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仁达
(辽宁省铁岭市环保局,辽宁铁岭 112000)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畜禽养殖业成为农村经济的主导产业之一,但由此带来的环境污染也随之加剧,畜禽养殖废弃物与种植业消纳废弃物在时间与空间上的不平衡的矛盾日渐突出,进一步制约着畜牧产业的持续发展。
辽宁省铁岭市畜禽养殖场分布普遍存在布局不合理的情况,大多数养殖场尤其是养殖专业户随意、随地选址,小部分地区养殖量严重超过当地环境储备容量,养殖粪污暂时无法合理消纳,随意堆放或直接排放给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1]。全市种养分离、农牧脱节的现象较为严重。畜禽粪污工业化处理由于成本和运行费用高,不适合气温低的东北地区,而东北地区农业种植面积大,对有机肥的需求大,因此,资源化利用是铁岭市畜禽粪污的主要处理方式。伴随养殖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铁岭市整个农业生产体系中农牧脱节问题逐渐加剧。
畜禽养殖环境承载力是基于农业环境系统和畜禽养殖系统养分平衡原理,通过核定单位农田所能承载的畜禽养殖阈值,最终确定的区域范围畜禽养殖容量[2]。针对畜禽粪污还田资源化利用的处理模式,通过计算单位面积农作物能承载的畜禽数量,可以有效避免畜禽废弃物过量施用带来的土壤、水体环境污染,也可以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持续、高效发展。
铁岭市各县(市)区畜禽养殖总量均存在一定的发展空间,在保证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前提下,各县(市)区均可适度发展畜禽养殖业。但通过现场调研发现,铁岭市畜禽养殖存在区域布局不合理的问题,铁岭市各县(市)区中部分区域畜禽养殖量已超过环境承纳能力,因此,在规划发展畜禽养殖总量的同时,还应根据区域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养殖量、合理布局。
3.1 强化清洁生产力度、精准规模化养殖场准入条件,从源头上严格把控畜禽养殖污染
3.1.1 落实源头控制政策,加大清洁生产力度 持续“综合利用优先,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的原则,加快推动清洁生产技术,严控含重金属的畜禽饲料添加剂、兽药的使用。执行“四改两分”措施:改水冲清粪为干式清粪、改过度用水为节约用水、改明沟排粪为暗道排粪,加强防渗地面,实现固液分流、雨污分离。具体实施方案可使用机械刮板干式清粪,饲槽饮水改用乳头饮水器设备,“密封式”猪舍、鸡舍安装湿帘降温循环用水设施,牛舍使用防溢流围堰,污水和雨水分流管线等。
3.1.2 合理规划,严格规模化养殖场准入条件 严格规范执行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项目竣工验收“三同时”制度,提升新建成规模化养殖场准入条件,确保新建成养殖场不得影响、破坏生态环境,争取增量不增污,防止畜禽养殖污染的漫延。
3.2 布局必须合理 根据环境保护的畜禽养殖产业发展规划,完善地区生态种养平衡。应科学合理的完善、提升地区农业产业发展规划,依法依规划定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并根据本地区农业种植对畜禽废弃物的消纳能力,提升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水平,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的相关要求,确定本地区畜禽养殖量和养殖规模,对布局不合理、污染严重的养殖场,责令其限期搬迁或关闭。此外,针对目前畜禽生产由分散经营向规模化发展的特点,利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条件,根据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城镇化建设的要求,把畜禽养殖场、农田一并规划,合理调整畜禽养殖产业的整体布局。
3.3 因区制宜,确定不同侧重方向的防治措施 由于不同划定区域的侧重方向不一致,其对应的防治措施也不尽相同。如禁养区要求现存的已成规模的畜禽养殖场在实施关停或搬迁之前不得继续增加饲养规模(包括种类和数量),必须采取有效地方案减少排污的总量,并实施污染物综合利用。限养区要求不得采用粪污储存农业利用的养殖场(养殖小区)可以使用现有灌溉干渠输送粪污,要求铺设粪污输送专用管道和采用专用运输工具等输送设备。适养区则对各养殖户提出针对性地污染防治要求,力争逐步实现污染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已进入了改革攻坚期、矛盾多发期,对生态资源的约束趋紧、环境污染日趋严重,面对生态系统的退化严峻形势,必须要有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出地位,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经济、社会、环境的共赢。人们应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给子孙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