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4-15日,人社部医保司、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在成都市召开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会和长期护理保险标准体系专项研讨会。会上,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熊先军作讲话,医保研究会副秘书长李静湖和社保所博士赵斌分别就长期护理保险研究进展及成果作专题发言。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课题组汇报了项目研究成果,成都市医保局代表介绍了成都市长期护理保险标准体系建设情况。与会代表结合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总结试点的阶段性成果,并就下一步深入推进试点进行了探讨。 (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 王丽莉)
江苏省人社厅发布《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相关政策的指导意见》,要求自2018年起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意见》明确要求目前实行“一制两档”缴费的地区要用2-3年的时间逐步过渡到同一筹资标准。同时,各设区市要按照整合后医疗保障待遇不降低的要求,做好原城镇居民医保和原新农合待遇政策衔接,逐步统一待遇水平。此外,各设区市还要统一生育医疗待遇。城乡居民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江南时报)
近日,湖南省出台《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据悉,这是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后全国首部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地方立法。这次审议通过的《办法》,对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与缴费、协议机构申请与确定、就医与购药及其监督管理等作出了全面规范。《办法》在全国地方立法中首次对协议机构申请、评估、确认等作出一系列具体明确的规定,对不合理医疗费用认定制度作了具体规定,规定了政府监督、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监督和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监督以及社会监督等一系列监督制度,其中首次通过地方立法建立了基本医疗保险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归集公示制度。 (法制网)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人社局印发《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居家上门照护服务意见》。意见明确,参加市区基本照护保险、经失能评定符合重度或中度失能标准的居家人员,可向委托承办业务的照护保险服务中心申请享受居家上门照护服务。意见要求服务人员在提供上门照护服务期间,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服务项目、服务频次及服务操作规范等执行,不得进行人为增减。但在上门后服务准备时发现服务对象暂不适宜一些服务项目时,经家属同意,可按规定处置。同时,服务人员应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适当提高当次服务套餐中其它服务项目的精细化服务时间。 (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耿晨)
为减轻肝移植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浙江省人社厅近日决定,从2018年1月1日起开展肝移植术基本医疗保险按绩效支付试点,保障对象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浙江省户籍患者,或在接受肝移植术前参加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连续缴费满1年的患者。选取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和第二医院、树兰(杭州)医院、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东部医院等4家省内医疗机构开展试点。试点期限为5年,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推广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 (新华社)
日前,辽宁省人社厅对《关于落实辽宁省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作出了政策解读。到2020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规范医疗机构行为、控制成本、合理收治患者。全省各市还要加快制定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明确病历及病案首页书写规范。建立医保按病种支付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基本保证相同等级医疗机构同病种费用的一致性。经济发展和筹资水平相近地区的按病种付费标准不宜差距过大。 (辽沈晚报)
2017年11月24 日,成都市医疗保险研究会和四川省预防医学会联合举办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研讨会。与会专家就支付制度的内涵和作用,支付改革的基本特征、目的与策略,医联体结算的支付方式创新等主题进行了专题发言;并分享了淮安市、武汉市和成都市等地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路径和经验。会议还就医保付费标准的合理性、激励约束机制的有效性和监督手段的科学性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达成共识。 (成都市医疗保险研究会 陈晓曼)
近日,江苏省镇江市政府召开第一次医保监管与反欺诈工作联席会议。会议听取了全市医保反欺诈“亮剑行动”情况,特别是重点发现并查处套取医保基金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介绍。会议要求案件查处要到位,对于查实的骗取医保基金典型案件,坚决依法打击,加大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为促进医保监管制度化、阳光化、联动化,镇江市政府成立医疗保险监管与反欺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市长担任,市人社局、公安局、监察局、检察院、法院、卫计委、食药监局、物价局、审计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该市还建立起医保监管与反欺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联席会议主要职责,确定了定期会商、重大案件会办、案件分类处理等工作机制。 (镇江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杨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