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邓 青 毕伟兵
从吉摩尔提出“草根媒体”[1]概念到谢因·波曼与克里斯·威里斯的“自媒体”,[2]从语法看仅仅是一个单词的丢失,反映的却是争夺“话语权”的强烈自信。我国电视新闻节目近20年来已经受到两次大的冲击。
第一次在20世纪末,网络技术及数字技术的突飞猛进模糊了各传播媒介的界线,并在各自的发展中显示出融合的现象。美国马萨诸塞州理工大学的伊契尔·索勒·普尔(Ithiel de Sola Pool)早在1983年就对各种传播技术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作了精辟的论述,并基于这种依存关系对公共政策的意义进行考察,媒介融合概念最早便是在此提出。这一观点的提出,在今天仍具有较大的意义。第二次冲击即来自于新媒体,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神经系统学家托马索·波吉奥认为“人类比其他动物更需要发现模式”。在中国,当微信作为一个新的传播模式出现以后,微信官方2013年1月15日刚宣布完微信用户突破3亿,10月份就更新了数据,称用户已达6亿。从0到1亿用了14个月,[3]从1亿到2亿用了半年,从2亿到3亿用了约4个月,此后每5个月增长1亿。
自媒体的发展给新闻节目带来三大问题:①自媒体自身的特性使得“把关人”泛化,网络的噪音让真实信息的传播无法实现,这必将引起政府对自媒体政策的摇摆,而这种不确定因素对自媒体的发展是有害的;②自媒体巨大的利益蛋糕引来无序的竞争,由于缺乏独立的创新能力,内容生产的相互克隆和形式上的相互兼并会带来垄断的产生,与世界反垄断的发展趋势相违背;③自媒体为求得自身发展不断推出人性化的设计以吸引用户,“使用满足理论”[4]在某些方面过度满足网民的不当需求,使得传统的文化习俗产生变异,进而将引发意识形态的争论,已有学者在这方面开始研究。
广告收入一直作为媒介影响力的风向标而存在,其收入增长的变化,可以从一个侧面给我们提供判断依据。根据艾瑞公司发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网络广告的营销收入突破2000亿元,而同年度作为传统主流媒体的电视广告收入仅1060亿元,两者相较后者相差几乎1倍。作为媒介,其新闻节目质量的高低与传媒竞争力密切相关,所以新闻节目板块一直被各新老传播媒体视作战略高地。2016年巴西奥运会,腾讯即投入81亿元巨资进行报道,战况之惨烈可见一斑,此举代表着新媒体对新闻节目的整体运作提出了挑战。
另外,当现代技术将世界带入自媒体时代,受众也就真正进入实时自我传播时代,他们强烈感受到了其传统角色的彻底改变,每个受众个体都参与了信息的制造与传播,每个人都成为信息传播过程中的一个节点。自媒体在表面上呈现给社会的表象是媒介传播模式的改变,更深层的却是信息传播主体的泛化——从传统意义的大众传播媒介扩大到普通受众。话语权的转移、平台提供的技术支撑,催生了受众积极参与的热潮,使自媒体成为“一种新的社会生活方式”。
面对新技术带来的传播新模式,如何继续保持意识形态的稳定就成了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为达到这一目的,目前主管部门绝大部分精力均放在了舆情监测以及微小舆论场的控制方面,这应当属于对传播过程的管控范畴,在根本性质上也是一种“治标”的行为。
随着“大数据”时代来临,自媒体自身的作用也发挥到了极致,个人从信息的接收者变为信息的发布者,从传播的终端变为起点,话语权的获得引发内容生产的狂欢,由算法新闻产生的精准推送使内容生产和接受的碎片化倾向日益明显。“根据国际商业机器公司(IBM)估计的数据来看,现在我们每天生成的数据高达250兆亿个字节,超过过去两年里生成的数据总量的90%”。[5]面对如此浩淼的信息,监控就显得无能为力,导向也削弱了效果,自媒体形成了对信息的放大和缩小的双向作用,在我国目前的国情和体制之下,这样必定导致政策的不确定,影响自媒体的发展。
一个现象是,绝大多数新媒体面对如此海量的信息和监控无力的现状,却反而不由自主地陷入内容生产的困境,短时间蹭热点的信息发布以后,持续生产高质量的内容产品就明显难以为继。一旦出现这种窘境,就标志着这个自媒体的被淹没,此类事例不胜枚举。因此,单纯的“生产—发布”模式难以持续。有一种观点认为,脸书、微信等软件基于其社交属性而存在,其高度的互动功能也许被低估甚至忽略了。这类软件由于用户高效的实时对话互动,自然形成了传播者与受众的位移,或者称为角色的混杂,这些互动内容的本身就是内容的生产。
有研究表明:“在微博中,有价值的信息占到的比例仅为 4%左右”。[6]在流量为王的自媒体生态中,媒体变现的焦虑使信息传播的短、平、快成了这些媒介的不二选择,这也就造成了自媒体对新闻事件全景展示和深度挖掘的必然欠缺。而海量新热点的迅速覆盖、信息更迭的瞬息万变,又令人们对一个事件形成持续、深入的关注变得如此困难,由新媒体自身结构性缺陷带来的碎片化、浅尝辄止的信息获取方式,在培养受众由深度阅读进入理性思考的媒体职能上,其功能性的缺失显而易见。
在新媒体一路高歌猛进的声音中,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新出现的媒体形态都会对之前的媒体形态产生部分影响,受到剧烈冲击的传统媒体也并非会在一夜之间消亡,而是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与新媒体保持多元共存的状态。从传统媒体的代表电视媒体来看,作为大众传播的主流媒体,因其强大的内容生产能力,一直保持着较大的影响力和较为稳定的用户规模。艾瑞《2017年网络自制内容行业报告》表明,在内容生产中,各地的卫视仍占主导地位。2014年艾瑞调研数据报告也说明了这一点,调查结果显示:“我国网民对于电视机的使用频率和观看时长仍保持在较为稳定的水平,每日观看时长保持在3小时以内,电视终端与PC、手机一样都成为网民满足需求的渠道之一”。[7]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艾瑞公司的调查数据,网民对电视节目板块的喜爱依次是电视剧、新闻、综艺和电影。调查显示,通过电视这一媒介接收新闻资讯的人数比例,由2014年的49%上升到了2015年的49.7%。在获取新闻的终端使用上,超过70%的城市居民将电视机和电脑作为常用终端,其后为手机(51.6%)、报纸(48.1%)、收音机(21.4%)和平板电脑(18.6%)。在国内外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电视仍是人们关注的首选媒体,相关政府网站排名第二,社交网站位列第三。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舆情调查实验室主编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的《中国舆情指数报告》也显示,民众首选媒体仍是电视。这就使拥有此项功能的电视新闻节目有了存在的空间和必要性。
与此同时,在自媒体环境下,电视新闻节目出现了以下变化。
在单一媒体主导社会时期,公众可选择的媒介比较有限,阅读报纸与观看电视是许多公众的选择。而电视新闻节目往往会成为公众的首选内容。优秀的电视新闻节目可以带来较高的收视率。然而,如今的受众面临各种选择,公众可以拿着“遥控器”和“鼠标”从海量的信息中方便、快捷地寻求到各种新闻节目。可以说,在这种情况下,电视新闻节目的受众分流现象已经是不可避免的了。以网络视频为例,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6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7.7亿,网络视频使用率72.4%的水平,较2015年有所下降。[8]在选择网络视频的用户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从这里获取新闻信息的。网络视频新闻可以说是目前新媒体中对电视新闻节目冲击最为明显的一种节目形式。
电视新闻的传播形式可拆分为:口播(包括文字的新闻播报、照片的新闻解说)、字幕(包括游标字幕)、动态图像、实况转播、直播、新闻访谈等方式。在电视媒体主导的时代,受传输技术和传播模式的限制,不同的电视新闻形式基本可以满足受众的需要,并可以得到他们的认可。但在新媒体的环境下,电视新闻节目的内容生产与传播模式都发生了极大变化,信息来源的变化带来内容生产流程的变化,正改变着质疑传统行业的生态结构。网络新闻节目以多手段、立体化、即时性、全渠道的报道影响着受众,在这种情况之下,受众对电视新闻节目进化的期待尤为强烈。若电视新闻节目无法满足这种期待,受众选择其他媒介获取新闻就不可避免。电视新闻节目不得不改变自己的内容,以求在竞争中获得一席之地。
在过去,电视媒体是获取视频新闻的主要途径,这种状况已成为历史。电视媒体成为受众诸多选择中的一个,而且有随时被替换掉的可能。电脑、手机等多种更为方便的接收终端,以移动的空间对应碎片化的时间,极大地满足了使用者的需求。现代传输技术促成了网络视频的出现,通过改变新闻接收方式改变了传媒生态环境,受众的选择余地更加多样。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凭借易携带、小型化等特点,使受众接收新闻突破了时间空间的制约,随时随地均可观看电视新闻节目。这种由媒介引发的变化,也相应地渗入人们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中,在当下社会中,媒介已经成为了我们生活方式的组成部分,并且进而引导着我们思想观念与生活方式的改变。新的视听接受方式必然要求新闻节目的制作方式、节目内容等不断调整,在这个多元共存的时期,电视新闻必须要因势而变,调整发展战略。
我国广电行业尚未开放进入机制,目前仍维持着国有国营制,这种体制是指这是国家拥有并直接经营电台、电视台。其主要特点是资产为国家所有,基本经费由国家财政负担,领导由政府直接任命,工作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业务方针由党委规定,业务活动受政府监督,视听费及广告费作为创收。
这种体制的主要优势在于:管理有效、协调性强,各级党委、政府作为分级管理者,能有效实施计划性工作安排,合理调配、协调各级电视台的资源和职能,形成宣传的最大合力;口径统一、步调一致,所有制的形式决定了电视台的新闻传播活动必定与国家的政策和需要保持高度一致,广播电视对社会的宣传效力能够得到保证。
有鉴于这种模式在发挥舆论主导作用方面的高效性,一些西方国家,如法国、意大利、希腊等,根据它们自己独特的文化环境和政治理念,往往自成体系,对广播电视采用了不同程度国家控股的模式,国家拥有或者控制某些媒体,由国家主管部门分工负责或经营。作为社会主义性质的国家,在全民所有制的前提下,中国政府代表着全国人民的利益,广播电视理所应当地掌握在国家政府手中,成为政党和人民的喉舌和宣传工具,在当下嘈杂的新媒体环境中承担起“正本”的功能,这个观念不需要回避也回避不了。
一直以来,我国传统广播电视产业呈现的特点是结构单一、盈利模式单一,这是我国广电媒体无法与西方大型媒体集团抗衡的主要因素之一。现代西方媒体的主要收入结构为“343”模式,即30%来自广告收入(对大型传媒集团,广告收入的比例会更少),40%的收入来自内容产业(如节目、影视片等)的经营和销售,另外30%来自多元化经营(音像、报刊、主题公园、旅游等)的收入。更为重要的是,面对不同的国情与政体,我国的广电部门在自身盈利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把广告的收入作为市场化的唯一风向标,形成了不同竞赛项目使用同一个裁判标准的局面,导致广电媒体“正本”作用的减弱甚至于部分丧失,在内容、方式上因为缺乏投入而单调乏味。
作为新环境下的电视新闻节目,应当在盈利模式和价值判断标准上进行调整和改变,直面当前传媒变革的现实,寻找到媒体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两者新的结合点,形成一个有利于充分发挥“正本”作用的良好生态,以达到在新媒体冲击下引导舆论导向的目的。
必须引入“以法治业”的观念,充分适应新形势下广电产业发展内部规律的需要。如前文所述,传统媒体仍然是新媒体环境下内容生产的主力军,如同当今大数据时代里数据即是资源一样,知识产权在今后的媒体盈利中将会越发重要。2016年国家也已经对新闻采访权作出相应规范,将内容产品置于法律的保护下形成利润的增长点,使内容产品成为受法律保护的产业化财产,将极大增强媒体的造血功能,激发从业人员的创新能力,也有利于媒体社会功能的充分发挥。
新媒体对电视新闻节目带来了挑战,面对新的环境,电视新闻节目必须与时俱进进行变革。这未尝不可视作一次机遇,因为变革之后的电视新闻节目可以在新媒体的环境下,通过“正本”作用的发挥,从而重新焕发出新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