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微服务—协同治理—精益管理”新型关系与基层公共服务精细化治理新探索

2018-02-10 05:42何继新
关键词:公共服务精细化供给

何继新,贾 慧

(天津城建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天津 300384)

当前,我国政府职能转变、供给侧改革以及国家治理现代化深入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的价值取向、供给主体和供给模式正发生新转向。随着单位制的解体、基层政府治理观念的转变以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出,基层公共服务问题成为基层治理的焦点议题,基层公共服务精细化治理在基层政府职能转变、社会治理转型以及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凸显。基层公共服务精细化治理通过探索精微机制、建构精细文化,保障了供需精准对接,促进精微供给效率稳步提高,映射基层公共服务治理网格无缝衔接,破解“最后一公里”的公共服务治理难题,化解社会潜在治理风险冲突和提升民众公共服务获得感,描绘出基层公共服务精细化治理的新愿景和新蓝图。基层公共服务精细化治理作为“政府—市场—社会”多元协作治理的新探索场域,正成为探求中国从基层政府职能转变到基层公共服务精细化治理体系建构以及社会治理模式创新的新突破。

一、走出“官本位”回归“人本位”的转变与挑战

在经济社会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社会关系和利益格局在社会治理进程中持续发生变化,其中一些复杂关系的生成和格局结构的转变往往与中国社会变革路径及新型城镇化进程相伴相生。从国家统治、国家管理向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体制转轨始终是中国社会治理变迁的焦点议题,由此带来了单一主体治理到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模式的转向,公众利益格局均等化的调整,社会组织职能多元化的转变,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体制改革,以及各项事务治理民主、正义的取向等。从中可以把脉社会治理的一个重要索引,即“官本位”的瓦解和“人本位”的回归。

(一)社会治理的变化趋势和特点

现阶段,我国社会结构、社会关系、价值观念和利益格局等不断发生变化和调整。长期以来,政府在社会建设中加大管控制度构建,使社会组织和公众利益诉求在很大程度上被简单化,导致为实现政府利益最大化而实行管控型治理的战略性偏向,带来了诸多负面社会效应。然而,随着我国社会治理体系的转型,社会结构转变、利益格局调整使社会资源配置差距进一步扩大,社会不公平现象凸显,社会成员价值观念出现明显裂痕,社会新需求不断涌现。这一时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速推进,多元治理主体取代政府单中心的“元治理”,社会公众利益诉求日趋差异化和多样化,社会利益结构发生本质转变,多元参与的良性互动模式远远压倒了国家、政府主导下的传统治理模式[1],使政府、市场、社会之间的利益博弈愈演愈烈,催生了社会关系和利益格局加速整合与重构,形成了治理主体更为多元、利益追求更为理性、利益结构更为多样的新型社会治理模式。

1.“过程、调和、多元、互动”治理理念逐步建构。社会治理理念的转变是与政府、社会组织、社会公众之间社会关系及利益格局的变革相互关联的。“过程、调和、多元、互动”新型治理理念对传统治理观念的治理手段、方式方法都产生了巨大影响,使传统治理中诸多认识误区和制度缺陷逐渐显露,传统社会紧密关系及利益格局在精细化社会治理进程中被逐步疏离,因而新型社会治理理念建构显得尤为重要。新型社会治理理念的提出对于转换传统政府管控式思维而强调“过程性”,转化原有支配社会的“蛮力”而提倡“调和性”,转变治理主体单一化的误区而重视“多元性”,以及社会公众参与积极性缺乏应注重“互动性”具有指向引导的作用,从而推动政府由管控机制向互动机制转变,促进社会各主体利益共识的达成,增进长效社会治理体系的建构,为社会治理由“粗放型”向“精细化”变革提供更为明确的理念支撑。因此,“过程、调和、多元、互动”治理理念作为社会治理理念革新、方向引导、路径引领,成为社会治理的新趋势。

2.民生权利保护及利益共享不断发展。新型社会治理模式呈现出更为注重民生权利保护的新局面,更为重视政府与公众间利益共享发展的新趋势。一方面,民生权利保护不仅是构成人权保障的最基本要素,也是健全民生制度的基石,更成为社会治理进程中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随着我国社会治理转型的持续推进,现有民生权利保障制度表现出滞后、缺位、错位等缺陷以及制度体系内部协调不畅,使民生权利存在多层面、多方面的缺失,带来了不可预期的社会矛盾与社会问题。因此,注重民生权利保护、健全民生制度体系构建成为社会治理变革的新趋势。另一方面,随着新型社会治理模式的构建,形成政府、市场和公众多元合力的格局,通过社会关系调适整合、构建社会共享共建平台、创新社会利益共享机制等多维手段,促成社会利益共享的新趋势,其中确立利益共享在治理格局中的重要地位、指明利益格局调整新方向以及开创共享治理新机制是推进社会治理的现实需求。

3.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力度持续增强。当前,基层法治体系有待完备,法治制度有待健全,法治工作责任有待明确,社会治理在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方面亟待完善。这种多层次法制缺位和多领域法治不严现象折射出当前基层社会法治治理效率不高、行业法治引导效能不高、社会组织及公众普法意识不强,也映射出现阶段社会依法治理层次不深入、领域不全面等治理问题。在这种现实背景下,应对各种治理问题以及社会矛盾,运用好法律手段进行依法治理成为社会治理的关键要素。通过持续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完善法制体系建构,加大治理的力度,使法律成为研判是非、化解矛盾、调解冲突以及保证利益均衡的原则和准绳,成为社会治理公平公正的治理准则。因此,依法治理体系在多层次多领域的重构及完善,继续加强治理力度和持续提升治理速度成为社会治理的新趋势。

4.基层治理体系创新转向深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不断创新是推动社会治理不断向基层深入的关键举措,同时也对转变基层政府职能,促进社会多元参与格局的形成,健全基层治理体系发挥关键作用。当前,基层治理体系的创新转向不仅需要基层政府由“管控型”向“服务型”模式转变,更强调基层自治格局建构的基层民主逐步发展[2],且这种模式转变更多地体现在基层政府全能主义治理模式逐渐瓦解,网络化、信息化、精细化的新型治理模式应运而生。同时,基层自治格局的建构打通了基层政府与社会组织、社会公众之间共同参与的桥梁,使基层治理体系创新转型为上下联动的治理生态圈,政社良性互动成为基层治理新方向,更成为推进社会治理的新趋势。

5.公共风险治理挑战压力日益放大。公共安全、网络风险、社会情绪、弱势群体、环境危机、邻避冲突正成为社会秩序潜在的“风险扳机”和“冲突跑步机”,新时代、新常态、新理念必然带来更多的社会转型“人造风险”,尤其是介于创新发展主客观之间的制度化风险和技术风险愈发不可见和无法预测,加之社会各领域风险的相互关联和非均衡分布,以及对风险扩散性和高危性的关注,尤其是风险社会对传统科层制、民主协商制、基层服务体系和社会利益结构均产生消解作用,必然导致政府单一中心的“元治理”失效,传统的社会治理模式、组织基础和治理资源日渐衰微,不能起到应有的风险治理作用,需要从风险社会视域切入对社会治理进行反思和重构,在广泛、包容、竞进和参与的基础上建立一种权责互动匹配的多元网络治理结构,打造民主、公平、开放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服务管理效能。因此,推进新的社会治理框架成为应对风险社会和公共风险频发态势的当务之急,也是一系列风险防范与应对的社会治理制度安排[3]。

(二)走出“官本位”回归“人本位”的基层公共服务矛盾及问题

长期以来,中国社会价值观念中存在特殊的官本位思想,并着重体现在单一行政体制中的强制性、规范性和标准性的治理理念,造成官员权力的集中化、政府利益最大化和社会官位价值观的扭曲。因此,打破“官本位”观念意味着社会治理理念和社会价值观的巨大转变,社会权利的配置模式以及社会利益分配格局的重大变革,这既是社会治理走出“官本位”回归“人本位”的必然选择,也是我国社会治理变革进程的重要实践。

第一,基层公共服务矛盾范畴边界呈现扩大趋势。除了常见于基层治理中的干群矛盾、劳资矛盾、环境矛盾等,一些涉及范围广、社会影响力大、民众诉求高的矛盾,如拆迁矛盾、历史遗留矛盾、物业矛盾、企业改制矛盾、邻避设施矛盾、流动人口权益保护矛盾、身份归属矛盾等,正在孕育和催生更大的社会风险,矛盾的范畴边界不断拓展外延。

第二,基层公共服务矛盾的强度不断提高。目前,一些基层公共服务由于农村土地拆迁、征迁征用以及城市社区广泛存在贫富差距、城中村改建、流动人口不断涌入等局面进一步激化了基层公共服务的矛盾强度,使群体性或突发性事件呈增加趋势。同时也伴有集体怠工、罢工,群体上访,非法集会以及闹事、游行、示威等扰乱正常生产工作,堵塞交通运行,带来社会恐慌的消极后果,情形严重的甚至会演绎为暴力冲突,对公共安全及社会稳定带来巨大挑战。

第三,基层服务对象利益诉求愈加多元、复杂和模糊。基层公共服务面对社会组织、社会公众等参与主体愈加多元化、差异化和个性化,随之带来服务对象利益诉求的复杂化和模糊化。如基层主体关系的复杂性、利益结构的分割与交错、资源要素配置占有的非均衡性等,往往导致基层政府识别公共服务对象真实意愿存在模糊性,出现供给需求不匹配、基层服务供给流程不精细、手段不精密、目标不精准等问题,进一步激化了基层公共服务矛盾。

第四,基层公共服务冲突标靶更多指向行政主体。基层群体性事件大多是不同利益主体间利益冲突难以调和的结果,在打破多元主体利益均衡并持续集聚到释放点之时,会将矛盾冲突标靶更多的指向基层政府行政主体,使集体上访、围堵基层党政机关及行政人员等现象多发。

第五,基层公共服务网络化治理风险空间愈加凸显。在建立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政务网络系统、官方网站、“两微一端”等基层服务手段创新的同时,一种网络化治理模式已经嵌入基层治理体系,服务平台信息泄露、自媒体无序传播等引发网络化治理的风险问题随之而来。

第六,基层公共服务矛盾和问题在基层行政系统的集结聚合。随着社会治理逐步向基层深入,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聚合于基层并且转变为基层服务矛盾和问题,进而集聚于基层政府行政系统,使得基层行政系统面临巨大的压力和挑战。加上基层政府财权与事权不匹配,服务供给渠道单一,供给资金缺乏,工作人员专业程度不高且治理事务繁杂,更引致了基层行政系统应对服务矛盾的多重压力。

第七,基层公共服务呈现出“精细化治理”导向。现阶段,强制性、单向性和程序化的传统管控模式向协调性、互动性和标准化的精细化治理模式转轨,且随着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入推进到基层社会,基层公共服务愈发凸显需求模糊、内容简单、流程粗放、标准缺失、管控乏力、评估虚化[4]。因此,基层公共服务精细化治理成为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转向,并日渐成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新趋势。

二、我国基层公共服务精细化治理的新探索

当前,公共服务社区化和治理精细化逐步成为社区治理的一种趋势,总体上看这是“精微服务—协同治理—精益管理”新型关系在基层公共服务治理中逐步建构的过程。随着这一进程的推进,对基层公共服务精细化治理进行了全新的探索,包括基层公共服务精细化治理理念和思路的转变、机制的创新、技术方式的革新以及治理路径的转轨。目前,基层公共服务精细化治理逐渐探索出一套由新理念、新机制、新技术和新途径构建的新型治理方案,对我国社会精细化治理创新转型起到了探索和引领作用。

(一)从粗放到精细的基层公共服务治理新理念新思路

随着我国社会治理转型和行政管理体系持续向基层拓展下沉,基层公共服务治理体系中供给能力效率低下、技术手段落后、供需匹配程度不足以及公众参与积极性不高等问题日益凸显,尤其是面对我国经济结构变革、新型城镇化快速推进、社会结构重组以及利益共享共建格局重构等创新转向,基层公共服务需要面对更加多元化的服务主体、多样化的利益诉求,其触角需要延伸到更大范围的城乡社区,基层公共服务体系也要实现城乡社区服务终端的配套与完善。因此,建构“精微服务—协同治理—精益管理”新型关系成为基层公共服务治理的新趋势,也使治理思维从“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并成为基层公共服务治理新思路。

首先,在“精微服务—协同治理—精益管理”的关系中,“精微服务”作为新型公共服务治理首要环节,强调以人为本的思想融入到公共服务治理中来,精微化解多元公众个性化、差异化的公共服务诉求,并且将精微服务贯穿于治理全过程。服务本身就意味着协同管理和精益管理,在精微服务的过程中囊括了推进协同治理和实现精益管理的密匙。可见,能否以精微服务引领协同治理进而推进精益管理,不仅是实现多元参与协同治理的新模式,还能建构精细的基层公共服务管理内容、流程、技术,成为评估整个基层公共服务治理过程和效能的标尺。要改变以往那种“粗放服务—单一治理—模糊管理”的治理思路,确立以精微服务引领协同治理和精益管理的新理念新思路,在基层公共服务过程中嵌入协同治理和精益管理,通过下沉基层提供持续优化终端精微服务实现基层公共服务精细化治理,进而实现“粗放型服务管理”向“精细型服务治理”的转变。

其次,“以人为本、刚柔并举、夯实城乡基层治理基础”是关键。长期以来,我国社会基层治理过多关注政府利益最大化目标,强调经济指标、效率标准等刚性管理手段,忽视公众多元化利益诉求,忽略了对公众关怀的柔性服务以及以基层公众公共服务获得感、体验感为落脚点的思维壁垒和治理误区。一方面,基层民众不同群体和个人的公共服务利益诉求表现出明显个性和差异,往往不是“整齐划一”的大一统式需要,由此引发的公共服务诉求更复杂;另一方面,基层公共服务不同群体和个人利益之间竞争博弈也造成了矛盾冲突的增强、甚至发生激烈的维权对抗。为此,必须把基层公共服务治理作为公众利益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畅通民众诉求的表达渠道,形成软硬结合、刚柔并举的治理体系,持续优化和提升服务水平,及时回应和基层民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小事”,切实解决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这样才能实现基层公共服务的精细化治理。

最后,形成“多元参与、共享共建、精微共治”的治理新格局。在“精微服务—协同治理—精益管理”新型关系中,每一个关系环节都被赋予了新的治理内涵,使公共服务的过程成为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参与的过程,基层组织和公众不仅是服务对象更是服务的参与者。通过这种基层公共服务治理的多元化参与,基层公众、社会组织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得以调动,利益格局得以调整,利益诉求得到化解,共享共建的满足感得到提升。同时,基层政府在加强自身服务内容流程标准化、信息化的基础上,通过搭建基层民主协商的制度平台、“互联网+”公共服务管理平台、社区网格化平台等多种基层公共服务治理平台,在更为细微的公共服务供给渠道、更为精细的供给模式下,有效挖掘、沟通和匹配不同供需主体诉求,呈现出政府紧密联动公众、公众积极响应政府的精微共治的新前景[5]。进一步讲,这种新型关系以发动基层公众多元参与为重要前提,以妥善处理基层公众细微需求为关键要义,实现基层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精微共治的治理新格局[6],也是基层公共服务参与主体从“参与精微服务”到“参与协同治理”和“参与精益管理”协同共治的精细治理过程,既能充分激发基层民众参与活力和创造力,也能确保基层公共服务供给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切实转变基层公共服务供给粗放的被动局面。

(二)“精明行政+社会化服务”配置的基层公共服务精细化治理新机制

“精明行政+社会化服务”配置,关乎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转型中政府行政体系向精明行政转轨以及治理结构向精细化转变的焦点,是基层公共服务精细化治理的核心配置机制。基层公共服务建设中精明行政机制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构建,是政府服务职能转变和社会利益格局调整的必然要求,通过构建“精微服务—协同治理—精益管理”的新型关系,使“粗放+单一化的公共服务管理”不断转向“精明+社会化的公共服务治理”。能否将政府精明行政服务管理转化为基层公共服务精微供给体系,使基层政府行政系统内部向精明行政转轨,实现行政体系向标准化转变的流程再造;能否使社会化资源公平参与和配置到基层公共服务供给空间范畴中,在行政系统外部聚集更多社会治理主体的参与,并以“社会化服务”形式来填补基层政府行政体系治理的空缺是基层公共服务精细化治理机制创新发展的关键[7]。“精明行政+社会化服务”配置不仅对行政系统内部进行了精细化改造,而且在供给精细化的社会服务层面对于完善基层政府与公众的无缝对接、多元互动的新机制创新具有重要引领作用。

“精明行政+社会化服务”配置的基层公共服务精细化治理新机制覆盖了基层公共服务治理主体、内容和整个过程,必须以政府、市场、社会三大范畴的资源整合和协调运作为基础,通过精细文化触发、精明行政驱动和精微共治协同关联等三维机制,形成文化嵌入、主体互动、功能互补、机制互联,成为基层公共服务精细化建设的前提条件和发展的基本框架。首先在“精细文化”塑造上要深入到基层行政体系的各个层面,使政府精细治理理念革新以及“人本位”治理思维渗入成为基层公共服务精细化治理的触发机制。其次是引导政府重构“精明行政”体系,通过治理手段创新、技术创新及流程创新等生成基层公共服务的动力机制。三是倡导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精微共治”,通过相关利益结构及行为整合、平台体系优势互补和大数据智慧化管控的关联机制,打破政府由于资源能力局限性和单一管控思维出现“抓大放小”、“抓重点忽视局部”、“抓整体忽视关键点”的惯性管理逻辑,使治理空间达到“点、线、面”交互融合,治理内容实现“宏观、中观和微观”规整统一,更加凸显公平性、全局性和细微化的新型治理过程。可见,“精细文化”的触发机制是精细化治理思维的起点,“精明行政”的动力机制为公共服务精细化治理打通了多维渠道,“精微共治”的关联机制成为精细化共享共治网络的落脚点,这三大机制的高效联动与协同构成了基层公共服务精细化供给治理良性闭合的新环路,使基层公共服务精细化治理的效果达到最优。

(三)互联网及智慧社区情境下基层公共服务网络平台智能化治理新技术

现阶段,物联网、大数据、移动通讯与云计算等一系列新技术引导社会治理向信息化、智能化的方向发展,且伴随着基层社区信息化体系的加快构建,以信息化、网格化、智能化为主的智慧社区主导下的公共服务供给技术逐渐成形,对基层公众参与治理以及基层服务体系精细化流程再造具有重要促进作用。一方面,网络平台智能化治理新技术改变了传统基层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方式和手段,通过打造基层公共服务网络服务平台和利用多种智能化技术,有效提高基层公共服务供给信息的完备性、全覆盖性和互动性,进而大大提升服务供给的精准度和靶向性。另一方面,网络平台智能化治理新技术使基层民众不再扮演“坐等服务”的角色,而是借助公共服务网络平台以及智能服务系统积极参与到基层公共服务治理体系,网络化使基层民众能够时时在场、瞬时表达服务的诉求。从技术上说,通过网络平台智能化基层公共服务供给模式,能使基层民众充分表达多样态的需求,也能及时便捷认知和理解各种公共服务供给信息,从而抹平消弭供需主体之间的信息沟壑。不难理解,这种技术工具和实践情形改变了传统基层公共服务封闭、信息不透明和不对称的治理方式,其最大的优势在于真正解决了“供需即时、精准和分割”的痛点。

推行网络平台智能化治理新技术是基层公共服务治理的重大变革,体现了基层公共服务供给的人本化、智慧化、精准化和高效化。采用网络平台智能化的基层公共服务治理技术,不仅有利于推动传统基层服务供给模式的改造升级,更为基层公共服务方式手段向动态性、全流程性管理模式的创新转型提供了基础条件。网络平台智能化的基层公共服务治理技术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供给治理的智慧化和供给治理的精准化。首先,基层公共服务供给治理智慧化是依托网络智能化服务平台转变传统基层政府垂直化的供给模式,通过供给流程再造来提高供给效率,缩短供给路径,促进公共服务信息的公开与共享,使基层公共服务供给的覆盖范围更广、服务内容更细、服务水平更高、服务对象更准,直接渗透和扎根到基层公众利益的肇始源头,以智能人性化的手段识别、规划、设计、生产和配置公共服务资源,协调供需主体、供给主体和需求主体的利益矛盾,进而实现基层公共服务治理的智慧化。其次,基层公共服务供给治理精准化是利用网络平台智能化技术手段,搭建基层民众与政府及其他供给主体之间的桥梁,广泛收集公共服务民意需求和服务短板问题,更加贴近基层民众日常真实生活,进而形成供需匹配、多元互动的全方位动态性服务机制,促进公共服务供给内容精准化、公众对象识别精准化以及供给空间区域精准化等多维度的创新转向[8]。

(四)专业标准化工作与基层公共服务精细化治理的新途径

在“精微服务—协同治理—精益管理”新型关系中,基层专业标准化工作是基层公共服务精细化治理不可或缺的治理新途径。现阶段,基层公共服务供给存在供给标准不统一、服务监督标准缺失、标准化服务制度不健全以及服务标准化体系结构的约束,使基层公共服务供给环节衔接不顺畅、供给手段不规范、供给流程不清晰、供给信息不公开、供给监管规制乏力等问题逐渐显现。基层公共服务治理专业标准化是对传统公共服务内容、手段和流程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精细化转向的过程,通过专业标准化工作渗透于基层公共服务治理,推行公共服务标准清单和全过程标准化监督管控,使基层公共服务管理手段由“经验”向“工具”转变、供给流程过程由“粗放”向“精细”转型、服务对象内容由“碎片”向“整体”变革,形成以基层民众公共利益为导向、以网络智能化为支撑的基层公共服务标准化平台,构建基层公共服务精细化治理的新途径。

此外,在专业标准化工作与基层公共服务供给建设交互融合方面,专业标准化工作发挥了广泛独特的作用。一是基层公共服务供给管理模式由“经验”向“工具”的转变,体现了专业标准化机制的实施,促成了权责明确、内容清晰、全程监督、流程规范的服务“工具”性指标,完善了政府行政系统标准化流程结构的顶层设计。二是基层公共服务供给流程由“粗放”向“精细”转型体现了行政体系内部横、纵之间的职能细化分工,以及政府与非政府系统主体之间的权责边界细化,锻造出分工清晰、权责明确、服务精准、治理高效的服务向心力、执行力和聚合力。三是基层公共服务对象内容由“碎片”向“整体”变革,借助“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将碎片化的公众信息资源、零散化的服务对象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实现服务信息的精细反馈,以及服务供给精准对接的整体性服务结构框架。专业标准化工作是基层公共服务精细化治理变革的新途径,它从本质上扭转了传统基层公共服务供给的经验约束、感性思维、粗放模式和模糊工具的供给模式,提升了基层公共服务供给效率,促进了基层组织、社会公众协同参与基层公共服务治理,推进了多元主体协同合作、共建共享共商共治的公共服务秩序,强化了基层公共服务监督能力,且形成了以顶层设计“约束标准”为基础途径、以服务供给“精细标准”为导向途径、以公众利益“整体标准”为目标途径的新型关系下基层公共服务精细化治理新途径。

三、“精微服务—协同治理—精益管理”新型关系下基层公共服务精细化治理实践

现阶段,我国不同城市先后开展了基层公共服务精细化治理实践,并在建设理念、运行机制、服务技术和治理途径等方面进行了创新性变革,对“精微服务—协同治理—精益管理”新型关系的建构与发展方向有了更为明晰的指向。

(一)“多元参与、共建共享、精微共治”的精细化服务体系

“多元参与、共建共享、精微共治”的精细化服务格局应用于基层社区中有不同的实践探索。山东省东营市和平社区建立了“大工委”+“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该体系突出了党建统领和服务为本,强调公共服务下压下沉,先后吸纳城区直属单位负责人进入社区大工委领导班子,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参与社区共建共享共商共治。同时,推动社区“一长三员”网格化微治理体系,利用多功能的社区服务中心和一站式服务大厅,实施党建“微行动”,征集居民“微心愿”,开展社区“微实事”,孵化“微创投”项目,走出一条“多元参与、共建共享、精微共治”精细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路子。和平区的精细化服务格局实践主要体现在:一搭建“大工委”社会资源整合体制机制,有助于提升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实现政府协同社会主体开展公共服务供给治理;二以网格化微治理服务体系为基层载体,搭建社区服务平台,建构整体下沉式精细化服务格局,提升了政府基层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尤其是极大提升了基层公众协同参与水平;三大力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微治理建设,有力促进了社区民众参与度,使政府服务落实更到位,相关主体协同配合更主动,服务对象更精准,专业供给绩效更突出。

粗放型的基层公共服务治理模式往往表现为行政体系内部职能不明确,横向供给联系权责不清晰,基层政府与社会主体资源衔接不畅,在基层政府直接面对不同境况下的不同服务对象差异化公共服务需求时,行政资源的精明管控配置和社会化资源的导入必然成为一个大问题。从杭州推行的“96345”便民服务信息平台的做法可以看到一个配置新机制的鲜活实践个案。在“96345”便民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方面,建设目标是以整合多部门服务模式,形成联动的便民服务体系格局;建设内容不仅加强服务统一化平台建设,还具有整合数据库信息资源、相关网站建立以及手机电视等多维数据平台,进而实现涵盖各部门、宽区域、多层面的联网联动服务;建设平台服务模式充分体现了基层政府服务供给的公众民生导向,覆盖基层公共服务的基本保障服务、权益保障服务、医疗卫生服务等精细化社会服务。杭州“96345”便民服务信息平台是将多服务部门精细整合,明确划分功能并有序协调各部门,借助先进的呼叫技术、信息存储技术、通讯技术等,推动政府不同部门信息资源和社会信息资源的高效整合与反馈,通过多层面、多渠道、多环节、多主体在服务平台内部的信息集聚,与基层公共服务需求精准对接、良性互动,实现公共服务供给的社会化资源导入。

(二)信息化、平台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层公共服务精细化治理新技术

基层公共服务精细化治理需要信息化服务平台作为支撑,需要网格智能化服务作为技术手段。山东德州经济开发区长河街道推行“6+N”基层服务网格化管理机制,其中“6”涉及基层政府党建工作、维稳信访工作、规范建筑工作、公共安全工作、治安稳定工作、环境保护工作,“N”则是六大工作的精细实施细则,借助三个层级的微信服务信息平台,实现多层级网格员的管理以及信息的精准对接与高效反馈。重庆合川区南津街道江亭路社区打造了“社区e通”服务app成为网格智能化技术的新模式,借助网格化精准定位、信息化资源及时响应、平台化精细管理成为智能化公共服务供给治理新业态,从而实现基层政府“微治理”与基层公众“全响应”的高效良性互动。通过信息化新技术打造公共服务平台,打通了基层政府服务供给与社会公众联系的桥梁,再通过基层政府网格化的精细划分,使基层公共服务供给细化为基层社区的每个网格,进而形成多元协同、应时互动、精准对接、智能高效的智慧治理网络。

(三)专业标准化工作与基层公共服务精细化治理的新途径

专业标准化工作作为基层公共服务精细化治理的标准化执行框架设定,使公共服务供给工作内容更为专业、标准更加明确,成为供给管理效果和服务监督评定的标准化指标,也是落实公共服务精细化治理的新路径。如重庆南岸区南坪街道架构的“一中心三基地两平台”社区专业标准化公共服务体系[9],就是通过标准化多服务部门职能权限与工作流程,从而形成综合重组的公共服务中心。同时,把标准化专业工作人员、服务、技术引入南坪街道公共服务,搭建成公共文化、养老服务、便民服务三大基地,并在志愿服务平台、社区自治平台建设中充分体现专业标准化服务,形成基层公共服务供给全流程标准化运作模式,实现了供给高效精准和协同参与治理的规范性。深圳福田区沙头街道在基层社区公共服务治理框架、专业队伍、监督机制以及服务管理等方面积极开展标准化建设试点工程,以基层公众为导向,以标准化基层职能为准则,编制出基层工作的负面清单以及建立标准化机制激活“三社”活力。在专业标准化工作的引领下形成了沙头街道社区的基层公共服务精细化网络,基层政府职能愈加精明,基层公众诉求愈加精准,使标准化试点工程成为基层公共服务精细化治理的典型,在基层公共服务精细化治理的进程中,专业标准化工作也充分体现了科学性、高效性、透明性、人本性的引导作用。

随着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基层政府职能转变、基层公众利益格局调整、社会基层治理转轨以及复杂社会关系转换,伴随社会精细化治理持续向基层深入推进,基层公共服务治理作为社会治理的终端环节,成为基层民众期待美好生活的关注点、公共服务供需不匹配的源头点和基层社会矛盾冲突的聚集点。因此,基层公共服务治理需要建构“精微服务—协同治理—精益管理”基层公共服务精细化治理的新型关系,并从新思路、新机制、新技术、新途径四个维度不断完善和探索基层公共服务精细化治理模式。这不仅提供了延伸和创新公共服务供给管理的重要空间,也是破解基层社会矛盾及问题,提升基层公众公共服务满意度和体验获得感的重要内容,更是基层社会治理精细化的关键。探索和创新没有止境,未来的基层社会空间纷繁复杂的形势变化和民众丰富的实践智慧,将会带来更多令人惊喜的基层公共服务精细化治理创新经验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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