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明 王海梅
(1.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江西南昌 330200;2.新疆阿克陶县农业局,新疆阿克陶 845550)
1.1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的功能 为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完成,阿克陶县县成立了由主管农业的副县长任组长、相关单位组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负责全县农业标准化生产的推进和指导,负责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示范基地建设及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和安全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对本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1.2 农产品质检体系项目建设工作
1.2.1 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情况 2015年10月,阿克陶县充分利用自治区项目资金建成799.9 m2的检测实验室,前期已装修完成,但由于不适应检测工作要求,2017年实验室重新进行改造。2015年到2016年底,先后采购20多台(套)监测仪器及农残速测仪。2017年又补充了10台设备,现设备已安装调试结束,已经可以正常工作。
1.2.2 努力提高检验检测专业技术队伍检测能力 2015年以来派遣多名骨干到自治区参加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培训。目前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有序开展,每月至少开展1次农产品检测,在重大节假日还要进行抽查。
1.2.3 强化执法监督 阿克陶县成立了农业执法大队,人员暂时从农业局、种子管理站、植保站等部门抽调15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种子、农药等进行监管,每年开展20次以上联合执法,根据情节对违规部门和经营单位给予罚款、没收、查封等处罚。
1.3 加强农药管理方面
1.3.1 加强农药经营市场和农药使用环节的监管 针对农业用种、用药、用肥高峰期及农资销售旺季的实际,切实做好农资打假护农行动工作。每季度至少开展农资市场检查3次,全县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有力地净化了农资市场,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
1.3.2 加强高毒农药定点经营门店管理 全面落实《自治区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监管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工商局关于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精神,对全县农药经营单位进行了细致有序的筛选。通过各农药经销商申请,农业局逐一审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安全第一,优中选优,动态管理”的原则,阿克陶县已通过审查的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2家(新疆农佳乐农资集团公司阿克陶县分公司硝基复合肥定点经营单位,阿克陶县庄稼医院硝基复合肥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基本完成高毒农药经营单位布局。
1.3.3 强化宣传培训 一是印发“38种禁用高毒农药名单”和“19种限制使用农药名单”、农业部等五部委第1586号公告500多份,并在各农药经营店门面张贴。二是组织农业科技专家小组,分赴蔬菜生产基地进行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和现场指导,通过“明白纸”“操作卡”形式,指导和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按照标准组织生产,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守法意识和责任意识,并先后向相关菜农免费发放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资料1 000余份。
2.1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不健全 阿克陶县虽然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机构,但是存在活动经费不足,检测设备老化、损坏、淘汰和利用率低的问题,不能满足快速、准确、批量和全过程监测的要求。监管体系不健全、检测手段落后,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各环节的有效监控产生严重影响。
2.2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水平低,检测设备落后 阿克陶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实验室近期改造结束,设备刚安装调试完成,检测人员是从现有人员中抽调组成,所以,专业技术水平低,设备使用率低,高精度检测仪器闲置而无人操作。
2.3 农产品质检体系项目建设缓慢 阿克陶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项目2015年启动,截至目前,项目基本竣工,但还未验收。检测站至今还未通过“双认证”考核,但由于南疆地州维稳压力大,人员驻村、下沉,项目整体推动较慢。
3.1 认真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职责 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并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规划,依法监督和管理检测机构考核认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检查等工作。
3.2 创新管理模式,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 以工作通报、督办、考核为主要抓手,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在同级相关部门之间,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联合监管制度,形成以农业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为主的联动工作机制。
3.3 引进先进检验检测技术和方法 在引进先进技术的基础上,结合阿克陶县农产品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阿克陶县乡的检测技术和方法,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目前工作的重点是完成实验室的双论证工作,检测人员应掌握和熟悉农药、兽药和重金属等残留的检测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