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发展水稻产业的可行性及对策研究

2018-02-11 06:12
乡村科技 2018年12期
关键词:邓州市水稻农业

王 颖

(邓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河南 邓州 474150)

1 邓州市发展水稻产业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1.1 可行性

1.1.1 水资源充沛。2014年12月12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竣工通水。经多方努力,国家从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1号口门给邓州引丹灌区分配年用水量6亿m3。引丹灌区覆盖邓州市16个乡镇,涉及邓州市灌溉面积8.82万hm2,占邓州市16.00万hm2耕地面积的55%。截至2016年底,灌区有效益灌溉面积7.60万hm2,末级渠系配套3.00万hm2,具备旱涝保收条件;受益人口达79.2万人。截至2017年7月底,引丹灌区累计为邓州市引水近10亿m3。这为邓州市发展水稻生产提供了有利的水资源条件。

1.1.2 气候条件适宜。能够满足水稻生长所需的气候条件为:≥10℃活动积温为2 300~2 600℃,日照时间为800 h,降水量为1 000~1 100 mm。邓州市地处我国南北气候过渡带,属典型的季风型大陆性半湿润气候,光照温度充足,降水适宜,常年同期≥10℃活动积温为2 800~3 200℃,日照时间为818 h,年降水量为750mm左右,再加上6亿m3丰沛的丹江水资源,为水稻种植、稻渔(虾)共作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1.2 必要性

1.2.1 发展水稻产业是农业循环发展的内在要求。邓州市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渠首市,特殊的市情决定了只有走循环发展之路,才能真正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大力发展低消耗、无污染的水稻产业,使生态优势与生态责任高度融合,经济再生产与自然再生产同步发展,实现“人养水、水养人”的良性循环。突出表现在:一是在耕地面积不减少的情况下,保证了粮食安全,提高了粮食品质;二是生态共赢,促进了水稻增产和水产品丰收,即龙虾可以清除掉稻田杂草,而水稻为龙虾提供了良好的栖息和蜕壳环境,保证了成活率;三是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改善农业生态环境。采用“稻渔(虾)共作”技术可减少化肥用量50%,减少农药用量70%,大大减轻了农业面源污染。

1.2.2 发展水稻产业是实施精准脱贫的有力举措。脱贫攻坚工作是当前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作为以第一产业为主的传统农业大市,邓州市要在农业供给侧改革的大潮中逆势而为,就要敢于改革创新,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产业模式变革为方向、群众增收致富为目标,立足本地优势资源,做强做大涉水产业,精心谋划“稻渔(虾)共作”产业扶贫,以“稻渔(虾)共作”产业为载体,创新扶贫体制机制,采取技术指导、资金扶持、产品回收等办法,有的放矢、精准实策,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脱贫。

2 邓州市发展水稻产业存在的问题

2.1 思想不够解放

在发展水稻产业上,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思想不够统一,受长期旱作种植习惯所限,群众对水稻产业发展了解不够,积极性不高。多数人认为邓州市是传统旱作农业区,盲目发展水稻产业,一旦失败,会给农民群众造成巨大的损失。

2.2 水稻生产技术匮乏

旱田改水田必须要有技术力量作保证。当前邓州市在发展水稻产业上,缺乏专业技术人才,没有成熟配套的水稻高产生产技术。

2.3 基础设施较差

灌区末级渠系的斗、农、毛渠道已运行40多年,设施老化失修,桥涵闸破旧,多数斗渠、农渠坍塌,淤积严重。引丹灌区在邓州市有8.82万hm2,还有近4.67多万hm2没有配套,灌溉保证率不足。

2.4 水稻品种多乱杂,种植模式单一

从2017年种植情况来看,全市种植水稻0.17万hm2,品种有20多个,种植模式大多为粗放式的水稻旱直播种植,种植模式单一,种植水平较低。

3 邓州市水稻产业发展建议

邓州市长期受水资源短缺的制约,农业生产一直采取以旱作为主的生产经营模式。现在有了充足的水资源,要用好用活,根本出路是发展涉水农业,主攻水稻种植、水产养殖,这将是一次农业生产方式的重大变革。

3.1 切实转变思想观念

邓州市是一个传统农业大市,长期以来习惯于旱作农业,一季小麦、一季玉米,严重制约了现代农业的发展和耕地效益的提高。要动员广大干群克服保守思想,更新观念,把水稻产业作为发展农村经济的根本出路,切实认识到不发展水稻产业,水资源利用就是一句空话。而要想发展水稻业,全市上下必须敢于打破陈旧的、僵化的思维模式,研究供给侧改革的精神实质,进而真正适应新形势、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要充分学习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如湖北省潜江市抓稻虾产业十八年如一日,一任接着一任干,干成了全国最靓、全球著名的稻虾品牌。全市上下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大宣传活动,坚定发展水稻产业的信心和决心,使6亿m3水成为邓州市人民的福音,通过持之以恒抓落实,使水稻产业成为邓州市靓丽的名片。

3.2 坚持产业规划先行

发展水稻产业必须有充足的水源保证。要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在引丹灌区的乡镇进行产业发展详细规划。在适宜区域、地块,提倡建设规模适宜的水稻产业示范区,市政府予以重点倾斜支持。具体经营中,提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稻田及稻虾共作园,原则上以1.33~2.67 hm2作为一个单元进行合理规划,宜稻则稻,宜渔则渔,避免盲目上马、粗放经营。以引丹灌区优势乡镇为重点,充分利用有水源、水利设施完备的优势,实现“稻渔(虾)共作”产业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

3.3 创新种养经营模式

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办法,引进龙头企业,培育本土种养大户,围绕水产品加工业与现代农业的融合互动,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的引领作用,集土地流转、虾稻共作、镇企共建、市场引领和合作共赢等为一体,发挥典型带动引领作用。在每个相对完整、配套的区域,调动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科研院所、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共同参与的生产经营格局,实现农民增收、集体增强、企业增利、土地增效。实行稻渔共作、轮作、间作,适当种植林果,大力提倡采取循环经济模式,走生态环保持续发展之路。避免种植、养殖割裂,产业单一、效益不高、污染环境等不良倾向。

3.4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邓州市大力发展水稻种植、水产养殖,推广“稻渔(虾)共作”,需研究细化具体的产业扶持政策,推动传统农业转型。要统筹使用涉农资金,对发展水稻、水产养殖予以资金奖补。目前,邓州市已出台了发展水稻产业的奖补办法,下一步需要总结改进奖补标准、对象、办法。对发展水稻产业的合作社、联合体、综合体,实行评先创优,予以重奖。市直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省市项目资金,集中投入到“稻渔(虾)共作”产业发展中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市内外新型经营主体进入涉水农业领域,支持工商资本、社会资本投向“稻渔(虾)共作”产业发展。金融部门要把水稻产业作为优先扶持的领域,出台优惠信贷政策激励产业发展。财政部门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种苗繁育、品牌创建、病害防治、涉水种植养殖保险等,引导产业开好头、起好步,并逐步发展壮大。

3.5 健全技术服务体系

加强基础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技术支撑单位与“稻渔(虾)共作”产业经营主体的对接机制。引导企业参与技术服务,形成省市级农业、水产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为依托,龙头企业、种养殖协会为补充,上下衔接配套的社会化服务网络。要协调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尽快编制邓州市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突出水稻产业发展地位。要与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尽快商洽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使院士工作站项目落地,为邓州市发展水稻产业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技术服务。发动重点龙头企业大胆投入,聘请有经验的涉水种植养殖专家,固定化、经常性地开展技术服务。同时,要鼓励建立稻渔种植、养殖行业协会,搭建涉水农业发展开放合作平台,实现资源共享、行业自律。

3.6 搞好基础设施建设

引丹、水利等市直有关部门及各乡镇,要积极争取各级涉农项目资金,重点投向稻渔(虾)共作产业规划区域,整合土地平整、小农水、高标准农田改造、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资金,力争在引丹灌区重点乡镇配套完善相关路网、渠系等田间工程,为稻渔(虾)共作产业推进奠定基础。要采取以奖代补等形式鼓励支持经营主体参与水利设施和田间配套工程建设。要认真排查澄底,编制近期、中期、长期水系连通、渠系配套建设规划,有序、分步实施。

3.7 强化组织领导保障

要尽快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县处级领导、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稻渔(虾)共作”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牵头市直有关部门以及引丹灌区乡镇开展各项工作。有关乡镇、市直部门都要成立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良好局面。市委、市政府要定期听取“稻渔(虾)共作”产业发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制定“稻渔(虾)共作”产业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和奖惩办法,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建立以水稻产业发展情况为衡量地方党政班子、党政干部业绩标杆的正确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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