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雅
“一切为儿童”是我国著名教育家、“中国现代幼教之父”——陈鹤琴先生于20世纪20年代提出来的儿童教育理念。陈鹤琴反对把儿童当“小大人”,强调儿童有独特的心理特点,要把儿童当成儿童,要保护儿童的权利,尊重儿童,不能按照成人的要求教育儿童。这些理念至今仍熠熠生辉,指引着我们幼教工作者。
那么,怎么做才能体现“一切为儿童”呢?
首先,珍视和爱护儿童。真诚地关爱儿童,保护他们的各项权利;认真对待他们千奇百怪的想法和积极的探索行为;像园丁一样耐心等待和呵护幼苗的成长。
其次,平等对待儿童。一方面,从儿童的视角出发,给儿童提供适合他们的环境、资源和教育;另一方面,尊重儿童,平等对待儿童。虐待儿童固然是不平等,居高臨下也是不平等。所以,有的老师“蹲下来”与儿童交流。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