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洋
近几年,法制类节目的数量越来越多,对普法宣传而言具有推动性,但从本质上分析,在新媒体时代来临下,传统法制媒体发生了重大变化,需要加强对新媒体的探究,并从法制新闻报道角度入手,积极探究出适合当前发展趋势的法制新闻报道策略与模式,真正实现法治新闻报道的全面性以及有效性。
在党的十八大与十九大中均表明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并且要将法治确立为治国方针,在这种发展背景下,法治新闻得到扩大,尤其在宏观环境下,法制专业的媒体化报道也备受关注。在新媒体时代最具代表性的便是互联网,作为新媒体的主要衍生物,互联网已经逐渐发展成为了当前的主要传播手段,且对传统法制新闻而言造成制约,主要的问题便是制作成本比较高、盈利下降、人才流失等。从这一角度可以清楚地认识到时代发展下新媒体的重要作用:其一,新媒体信息传播速度快。法治新闻作为新闻体系中不容或缺的一部分,其新媒体提高了法制新闻传播的速度,尤其是互联网、微博、微信的应用,各类法制内容层出不穷,为法治新闻报道开拓了渠道。其二,新媒体下信息内容丰富。法制新闻的作用之一便是进行普法宣传,让广大受众能够对法律有所了解,通过相关案例有所认知,在新媒体下,法制新闻报道的内容更加多样,新闻记者可以通过对互联网等媒介载体的应用,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事件进行采访与报道,从而实现其多元化发展。所以,在新媒体时代,需要紧紧把握其优势,从本质出发,做好法制新闻报道工作。
因为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比如社会法制不均衡、新闻行业自身因素等,所以法制新闻在实践过程中往往存在偏差,无法提高其有效性。另外,现阶段法治新闻出现了追逐以及刺探隐私的现象,且步骤包括了案发、破案以及审判,虽然看似完成了新闻传播,但却缺乏深度报道,甚至对大范围的话题有所遮蔽,无法体现出话语权,也无法真正唤起社会公众的兴趣。
众所周知,媒体具备舆论监督的作用,但是在新媒体时代来临后,舆论是受到社会所重视的,在此发展背景下,法治新闻报道需要积极引起社会公众的关注。但是根据调查与研究,诸多媒体在进行报道的时候往往会对权利加以滥用,比如会利用名人效益、媒体等,虽然这符合新媒体语境的特点与要求,但却导致法制新闻逐渐倾向于娱乐化,无法真正满足法制的基本含义,也没有实现对法制的深入思考。所以,在法制新闻报道中存在非常多的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制约了法制新闻的深度挖掘,如不加以探究,则会导致法治新闻报道呈现出碎片化与迟滞化。
在法制新闻报道中需要加强对新媒体的应用,要体现出其监督作用,并且要积极应对新媒体的挑战,以此更好地实现其报道。
在新媒体语境下报道法制新闻需要遵循相应的准则与要求,体现出真实性与公正性,要杜绝因为经济利益而娱乐化报道的现象。其中,在新媒体语境下其法制新闻报道要严格以国家与人民的利益出发点为主,并且要尽可能报道对社会发展起到推动性的新闻。对于负面新闻而言可以将其作为经验教训加以报道,能够让受众通过负面新闻掌握其经验与教训。因为新媒体时代各类媒介载体层出不穷,无论是微信还是微博均成为了法制新闻的诞生地,且传播速度快,范围广,所以在进行法制新闻报道的时候,新闻记者需要加强对媒介载体的认识与利用,要从中挖掘具有价值的法制新闻,并做好采访与报道工作,这样不仅与社会公众所关注的内容如出一辙,并且也能够在报道中提高社会公众的关注度,提高其报道效率。
现阶段网络传播媒介已经发展成为了主要的信息传播渠道,笔者认为在法制新闻报道的时候要将传统纸质报道与网络报道相结合,以此提高其导向性。但从另外一个角度分析,在报道的过程中要坚持公平与公正,不可随意猜测犯罪事件的走向,避免因报道出现负面舆论。还有一点是在网络报道的时候要遵循违法犯罪事件的基本事实,要从客观角度加以看待,对司法的公正性以及独立性加以体现,故此这种情况下法制新闻报道者需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不断增强自身的职业道德素养,避免出现断章取义的新闻报道,争取利用报道促使网络舆情的统一性,真正推动新闻价值与法制价值的结合。
3.3.1 实现官方与大众的对接
就目前而言,法制新闻媒体的覆盖率越来越广泛,且逐渐呈现出全面性,在涉及重大事件报道的时候比较谨慎,但是在突发事件中却往往会被非法制媒体所占领先机,尤其在当前各类媒介载体的应用下,以微博为例,可以上传视频、发表文字,并且实现了一秒内传播,这样一来则会导致法制新闻在传播方面受到影响。对比法制媒体需要清楚地认识到自己肩上所承担的责任,并且要从公共属性出发,要实现官方与大众的对接,尤其在面对比较复杂利益关系的时候,要调动人员的积极性,从而提高法制传媒的话语权威性。
3.3.2 实现传统与网络的对接
新媒体背景下网络已经发展成为了不容小觑的内容,且媒介融合的趋势也不可避免,在法制新闻报道中网络的出现为其带来了新的发展格局,网络舆论监督也能够体现出司法的公平与公正,进而促使司法机关秉公执法。然而,从其他角度分析,网络舆论监督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会形成网络媒介审判,甚至还会导致司法公开与网络监督之间出现矛盾。在新媒体语境下,需要保持法制媒体的冷静,要遵循基本的原则与准则,真正在报道的过程中回到事件本身之中。
3.3.3 实现专业与市场的对接
从传统角度分析,其媒体在报道的时候主要强调了内容以及深度报道,但在新媒体语境下,尤其是媒介融合背景下,大多数法制类媒体在发展中逐渐放弃了原先的专业特征,以市场为基本导向,久而久之则会导致专业逐渐丧失。在法制新闻建设中,如果缺乏专业性,则会导致不确定现象,甚至无法体现出法制理念的指导价值。故此,在新媒体语境下,需要从本质出发,从实际角度入手,要清楚认识到新媒体对法制新闻报道所带来的影响力,加强探究,应用多项媒介载体,实现专业与市场的对接,其中,在法制新闻报道中要严格秉承专业化,要认清市场中各类媒介载体的基本含义,并加以应用。
3.3.4 实现新闻与宣传的对接
法制新闻报道的主要目的是进行普法宣传,在法制新闻报道中每一位新闻记者需要加强对媒介载体的应用,比如要加强对网络的应用,通过转载、转发扩大传播影响力,并且能够起到最初的作用,真正做到不忘初心。
总而言之,法治新闻报道中需要满足基本的要求以及各项准则,要从专业与公平角度出发,加强对新媒体的认识,了解其新媒体下法治新闻报道所遇到的挑战,真正实现媒介融合。其中在本文中,主要从新媒体语境出发,提出了实现四个对接、增强职业道德、做好正面法制报道等。当然,因为缺乏良好的监督与管理,在应用媒介中要加强探析,提高判断力,避免受到虚假信息的影响,导致法制新闻报道失去真实性,甚至影响社会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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