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解决化肥生产流通中的突出问题,做好2018年春耕备肥期间和用肥旺季化肥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1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2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春耕化肥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地方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重点企业等采取措施抓紧做好以下工作:
生产是保供的基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化肥生产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切实保障化肥生产所需原料供应,努力提高企业开工率。
各铁路局集团公司要妥善组织安排运力,在春耕备肥期间优先支持化肥及其生产原料运输,重点保障山西、新疆、内蒙古等氮肥主产地,西南磷肥主产地以及青海、新疆等钾肥主产地运输需要。各地经济运行调节部门要加强协调,及时研究解决运输中出现的突出问题。
为进一步发挥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的调节作用,国家将追加安排550万吨化肥淡储任务(2年有效)。在化肥生产供应量增加、价格稳中有降时,中标承储企业要按要求及时有序入储,并提前将淡储化肥调运到基层销区储备库点。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认真开展农资价格监督检查,重点查处价格垄断、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虚标含量、偷换养分等手段制售假冒伪劣化肥等违法行为及其他坑农害农行为。
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服务,指导企业提升农资供应服务水平,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普及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大力发展农化服务组织,引导农民合理用肥、高效施肥,降低用肥成本。
各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密切监测化肥市场供求形势和价格变动情况,重点关注今冬明春东北、南方等地区备肥情况,及时发现市场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另悉,国家发展改革委经贸司、财政部经建司委托国信招标集团公司于日前启动2017/2018年度新增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承储企业资格招标工作。本次公开招标数量为550万吨,凡具备相应资质的化肥生产、流通企业均可投标,同时鼓励流通企业和生产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承担淡储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