畏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人民警察的职业要求,更是人民警察的职业信仰。
近些年,以就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观念造成高校在人才培养中一味重视职业技能的培养,低估、忽视人文教育的功能和价值。公安院校同样也存在这个问题,往往重视对于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教育与训练,从而造成客观上人文教育的边缘化,造成学生人文素养的欠缺和单一的人文价值观念以及浅薄的人文情怀,这与其良好的警务技能、鲜明的职业特质形成很大反差。结合未来国家治理现代化对于警察执法的新要求,公安院校应高瞻远瞩、着眼长远,重新树立回归人文的教育理念,从顶层设计、教学安排、课堂改革、文化建设等方面综合施策,加强人文教育,培养既能掌握过硬公安知识技能,又具有良好人文情怀、人文精神的学生。
当前,要弥补公安院校人文精神教育的缺失,必须首先树立专业技能与人文教育并重的教育理念。华中科技大学前校长杨叔子才曾深刻地阐明了专业技能培养和人文教育的关系:“大学的主旋律应是‘育人’,而非‘制器’。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相通相融则‘育人’,相隔相离则‘制器’。”解决这一问题,公安院校在顶层设计上应首先明确人文教育警务人才培养中的重要地位,进行全面系统的规划与设计。在课程定位上,把人文课程与专业学科建设统一起来,把人文课程与人才培养目标相结合起来,确立人文课程的应有地位;在课时安排上,保证人文课程足够的教学时数;在课程管理上,实行严格的学分制,把人文课程成绩作为衡量学生学业水平的重要指标;在科研力度上,实现人文课程和专业课程教师基本相同的无差别待遇。同时,开展人文教育宣传活动,使人文教育的重要性及紧迫性深入人心,并将人文教育融入日常工作中。
在人文教育类课程课堂教学中,教师应积极进行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避免把人文类课程作为纯粹的“知识”来教学。一方面改革教学方法,可以开展专题讨论,在学生广泛参与的争鸣中受到启发、激发省思,也可以采用情境教学法,让学生在完成规定任务的过程中,有机会切身接触、体验、判断,将学习得来的信念内化为价值、情怀。另一方面,丰富教学手段,充分利用影像、视频、网络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更加形象直观地对学生进行人文教育。受办学经验和行业办学的限制,公安院校人文教育的师资基础通常比较薄弱,因此应注重对师资力量的培养,将“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创造条件培训提高学校相关教师专业底蕴和人文修养的同事,积极打破行业和办学壁垒与一些人文基础雄厚的地方院校开展合作交流,将人文大师和名师请进公安院校,为师生拓宽人文眼界。
更应被重视的是,公安专业类课程亦应在专业教育的基础上深入挖掘、充分发挥其人文教育的功能和优势,教师应深入挖掘专业课程中蕴涵的人文精神、承载的人文价值,将人文关怀贯穿于课堂的始终,对学生潜移默化地进行人文教育。
素质和情怀的养成是长期的系统的工程,人文教育的渠道不应拘泥于课堂教学,它可以有更加丰富多彩的形式。校园文化是青年学生接受人文教育的最好沃土,能让学生在充满理性的同时,又充满人文关怀,从而起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效果。由于具有公安职业教育的特殊性,公安院校在校园文化创建上需要的形式上彰显公安院校特色,内容上贴近警察人文精神。第一,加强文化硬件建设,如在校园内塑名人雕像、建博物馆等景观和环境,形象直观地进行人文教育;第二,积极开展第二课堂,邀请校内外教师、专家、英模进行进行人文讲座、演讲,让学生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内化人文情怀;第三,充分发挥学生社团作用,成立读书会、文化沙龙、艺术团等,提升学生的文化品味;第四,重视学生课外实践,组织学生参加公益活动、社会调查、短期调研的活动,全过程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精神,为提升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提供有力的文化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