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细则》近日发布。《细则》提出,山东省7 个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禁止新增化工园区。
这7 个城市是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细则》提出,在全面完成2018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基础上,重点区域各市要完成国家下达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即2018 年10 月-2019 年3 月,7 个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4.0%。其中,济南市同比下降2%、淄博市同比下降2.5%、济宁市同比下降2.5%、德州市同比下降1.5%、聊城市同比下降3%、滨州市同比下降2%、菏泽市同比下降4%;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持续下降,其中,济南市和滨州市持续改善,其余5 市同比减少1 天。
根据《细则》,7 个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将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加大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整合提升和集中整治力度,减少工业聚集区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