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明远
食品接触用塑料件产品属于食品相关产品,该类产品的生产行为需要生产许可证,无证生产或销售中使用了无证生产的产品,均属于质检工作中常见的违法行为。本文主要介绍食品接触用塑料件案件办理的思路和方法,供执法人员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参考。
食品接触用塑料件产品也叫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成型品,是需要通过一定的工艺进行加工、制作后生产出来的直接接触食品的塑料制成品。对于食品接触用塑料件产品的界定要注意两点,一是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是否直接接触食品,二是产品原料。
最常见食品接触用塑料件产品为筷子、塑料瓶(壶、盒)及塑料盖(包括组合式)等;原料为PP、AS、ABS等。
食品接触用塑料件产品违法行为分为两类,一类为生产行为,即未取得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的行为;另一类为销售行为,即在经营活动中使用了未取得许可证而列入目录产品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直接接触食品用“塑料杯盖”“塑料壶盖”以及“组合式塑料瓶盖部件”等塑料盖子类产品在生产许可范围内属“其他类塑料瓶盖(含铝塑复合盖)”。
组合式塑料瓶装配企业生产的组合式塑料瓶盖在生产许可范围内。
有关食品接触用塑料件产品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关于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的公告》《关于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市场准入工作的补充通知》《关于直接接触食品用“塑盖类产品”许可证管理有关问题的回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五条等。
一般情况下食品接触用塑料件成品都为组合式成品,产品零部件往往会涉及到三种材质,分别为塑料、不锈钢和硅胶,这三种材质分别执行以下标准:GB 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GB 4806.1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
《模具协议》
《模具协议》是证据收集的关键。我们通常看到的食品接触用塑料件产品,既包括食品接触塑料件部分,又包括非食品接触塑料件部分,通过《模具协议》我们可以对产品进行“肢解”,了解各个零配件的组成,区别食品接触部分和非食品接触部分,以及各部分塑料件用途、价格和投料情况。
通过销售商取证订单、发票和产品照片,并结合《模具协议》,可以确定产品下单时的种类、单价和数量,从而计算销售利润。
由于销售商在采购的产品当中,会存在一定量的备货;生产商在生产过程中也会存在返货、订单撤销等情况,因此通过生产商取证发货单及其他证据材料,可以确定最终生产产品的数量,从而计算出生产的货值金额。
食品接触塑料件产品的生产工艺包括原料粒子的采购、粒子的染色和搅拌、注塑机注塑、组装和成品销售。所以在现场取证时,一要取证生产车间,二要取证组装车间,三要取证发货仓库。
对产品最终的销售情况进行取证,确定产品最终销售情况,国外销售的部分需进行扣除。
此外,我们要对生产货值和违法所得进行计算。生产货值计算一般根据《模具协议》或者订单来计算,计算时只计算食品接触部分的生产货值。违法所得的计算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可根据产品投料克数来计算,但在有些情况下会导致违法收入无法计算(如产品生产存在误差率无法计算投料时)。此时,违法所得可使用销售和采购的金额差计算,违法所得=(销售金额-采购金额)/1.17-附加税。
(作者单位: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读者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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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对人体产生危害
上官朵儿:食品接触用塑料及制品不应该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不应该对食品产生任何技术性影响,不应该导致食品的组成成分及感官性状发生不可接受的改变。
三皇五帝:凡接触食品的塑料产品,必须要保证质量。劣质食品接触材料被长期反复使用,其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会迁移到食物中,通过食用积累导致慢性中毒,对儿童和青少年的成长发育尤其不利。
VS生产厂家要负起责任
我爱马琪岚:食品接触材料是一个多级供应链生产的产品,只有每个环节的经营者都能从确保到达消费者端的最终产品完全符合标准的角度出发,每个生产环节都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产品安全体系全面升级的目标才能达成。
三九三伏:产品标签要标注“食品接触用”或“食品包装用”说明或调羹筷子标志,让老百姓能够区分并方便使用,此外,还要标注使用说明(如使用温度、可盛装物质、可否微波等)防止人为误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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