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茹
1.萌芽状态下的音乐美——情感美
音乐是一门以抒发情感为主要形式的艺术,没有情感就没有音乐,就如马克思所言:“对于没有音乐感的耳朵,最美的音乐也毫无意义。”①把所有的音乐作品集合在一起,就一定能从中找到悲伤、快乐、壮观、热情、悠然、励志、崇敬、粗犷、赞美等不同的情感。而音乐本身并没有情感,因为听它的人有情感,所以音乐才变得有了情感。另外,平庸低俗的音乐激不起“没有音乐的耳朵”的人的兴趣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客观原因。因此,个性鲜明的音乐作品才能使更多的人受到情感的青睐,而并非耳朵的折磨。“情感倾注到什么地方,什么地方就会出现音乐” “理智有时候会出现错误——感情却不会错误”。②对于舒曼的音乐“情感论”,廖先生这样说道:“舒曼不仅崇尚感情置理性之上,而且主张音乐要有丰富的感情内容……强化了人物、情景的描绘,使音乐形象更加鲜明、生动,极大地丰富了浪漫乐派的艺术手法,具有突出的美学意义。”③
情感是每一个人生来就有的,即便是不懂事的幼儿,你给他看狰狞的图片、听凶煞的音乐,他也会情绪激烈,大声号哭;你给他听轻松舒缓的摇篮曲,他会在平和、安谧的旋律中渐渐睡去。所以笔者认为,这种处于萌芽状态下的自然的情感流露,恰是每个人都可以自由享受音乐的权利,“声音美是自然现象:这种现象的作用是纯物理的,它产生于由发音体及其无穷小的元素所引起震动空气微粒的总和。所有这一切,总和在一起,引起人们的快感。”④当然这种处于无意识状态下欣赏的音乐活动只能说是较基础,或是说最低级的音乐活动。
2.哲学辩证观点下的音乐美——理性美
大多数人的音乐审美都停留在感官的欣赏阶段,而进入理性阶段的欣赏,除了要掌握一定的音乐知识(基础乐理、和声、曲式、中外音乐史、音乐美学、音乐心理学等)外,还要频繁地参与音乐实践活动及拥有丰富的生活阅历。这种具有一定音乐基础的理性欣赏是较高层次的音乐活动,不同于约定俗成的“自然听觉”。理性阶段的音乐欣赏活动首先以直觉感受为前提,通过音响效果产生联想、想象等心理变化,进而上升到形象思维的高度,但形象思维显然还是处于情感体验的阶段,只不过这种情感体验会因为个人的审美积淀、文化背景、环境优劣、生活阅历等复杂因素而产生不同的音乐感受。“但是从审美心理来看,音乐欣赏中的形象思维决不会停留在情感体验阶段,它可凭借着情感体验和生活阅历的积累,通过联想、想象、表象等心理过程,再造、重组出新的审美意象,这种审美意象的孕育成熟过程也是形象思维的创造过程。”⑤当然,有目的、有价值的音乐欣赏活动决不能仅停留在感官的快感层次,“而必须实现精神的升华和理性的感悟,因此就需要在形象思维的基础上辅以逻辑思维,使感官——感情欣赏上升到理性欣赏层次,使生动的形象的感性体验与准确深刻的理性认识完美地结合,以实现审美心理活动的完善和飞跃。”⑥廖先生所描绘的逻辑思维若具体到音乐作品中,则是对音乐作品的理性分析,例如从音色、音值、和声、曲式、调式、调性、节奏、旋律等音乐表现形式来进行全面的分析与认识。其次,对于欣赏像巴赫的受难曲、贝多芬的交响曲等较为严肃的音乐作品时,则不仅需要全面的理性思维,还要求具有一定哲学性质的思维,即辩证思维,这样才能够有效地把握作品真正引申的含义。最后,一些不同寻常的音乐现象,即便缺乏正常的音色、音准、旋律、音响等,也同样能称之为美的音乐,例如约翰·凯奇的《4分33秒》、海顿的《惊愕交响曲》等。从某种音乐表现形式(例如音乐是以音响的形式而存在)来看,它们都是“犯规”的音乐,但是因为它们的出现打破了传统音乐所必须遵循的金科玉律而独树一帜,且不无理、荒谬,以创新为美,所以这更是一种值得称颂的音乐行为,欣赏者必须持有辩证的观点来客观地给予其审美评价。
音乐教育与音乐审美绝不是两门毫无联系的学科,只有全面掌握了音乐审美方面的知识,才能更好地进行音乐教育,同样,没有音乐教育性质的音乐审美会显得遥不可及、没有实际意义。只有将两者巧妙地结合在一起,才能有效地完成音乐教育的任务,从而避免只做“音乐匠人”的囧境。中小学音乐课毕竟是审美教育的一部分,其目的不在于培养学生对专业技能的掌握,而是通过艺术特殊的表现形式来唤起他们内心情感的共鸣,以此陶冶情操、启迪智慧等,从而实现智育与美育并行的目标。作为一名传播音乐美的教师,一定要避免“纯技术式”的音乐教育,这样不仅会扼杀学生最初对音乐美的憧憬,甚至还会曲解音乐课的存在意义(把学到的技术当成日后谋生的手段)。所以,教师能够结合一定的审美理念进行教学将会获得更佳的效果。
1.一定的音乐审美能力与乐观性格——情趣美
审美能力的形成,首先得有正确的审美判断力,即教师对善、恶音乐的鉴别能力:对健康、积极、高尚的音乐作品推崇;对低迷、恶俗、不健康的音乐作品抵制,这样才能有效避免学生遭到身心的伤害。其次,音乐教师要有完善的审美追求,在音乐课堂中,几十位学生自然有几十种审美趣味,这时候教师决不能以个人的审美喜好来选择教学内容,应尽可能多地涉及各种音乐体裁,例如各种民歌、地方戏曲、经典歌剧、励志校园歌曲、大合唱、爱国歌曲等,形式多变才能调动所有学生上课的积极性。最后,音乐教师应该注意上课时的态度,不能像个一丝不苟的老教授一样刻板、严肃,毕竟音乐课是美育的一部分,以陶冶情操、启迪智慧为主;也不能像文化课那样沉闷、呆板,否则就失去了它存在的价值。这就要求音乐教师要有乐观向上的性格,不能整天杞人忧天、斤斤计较,只有和蔼亲切、平易近人,学生才敢主动接近并乐于上课,才能形成融洽和谐的音乐课堂。
同样,在音乐教育的课堂上也应该运用灵活的教学方法来呼应音乐审美理念,“从概念阐述到罗列例证,最后再回到概念。这种方法比较枯燥、呆板,如果教师不能辅以生动的语言、形象的教具手段加以弥补,结果必导致学生的被动接受,音乐知识就变成了审美教育的‘绊脚石’。”⑦音乐基础知识显然是掌握任何一门音乐技术的前提,在课堂中教师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去完成该教学任务。可是艰涩的知识并不像唱歌或弹琴那样有“人情味儿”,机械式的学习对于学艺术的孩子而言,堪称“要命”,所以能运用恰当的教学方法进行教学,岂不是两全其美?!基础乐理知识可以穿插到视唱中讲解,如“”到“”是纯五度,此时教师同时弹奏二音,其音响效果是和谐悦耳的,因此又叫作“协和音程”,也叫“和声音程”;教师分别弹奏二音,此时分开弹奏的便是“旋律音程”,就像我们歌唱时歌词会先后出现一样。音乐常识方面的知识则可以放在音乐鉴赏中讲解,例如教师在教授《如歌的行板》时,可在乐曲播放一遍后解释:这首作品的作者是19世纪的俄罗斯作曲家、音乐教育家柴科夫斯基,他被誉为俄罗斯音乐大师和旋律大师,他著名的作品还有《黑桃皇后》《 天鹅湖》《 四季》等,这首作品主要用于弦乐合奏或小提琴独奏。然后再播放第二遍,听赏完毕,教师则讲解:此曲分为两个主题,第一主题是优雅、轻松的中亚细亚民谣;第二主题则加入了大提琴,旋律明显变得较为激昂;结尾是对第一主题的重复,此时听者将不会仅仅认知到惬意、舒适的情感层次,而会愈发感到忧郁与压抑的气息及痛苦的啜泣声,这恰是反映了底层劳动人民生活的艰辛与无奈……而后再播放一遍,让学生自己识记、体会。
另外,除了以上讨论的音乐领域的审美能力外,还有一些不得不提甚至是教师必须得有的心灵美:道德美与劳动美。
2.高尚的思想情操与道德修养——道德美
阳光下最高尚的职业,无疑是教师。在日本,中小学教师的职业甚至被称为“圣职”,教师被称作“先生”,与日本议员齐名。作为为人师表的音乐教师,应该树立正确的道德观。教师是课堂的导师,其一言一行时刻影响着台下几十位学生的成长价值观,其重要性不必多言。更多的时候,笔者认为一位教师道德修养的重要性甚至高于其专业素养,因为教师自身崇高的思想境界就是一门学生必修的“人生大课”。课堂上,学生对教师高尚的人格肃然起敬,在听课的过程中就不可能无端捣乱课堂或是讲话、走神。由此可见,只有教师意识到师德的必要性并付诸实践,才能获得“群众”的信任与尊重。
3.克己奉公、热爱本职工作——劳动美
各行各业都离不开辛勤的付出,音乐教师更是一份艰辛不易的工作,例如课堂上对几十位学生教学的辛苦,课下备课、批改作业的辛苦,还有课外组织大大小小的音乐活动的辛苦,以及个人专业素养提高(坚持练琴练声、报考音乐研习班、参加音乐会议、阅读音乐资料、发表音乐论文等)的辛苦等,所有的工作时间加起来占据了一位音乐教师相当长的时间。如果没有一腔热血的坚持与无怨无悔的奉献,这份看似轻松的工作是撑不下来的,所以能够甘于坚守本职奉献青春,这样的劳动是值得称颂的。
音乐评论是一门较为理性而严肃的学问,但是音乐评论终究属于文艺批评的范畴,对习惯于用感性或者用情感心理思考问题的音乐爱好者而言,能多用些审美属性的生动的音乐语言似乎会更符合他们的“胃口”。例如,德国音乐家兼评论家舒曼曾评价波兰“钢琴诗人”肖邦的作品是“藏在花丛中的大炮”。像“花丛”这样具有审美性质的词语,按常理讲是不应该出现在音乐评论文章中的,形式上显得不够正式、不够专业,甚至从某种层面上来说不够科学,有损作为一篇评论文章的“颜面”。可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种朴实无华的语言恰是深入浅出地道出了一个寓意颇深的哲理 —— 那就是肖邦的音乐表面上犹豫徘徊、梦幻游离,而实际上其威慑力甚至可以作为攻击敌人的最强武器,这样“非正式”的音乐评论反而居于音乐评论界的高位,甚至还被后人反复引用和模仿。音乐评论家舒曼就是巧妙地把音乐评论和音乐审美结合在了一起,并取得了最佳的效果。当然,音乐评论不仅需要适当地加入审美性质的语言,在情感上强烈些同样能够唤起人们内心的共鸣。例如廖先生曾这样说过:“由于音乐是主情性的艺术,因此在通过语言直观地评价音乐的时候,许多生动形象的表述常常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如果评论者有着深厚的音乐——文化修养,这种评论有时会很精彩、独特。”⑧笔者认为,廖先生上文中所谓的“文化修养”就是一种洋溢着文化气息的音乐情感,这种特殊的音乐情感是评论者对音乐作品最直接的切身感受,它并不是天生就有的,它是要经过多重文化的日积月累才能获得。例如,法国著名作家、音乐评论家罗曼·罗兰听过贝多芬的第三交响曲《英雄交响曲》后感慨道:“全人类抬着英雄的棺材”,这句话蕴含着强烈的个人情感,精确而深邃,这显然得益于罗曼·罗兰作为作家所特有的深厚的人文修养。笔者想强调的是:情感众人皆有,评论众人皆会,而加入一定的具有审美情感的文化内容才更能总结出有价值、被历史和时间认可的评论观点。
笔者认为,音乐批评本身就是一种带有教育性质的音乐活动。因此,音乐批评与音乐教育是紧密相连的,没有教育性质的音乐批评几乎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起不到有效的社会作用。廖先生说过:“音乐评论存在的客观意义,并不在这些论述本身,而在于它具有明显的社会作用。其一,评论评价了作品的社会效果和艺术质量,对音乐创作和表演是推动、是促进; 其二,它剖析了音乐作品的思想倾向、审美价值、艺术表现手段,或评述了人民音乐生活中的某些突出问题,对广大群众的音乐鉴赏活动来说,是介绍、是引导。”⑨由此可见,音乐评论存在的最终目的是促进与繁荣社会主义音乐教育事业,引导人们朝着健康积极的方向前行,从而提升他们的音乐水平。在一本优秀的、具有教育性质的著作刚问世的时候,往往就像刚出道的明星一样,它需要一些所谓“大师”级的知名人士来引荐推广才能被更多的人所了解与接纳,音乐评论常常能够挑起这个“重担”。例如我们平时所阅读的著作,几乎每一本都有一位“名人”来为此作序,从某一个层面上讲,这种序就是一种简评(对本书的框架结构、布局安排、思想脉络、情节发展、核心设计等的简要述评),具有强烈的教育意义。同样,在音乐领域也是如此,廖先生简评马达教授的《音乐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一文中就有很好的例证说明:“就音乐教育而言,必须在面对全球经济一体化、文化多元化的世界格局中,努力寻求自身的科学研究方法,以适应自身生存和发展的迫切需要。基于这一前提,我们深切地感到马达教授的《音乐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不仅顺应了时代的潮流,而且更重要的是为我国的音乐教育研究提供了一本有较高学习和参考价值的文献资料。”“作者提出的‘行动研究法’在以往的音乐教育研究中,很少有人去关注它,而作者就此立论,并言之成理……无论在选题的视角方面,还是在具体的成果内容上,都倾注着作者对音乐教育研究方法的执着追求……给读者以许多有益的启迪。”⑩这种对此书的“预告”本身就是一种教育引导,使得更多的读者在了解了本书的主要框架后来阅读此书,从而完成自身的成长。由此不难发现,音乐评论本身就具有一定的教育性质,同样音乐教育也应接纳音乐评论中的批判精神,只有二者互为补充,方可锦上添花、齐头并进。
通过简要总结廖家骅先生的音乐思想特征(音乐教育、音乐评论、音乐美学)及其三者间互为需要的特殊关系,我们不难发现:任何一种独立思想的形成都离不开其他相关优秀思想的加入,这就要求文化多元化、思维多元化。在当今社会,只有站在高端、多元的角度才能观察到更开阔、更清晰的景象,并挖掘到最前沿、最有价值的文化宝藏!音乐教育也是如此,其自身不仅应该有独立完善的思想体系,还须借鉴、吸收其他思想的精华以丰富、提升其身。教育本身就是一件引导人们开阔思维的事情,就像谢嘉幸教授说过的那样:“教育的本质在于点燃和唤醒”⑪。所以,它更需要教育者向自己职业中注入更多的“元素”,即多领域知识的融合,这样被引导者才能在创新、多维的角度领略到更美的文化圣景,以免止步于传统单一、自我满足的文化模式,于教育者、被教育者都是一种启示。
注释
①〔德〕马克思著、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87页。
②〔德〕古·杨森编、陈登颐译《舒曼论音乐和音乐家》,音乐出版社1960年版,第34页。
③廖家骅《浅论舒曼的音乐美学思想》,《中华乐志》1993年第12期。
④汪流《艺术特征论》,文化艺术出版社1986年版,第215页。
⑤廖家骅《音乐欣赏与创造性思维》,《中国音乐教育》2002年第1期。
⑥同注⑤。
⑦廖家骅《让音乐知识更好地为音乐审美服务》,《中国音乐教育》2002年第9期。
⑧廖家骅《准确生动深刻——关于音乐评论的表述》,《人民音乐》2003年第5期。
⑨廖家骅《关于音乐评论的评论》,《人民音乐》1985年第4期。
⑩廖家骅《新颖翔实实用——简评马达教授的〈音乐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人民音乐》2006年第11期。
⑪笔者跟从导师马东风教授参加2016年于长沙召开的全国“慕课时代音乐课程教育联盟研讨会”暨“音乐教育学学术委员会理事会”,谢嘉幸教授在发言中强调“教育的本质在于点燃和唤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