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渝 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重庆 401147
大数据时代背景下,手机信令数据、人口迁徙数据、社会网络数据等越来越多的、与人的空间行为紧密关联的时空信息大数据开始涌现,这些数据能够很好地捕获地块、建筑等微观尺度上的个体时空行为活动,在城市研究、规划、建设和管理中有很大的应用潜力。目前时空信息大数据应用主要集中在城市运行监测过程中,对于支撑城市群体事件、交通状况实时监控与预警等具有重要作用,并在城市空间规划技术创新方面有了初步应用。
传统的城市规划中,对城市规划评估模式受到政策等影响是多方面的,技术和方法以及制度都相对不成熟,缺少对物质空间的评判标准,导致规划评估的不完全性和不系统。现在我国规划评估分为两种类型,一种为规划编程,评估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规划和审查来推动城市建设,但是内容空洞,实施的详细信息比较具有局限性,对城市规划引导性不强。还有一种是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刻的检讨,这种评估具有偶然性意义,并没有实际性的特点。
传统城市规划的评估主要依据的是传统的方法,也就是通过统计的方式和城市建设统计数据的评估等进行获取,对人口、城市化发展、城乡的规划情况作对比,从而得出结论,但是这些传统的统计具有阶段性和流动性,并没有很好的途径进行数据统计,实时动态的获取比较慢,从而影响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幸福感的评估,因此系统性不强。
传统的城市评估总是以城市的用地为核心,城市用地不断增长,以城市发展防线作为引导,城市空间结构的物质化为重点,通过实际的城建规模和规划用地、建设用地等关系,评价城市建设和布局效果,限制空间的扩展,对空间增长的均衡性进行评估,只是对新增建设用地进行分布和集中空间结构布局和传统的空间评估,并没有体现多元化的评估建设。
社会是在不断发展的,互联网传播的速度日新月异。立足大数据,整合多元化数据购置的标准,引导多主体参与到城市规划中来,用新的思想和思路进行城市整体评估,同时利用大数据进行城市的动态检测,探索城市的发展和宜居性的新思路。大数据将对城市规划的有效评估,对目标的实现,对阶段性目标的建设,以及规划实施都是影响城市效益的评估有重要作用,但是最重要的是区别与传统的规划,强调整合多元数据,对城市的空间、宜居室的可持续发展进行评估,以及城市的功能进行总体梳理,以城市关系作为切入点,发挥其协调能力,将城市的总体规划评估进行方案优化,利用大数据的不同维度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建设路径。这样才可以让大数据在资源调配方面发挥好必要的作用,从而作为城市整体评估的依据。
通过多源大数据的挖掘,对城市的流动,社会的增长,以及城乡之间的发展有着实时的监控,将联动检测进行评估,更加深入理解城市动态的变化过程。社会经济的运行检测强化城市人口的聚集,在动态的监测评价下,人们利用社交网络分析,判断城市人口聚集的空间分布和城市的功能区的人口规模变化,进而识别人口密度。通过利用手机的信息传递速度,进行考量和综合评价,对于企业活动和信息的数据挖掘产生动态的、网络化的评估。城市的经济效益和就业率都可以通过大数据进行整体结构的布局,这些数据用途广泛,例如城市人流、资本流、信息流等进行大数据模拟分析,从而来判断城市动态评估的节点和范围。
大数据的规划评估是多元数据评估来源,进行更加全面的视角分析,在人口、社会经济各种环境基础上,主动获取居民的数据来源,将数据可以移动终端的要素进行叠加,将对规划实施内容和实施目标进行综合评价,根据综合评价提出规划的具体建议。大数据对城市的空间要素进行监测,可以更好的将其动态的变化过程进行调控,将最合理的政策进行评估。比如可以利用GPS系统定位,将这种交通的状况的数据进行传输,这样就合理的对交通网络进行布局,避免交通造成的拥挤,政府对动态的交通状况有很好的了解,这样通过大数据提供实时有效的依据,通过监控系统加强交通的可运行性。同时,还可以通过灯光指数来监控城市人口的密集度,都是非常有效的。
政府部门大数据更偏向于宏观和群体统计,互联网大数据更偏向于微观和个体记录。在实际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互联网大数据和政府部门大数据能够取长补短,相互补充。随着政府各部门数据壁垒的打通,以及移动互联网的普及,拓展城乡综合信息数据及其应用领域,提升决策支撑能力和效率,将是今后乡村规划决策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方向。
大数据广泛应用于城市规划评估,在数据获取途径和技术手段中,促进了城市的发展,推进了城市管理思路和方法上的创新,提高了城市规划的效率,具有全面性。这一发展趋势将推动我国城市规划工作和全社会大数据动态评估进行有机融合,更好地发挥城市规划的空间引导作用,在数据整合的基础上通过量化分析和对物质空间运行要素的检测,实现城市规划对象总体评估,进而促进区域城镇体系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王腾.大数据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中的应用方法研究[D].武汉大学,2017.
[2]席广亮,甄峰.基于大数据的城市规划评估思路与方法探讨[J].城市规划学刊 ,2017(01):5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