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交通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赵艳丰
P公司的母公司是一家大型农化集团,在海内外具有一定品牌效应,但是P公司作为旗下分公司,由于自身规模有限,因此组织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建设等方面都不如总公司健全,而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处于重要地位的财务工作也往往得不到重视,内部财务控制薄弱,导致企业面临着不同程度的财务风险。具体来讲,P公司内部财务控制面临如下问题。
我国的中小农资企业数量非常之多,这些企业的内部机构设置通常都比较简单和笼统,各岗位的职责权限不明确。由于规模普遍偏小,一些中小农资企业为了减少人员成本的支出,往往会极力压缩人员,导致企业员工数量非常少,各岗位往往无法配备专业的职工,一人身兼数职的现象比较多,出现前台、会计等职务“一肩挑”的情况。
P公司也没有设置专门的会计机构,财务工作大多由没有财务专业背景的员工兼任,而这些员工并不具备胜任财务工作的能力,难以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基本的财务工作,内部财务控制更是无从谈起。由于财务机构设置的不完善,导致财务人员权责不明,缺乏彼此之间的监督,这就给企业内个别素质较低的员工乱开发票谋取私利以可乘之机。由于内部机构设置的不合理,使得P公司的财务工作往往不能做到专人专管,加之相关人员的权责分配不明确,财务控制的力度很难加强,这对于企业的正常经营是很不利的。
据考察,P公司内部有些部门权责不明,缺乏对资金收付时限的明确规定,使得资金管理比较凌乱,加之由于权责不明容易出现相关责任人互相推诿的现象,增加了资金的流通风险,严重时会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农资企业运营几乎每天都会产生大量复杂资金收付和结算工作,在此过程中即使在某个环节出现一个小失误,都可能使企业损失一笔不小资金,还会降低企业信用度。P公司一些员工在借用企业备用金后,对销售活动中相关现金支出做不到及时报销,导致负责人员手中滞留大量现金或单据,备用金也无法按时归还。此外,P公司资金收付审批流程也较简单,作为集团分支机构实行资金自行管理,依据自己习惯的程序来处理资金收付和结算工作,缺乏必要监督和控制,导致企业资金安全得不到保障。
P公司在采购环节的资金使用也缺乏明确规定和标准,资金使用较随意。举一个日常经营的小例子,笔者一位朋友在这家企业任职,某次他代为采购公司日常办公用品,事先并没有被公司告知明确的采购标准、采购地点和资金使用限额,等到将物品采购回来时却受到领导指责,理由是花费过多。虽然只是一笔小额费用,但久而久之,这种因为内部资金管理不妥当造成的不合理支出积累起来,也会对企业造成不可预知的损失。
应收款项回收难的问题也一直是影响中小农资企业发展的不利因素。P公司销售人员只注重个人业绩的增长,单凭互相之间的信任与客户打交道,而这样做显然会增加企业应收账款和坏账的可能,收账难度和风险也会增大。如果资金无法正常收回,无疑会对农资企业造成很大损失。此外,部分业务人员在进行实际业务操作时,忽视相关规定和章程,所签合同内容不完整、不规范,而且在与客户进行相关费用的确认时不注意保留相关凭证,如果遇到信用不高的客户,在欠款清收时由于没有足够的法律依据,往往受到各种阻碍,进而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资金周转,不利于农资企业的长远发展。
当前,很多中小农资企业内部对会计核算审核不够严格,没有制定明确标准规范日常核算工作,使得企业各项业务收入真实性大打折扣。在确认收入方面,遵从的标准不清晰,因此出现某些员工私自与客户订立虚假合同、随意帮客户开具发票的情况时,财务人员如果对此不严格把关,就会使企业收入虚增。
此外,大部分中小农资企业内部审计制度也不健全。对于 P公司来说,企业内并没有设置专门的内部审计机构,因而缺乏对日常经济活动和各项业务的监督和评价,而财务报告审计也仅是传统的基础审计,内部审计的管理功能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审计人员也很难发现财务报表中存在的问题,有些人员甚至为了尽早完成审计工作而不愿意发现内部财务控制工作中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