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总面积110 km2,下辖 35个村,现有耕地 866.7 hm2、园地1 066.7 hm2。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结构简单、价格低廉的微耕机逐渐成为了农民应用较为广泛的农用耕作机械。据调查,目前南明山街道辖区内共有微耕机300余台。在微耕机促进农村劳动力解放和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给农民生产带来便利的同时,因安全问题而导致的伤亡事故也时有发生。结合南明山街道实际,就如何减少甚至避免微耕机伤人事故的发生,谈几点看法。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机手安全意识。机手完全依靠肢体力量平衡微耕机机体来操作,这种田间持续作业需要强壮的体魄。据调查,微耕机操作人员平均年龄在55岁以上,大多为农村留守老人和妇女。该群体常年居住在村里,凭经验办事,安全意识淡薄,在微耕机的操作上比较“随性”。因此,乡镇农机站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进村入户发放宣传单页开展宣传,用安全事故典型案例,让每个机手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微耕机操作失误带来的伤亡危害,并签订微耕机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状,进而提高机手安全意识。
(2)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机手操作技能。目前,街道辖区内的农户购置微耕机后,由经销商简单培训1小时左右,就上手操作。而大部分机手为中老年人,受文化程度限制,很难短期内熟练掌握机具的操纵、使用技术,往往会因为操作失误造成安全事故。因此,在目前社会上还没有正规微耕机培训机构的情况下,作为农机安全监管部门,尤其是乡镇农机站,要本着对机手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利用农闲时节,加强和细化微耕机操作培训,对微耕机防护装置的设置、倒退挡使用、油门控制等进行详细讲解,使每个机手基本掌握微耕机操作要领和安全注意事项,全面提升机手安全操作技能,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发生率。
(3)加强源头把关,强化机具安全监管。经过走访调查,发现目前在用的微耕机普遍存在一些弊端:只配置左、右驱动轮挡泥板,没有配备旋耕部件的安全防护装置;大部分微耕机在挂挡的情况下(特别是热车状态下)照样能被启动,一旦启动,机具随即前进或后退,即使无人操作也能自由行驶;部分微耕机没有安装“手离停”装置,没有急停装置;倒挡行驶安全隐患依然存在;等等。建议各级农机鉴定、推广机构要强化微耕机相关标准的执行力度,对操纵机构性能及其标志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机具不通过鉴定、不纳入补贴,不给质量低劣的微耕机留存市场空间,从源头上防止存在安全隐患的机具流入市场。农机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微耕机市场的监督管理力度,对经销商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抽查,严控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上市销售。
(4)加大巡查力度,发挥农机监管职能。农机安全监管部门要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把微耕机安全监管纳入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分级管理,逐级落实。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严格落实微耕机操作人员的安全主体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安全生产注意事项。把微耕机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平安农机”乡镇创建工作“一票否决”事项。乡镇农机站要建立微耕机登记备案制度,对微耕机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加大巡查力度,定期、不定期深入田间地头,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坚决杜绝微耕机挂接拖斗行驶、倒挡行驶、高速行驶、酒后操作、转借他人等。对经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告知当事人停止使用并及时排除隐患,当时不能改正的,应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微耕机安全生产是“乡村振兴”战略进程中的重要一环,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微耕机标准的执行力度,需要农机管理部门强化农机监管和操作培训,需要厂商逐步提高机具的安全性能,更需要机手的规范安全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