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小锋,张蓉
(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江苏苏州215021)
江苏省在改革中抓住机会,奋勇发展,位列中国经济前三。但江苏省省内的经济和金融发展并不均衡,将江苏省按苏南、苏中和苏北进行区域划分,对比发现这三大经济板块在区域发展中有着显著的差异。江苏省的区域金融即是指苏南、苏中和苏北金融发展的差异[1]。
江苏省区域金融的形成原因主要是:
苏南地处长江三角洲中心,一直以来就是经济发展繁荣地区。改革开放后,苏南依托其地理优势,受到上海和杭州等发达城市的辐射效应。而苏北地区周边相邻的安徽和山东经济比较落后,因而并不能享受到增长极的辐射效应。加上陆路交通不发达,作为苏北唯一的沿海港口城市的连云港,发展滞后,未能带动腹地的发展。苏中地区一方面利用长江便利的交通通道,一方面受苏南和上海的辐射效应,经济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发展水平介于苏南和苏北之间[2]。
1984年,江苏省提出了“积极提高苏南,加快发展苏北”的区域战略,事实上肯定了苏南的优先发展战略。1985年,国务院批准长江三角洲开辟为经济开放区,1990年国务院正式批准开发上海浦东,苏南利用优越的地理位置、开放的政策优势,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贸易进出口,拉大了三大区域的差距[3]。2013年,国家发改委下发《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规划》。虽然江苏省也提出了“苏北大发展”,但未能从根本上扭转与苏南的差距。
苏南资本主义萌芽较早,是近代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祥地,经济基础较好,逐步形成了区域产业链,促进了苏南地区经济和金融的发展。近代以南通为代表的苏中民族资本主义虽有一定的发展,但发展后力不足。近代以来,苏北工业基础相对较弱,以农、渔业等产业为主导产业,经济主体之间相对独立,缺乏合作,不能形成有影响的产业来带动整个区域的发展[4]。
一方面,处于国家统一的宏观金融政策和江苏省政策的大环境下,江苏省区域金融各地区表现出“行政均衡性”;另一方面,苏南苏中苏北经济发展的不均衡,加上市场经济体制的作用,江苏省区域金融表现为“市场非均衡性”。区域金融发展的行政均衡性和市场非均衡性是江苏区域金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基本矛盾。为优化全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区域金融发展的非均衡性应该受到重视[5]。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苏南苏中苏北的金融发展水平和深度已经形成了较大差异,在资金趋利性等作用下,这种差异会被进一步拉大。此外,由于没有合理的统一规划,苏南、苏中、苏北区域内已经出现新兴产业布局趋同和重复建设的问题。区域金融的均衡发展需要政府采取相应的调整政策,并借助这些政策措施来引导市场达到区域金融的均衡发展,使区域金融在优化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上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6]。
由于经济发展的制约,苏中和苏北人们金融意识不高,资金使用效率较为低下,商业银行在苏中和苏北地区设立的分支机构较少,规模也相对较小。加上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风险相对较大,所以苏中、苏北的商业银行对其区域内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微弱。政府应鼓励引导商业银行在苏中和苏北设立分支机构,降低设立门槛,并对新设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给予一定补贴[7]。
苏南地区银行、商业性担保机构等在数量和规模上都要比苏中和苏北多、大。苏南地区可以利用这种自有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政银担”合作模式,同时建立起以政策性担保为主,互助性担保和商业性担保为辅的多层次担保体系。苏中和苏北地区由于发展水平的限制,发展“政银担”合作模式困难相对较大,所以会更多的依赖政府资金,对政策性担保机构的补助金要求更高。苏中、苏北区域内企业之间还可自发发起设立互助性担保,充分利用互助性担保信息上的优势,缓解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8]。
首先,鼓励天使投资。政府对天使投资的扶持力度可以“一市一策”,根据各个市的具体需要设定不同的投资风险保障、引导资金支持和税收优惠。为促进科技资源向苏北集聚,政府对苏北各市的天使投资机构的设立可以适当放宽条件,在资金保障和税收优惠上给予更大的支持力度。
其次,可根据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需要,设立若干只创业投资基金,并将这几只创业投资基金进行定位,设定其中几只专用于苏北和苏中,支持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另外几只根据各经济板块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需求进行投资安排。对苏北创业投资基金的绩效考核不能过分注重经济利益,需偏重对苏北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的考量[9]。
一是充分利用现有资本市场。对于苏南一些规模大、实力强的战略性新兴企业,政府设立专项基金,帮助其规划境外上市方案,争取在美国纳斯达克或其他境外创业板上市。对于苏中和苏北一些符合我国创业板、战略新兴产业板上市标准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帮助其策划上市方案,为VC/PE提供退出渠道,从而加快风险投资的循环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
二是争取建立归属于江苏省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充分发挥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的功能,并辐射到苏中和苏北,解决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权交易和转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