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永 芳
国民革命时期的农民自卫军,是在第一次国共合作旗帜下,由中共直接领导、农民协会组织建立的农民武装。其于1924年8月肇始于广东,随后其他各省相继建立。广东农民自卫军不仅为全国农民自卫军的建立起到前驱先行、创榛劈莽的作用,而且在统一和巩固广东革命根据地的斗争中,作出了特殊的历史贡献。但对于这一武装力量,学界长期关注不够,至今尚未见有专论问世,只是在少数研究国民革命时期农民运动与农会组织的成果中略有提及①。目前学界论及大革命时期广东农民自卫军的主要著作有曾宪林等主编:《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农民运动史》,山东人民出版社,1990年、李永芳:《近代中国农会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李永芳:《中国现代农会组织与乡村政治》,河南人民出版社,2016年等;主要论文有梁尚贤:《国民党镇压广东农民运动及其影响》,《近代史研究》2002年第2期;梁尚贤:《国民党与广东民团》,《近代史研究》2003年第6期;李庆刚:《彭湃武装斗争思想研究》,《军事历史研究》2010年第3期;李永芳:《扶助·疑虑·清算:大革命时期国民党的农会政策》,《史学月刊》2012年第2期;李永芳:《中国共产党的早期农民观与新型农会组织的创建》,《中州学刊》2015年第8期等。有鉴于此,本文试图弥补学界这一缺憾,对国民革命时期广东农民自卫军的发展过程、组织结构、主要活动、历史特点及其作用等方面进行较为系统的探讨,以期推动相关研究的深入。
民国初年,由于政局动荡,治安不宁,广州一些商人出于自卫需要于1912年组织成立广州商团,后在珠三角各地陆续成立同类武装组织*方志钦、蒋祖缘主编:《广东通史》现代部分上册,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第165页。。到国民革命初期,商团又发展成为“维护买办阶级利益、镇压工人运动的反动武装,规模达到10个团,约4000余人”*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历史》第1卷上册,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年,第125页。。广州商会会长、英国汇丰银行广东分行买办陈廉伯和佛山大地主陈恭受,则伙同其他国民党右派分子,在英帝国主义的支持下,于1924年七八月间积极策划商团发动武装叛乱,企图推翻广州革命政府。8月8日,商团从国外购买大批军火,由外轮“哈佛”号运抵虎门附近。孙中山获悉此事,急令将“哈佛”号押至黄埔,搜出全部军械并封存于黄埔军校。8月11日,陈廉伯逃亡香港,陈恭受则留在广州并组织商团成员以罢市相威胁,要求退还军械。8月14日,孙中山令警卫军及湘军、粤军各一部连夜从韶关回师广州戡乱。同时,为保卫广东革命政府,第二届农民运动讲习所200余名学员奉孙中山之命改组为农民自卫军(又称“广东农团军”),移驻广东省署担任警戒任务,“是为农民自卫军成立之始”*罗绮园:《本部一年来工作报告概要》,《中国农民》总第2期,1926年2月1日。。这也是中共领导成立的最早的一支农民武装,其“对各地农民自卫军的建立起了先导作用”*杨绍练、余炎光:《广东农民运动(1922—1927年)》,广东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86页。。
1924年10月6日,广宁县农会代表大会在县城南街的学宫召开,决定成立县农民协会和组织农民自卫军,并选出县农民协会第一届执行委员会,选举周其鉴为委员长,陈伯忠为副委员长并兼任农民自卫军总队长。这支自卫军是西江地区成立的第一支县级农民武装。在该县的影响下,邻近的德庆、高要、四会等县的区、乡级农会组织以及农民自卫军队伍,也相继成立。旋即,在西江地区,“农民自卫军遍布于全区已建立农会的各区乡”*转引自吕友峰:《试探大革命时期党领导民众武装运动的基本方式》,《社科纵横》2011年第3期。。与此同时,位于广州北郊的花县也建立了农民自卫军。花县距广州市区约30余公里,军事上为广州北部之屏障和通往内地之咽喉。1924年5月,共产党员陈道周以国民党中央农民部特派员身份在花县筹办农民协会。经过努力工作,不到两个月的时间,该县九湖、宝珠岗、元田、广岭、仙阁等10多个乡先后成立农民协会,继而组织了一、二、三区农会,此为“北江农民协会组织之起点”*《阮啸仙文集》,广东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253页。。到9月,第一区宝珠岗村、第二区九湖村、第三区公益新村以及象山村、元田村等农民协会相继建立,这些农民协会“均具发动面较广、组织较严密、内部团结较好并同时掌握了武装,已组建农民自卫军小分队这几个特点”*曹植:《花县农民运动》,中共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广东党史研究文集》,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年,第253页。。10月19日,在阮啸仙的主持下,花县农民协会在九湖村王显承堂宗祠广场正式成立,同时成立农民自卫军。“这时全县乡村农会有几十个,参加农会者达一万三千多户,农民自卫军拥有八百多人。”*付伟云:《孙中山与广东农民运动——以珠三角为中心》,硕士学位论文,广东省社会科学院,2007年,第39页。
1925年1月,中共四大对广东建立农民自卫军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大会通过的《对于农民运动之议决案》针对地主阶级利用农民组织民团、乡团而作为其“压迫农民的反革命武力”的情况,强调:我们应该“宣传并扩大农民自卫军的组织”*中央档案馆编:《中国共产党第二次至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111页。。据此,全国各地农会组织雷厉风行地开始行动,农民自卫军纷纷建立。其中,在湖南省,据1926年底统计,华容、益阳、平江、汝城、宜章、常德等县先后建立农民自卫军。到1927年5月,又有宁乡、安化、蓝山、衡阳、郴县、湘阳、祁阳、新化、湘乡、宝庆、衡山、岳阳、醴陵、长沙等20余县相继成立农民自卫军。全省农民自卫军队伍拥有枪支7000多支,梭镖队在各县更是普遍建立。在湖北省,截止到1927年夏,在黄冈、沔阳、咸宁、武昌、汉阳、夏口、黄梅、汉川、天门、应城、阳新、黄安、黄陂、蕲春、麻城、罗田、孝感、监利等40多个县,均成立农民自卫军。全省农民自卫军拥有枪支3000支以上。*谭克绳:《大革命时期湖南、湖北两省农民运动比较》,《党史研究与教学》1997年第5期。在河南省,到1927年四五月间,全省有组织的农民已发展到100万之多*《陈独秀在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共中央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中共党史资料》第3辑,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2年,第57页。,“在改造红枪会基础上组建的农民自卫军已经在全省范围内大规模地建立起来”*李永芳:《中国现代农会组织与乡村政治》,河南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150页。。全省“在中共领导下开展农运的县”“都先后建立了农民协会和农民自卫军”*河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河南省志 ·农民运动志》,河南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27页。。据武汉国民政府农民部1927年6月的统计,农民协会的组织遍及广东、湖南、湖北、江西、河南等17个省,农民协会会员达到940多万人*《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农民运动资料》,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66页。。与此同时,农民自卫军也得以普遍建立,“凡农运发达的省份均广泛建立并有较大发展”*李永芳:《近代中国农会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304页。。在各地农会组织中,还普遍成立了农民自卫队;解除了团防局武装*〔苏〕A.B.巴库林著,郑厚安等译:《中国大革命武汉时期见闻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第221—222页。。
中共四大之后,作为农民自卫军发轫之地的广东在这方面更有迅猛发展。史实表明,在1926年7月北伐军正式出师之前和其后一段时间内,广东省在建立农民自卫军方面一直居于全国前列。1925年5月1日至16日,在广州召开的广东省第一次全省农民代表大会和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上,正式成立了广东省农民协会,选出了以共产党员阮啸仙、彭湃、罗绮园、周其鉴等为常委的广东省农民协会执行委员会,并发表了成立宣言,这是在全国范围内成立的第一个省级农民协会。会议通过的《农民自卫与民团问题议决案》进一步强调了农民协会的本身武装自卫问题,指出:“未有武装的农民,当然抵挡不住有武装的地主阶级与军阀联合的反攻。”因此为了解除农民的痛苦,凡是有农会组织的地方,“应由政府命令取消民团,由农会依据章程组织农民自卫军,一以实行政府武装农民之意志,一以实际维持乡村治安”*《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农民运动资料》,第279—280页。。广东省农民协会的成立以及《农民自卫与民团问题议决案》的制定,大大促进了全省农民自卫军队伍的建立。事实上,到1926年7月北伐军正式出师时,“农民自卫军组织已遍及广东全省,据不完全统计,当时的农民武装队伍已达三万余人”*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纪念馆编:《广东农民运动资料选编》,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633—634页。。只是随着北伐战争的推进以及国民政府由广州迁到武汉后,农民运动的重心才逐渐转移到两湖,两省农民自卫军的发展规模及其影响亦呈现后来居上的势头。
在1925年5月广东第一次全省农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农民自卫与民团问题议决案》和翌年5月第二次全省农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农民自卫军组织大纲》等文件中,广东农民自卫军的组织构成基本上可以得到厘清。
1.组建宗旨与程序。广东省《农民自卫军组织大纲》开宗明义地指出:组织农民自卫军的宗旨是“为巩卫农民协会,保护农民利益,防御外来侵略”,要“依照各级协会而组成各级之农民自卫军”,各级农民自卫军的队员 “限于农民协会之会员”。农民自卫军的组织分为乡、区、县及省四级,其“基本单位为乡农民自卫军”,“各乡农民自卫军联合组织区农民自卫军”,“县农民自卫军为综合该县内各区农民自卫军组织之”。*《广东农民运动资料选编》,第402页。
2.组织原则。广东省第二次农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会务总报告决议案》对农民自卫军的组织原则进行了严格规定,主要有四点:一是“非在战时状态不得常备”;二是非农民协会会员“不得充任农军队员”;三是其直接受农民协会“指挥统率”;四是“平时分警备、义勇两队,并注意训练”*《会务总报告决议案》,《中国农民》1926年第6、7期合刊,1926年7月1日。。
3.组织编制。广东省《农民自卫军组织大纲》明确规定:要“依照农民协会会员人数编制农民自卫军之基本组织,如乡农民自卫军、区农民自卫军及其区分队,县农民自卫军及其支队,其编制形式为分队、小队、中队、大队及团”。其具体编制为:(甲)每10人至15人组成一个分队;(乙)每2个至4个分队组成一个小队;(丙)每2个至4个小队组成一个中队;(丁)每2个至4个中队组成一个大队;(戊)每2个至4个大队组成一个团。同时,大纲规定,为了便利于农民协会调遣农民自卫军“帮助邻县或邻区起见”,将每个农民自卫军基本组织分成两个小组:第一小组为农民自卫军警备队,“专任留守防卫本乡本区本县”,“有必要时亦有作战之义务,但不得调往他乡他区及他县”;第二小组为农民自卫军义勇队,其由各级农民协会组织调往本县的其他乡区,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由省农民协会“调往他县”,其“经费由农民协会担任”。同时,“为集中全省农民自卫军的工作起见”,省农民协会应设立军事部,各县农民自卫军均受其指挥”。*《广东农民运动资料选编》,第403页。
4.组织训练。广东省《农民自卫军组织大纲》严格规定:农民自卫军义勇队在平时要每星期操练一次,每次以两个小时为限,并且必须明确规定操练课程;每月要召集全区农民自卫军全体会操两次;战时各乡农民自卫军每星期要会操一次,每次三个小时;战时全区每月要会操一次;每四个月全县要会操一次,每次以四日为期。同时大纲还规定,各级农民自卫军的指挥人员,“由各级农民协会执行委员会任命之”,“如该管之队员对之大多数表示不满意时,可向上级农民协会委员会请求撤换”;各级农民自卫军之下级干部,“由各级农民自卫军之指挥者直接任命之”。*《广东农民运动资料选编》,第404页。
广东农民自卫军在统一和巩固国民革命基地、配合国民革命军出师北伐、维持社会治安以及保卫农民利益等方面,进行了较为广泛的活动,概括起来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一是参加平定商团叛乱。1924年10月,当商团举行叛乱时,广东有3000多名农民自卫军常驻省革命政府,担任警卫工作*罗绮园:《怎样才能解决农军与民团纠纷》,《犁头周报》1926年第14期。。广州市郊及顺德、中山、南海等地农民自卫军加强戒备,切断了广州商团之外援。“顺德农军采取了监视手段,各地商团及民团因而不敢异动。”“南海县南浦乡农团军二十多人,加入由农讲所学员组织的农民自卫军行列,参加了战斗。”*陈志文:《大革命时期广东人民反帝反封建斗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广州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广州文史资料》第19辑,广东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9页。平叛前夜,广州商团通知花县民团总局局长江侠庵配合行动,占领花县,破坏军田至新街的粤汉铁路,以阻止驻韶关的北伐军回师广州。花县农民自卫军获悉这一阴谋后,立即飞报广州革命政府,并通电揭发和声讨。农民自卫军也进驻军田至新街一带,确保了粤汉铁路的正常通车,使韶关的北伐军迅速南下广州。*卢克文:《花县农民运动纪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广东文史资料》第30辑,广东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245—246页。10月14日,孙中山下令收缴广州商团枪械。旋即,广州市郊农民自卫军和广州工团军、黄埔学生军及政府的警卫军等兵分五路向西关进攻,收缴了商团军武器,当晚平定了商团叛乱。据1926年五六月间中共广东区委报告:“政府剿办商团,农军对于政府,也有相当的帮助。”*《广东农民运动资料选编》,第342页。“在商团事变中农民自卫军牺牲了十一个烈士。”*《广东农民运动资料选编》,第405页。
二是配合革命军第一次东征。广州革命政府平定商团叛乱,只是初步稳定了广州局势。1925年1月7日,盘踞在东江的陈炯明下达进攻广州的总动员令,命令其“救粤军”各部向西开拔,计划先在博罗、石滩一带集结,再分头向广州进攻。面对陈炯明大举进攻的形势,革命军于1925年2月1日开始第一次东征。在这次作战期间,东征军得到东江各地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东莞、惠阳、保安、五华等县的农民协会,积极组织农民给革命军做向导,担任侦察,帮抬担架、运输粮食及弹药等,同时组织农民自卫军袭击陈炯明的后方,封锁消息,截断逆军的粮食供应*李永芳:《近代中国农会研究》,第273页。。3月,当陈炯明残部之林虎、杨坤如等军从惠阳、老隆溃败时,“海陆丰地区的农民自卫军从四面八方包围和截击敌人。仅在陆丰、揭阳交界的山区,农民自卫军就歼敌400余人,收缴了大批枪械”。*曾宪林、谭克绳:《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农民运动史》,山东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43页。
三是协助政府平息杨、刘叛乱。1925年6月,正当东征战事方酣,混在革命阵营里的滇系军阀杨希闵、桂系军阀刘震寰,暗中勾结反动势力,掉转枪口威迫广州。在这种情况下,革命政府撤回东征军讨伐杨、刘。这时,刚成立不久的广东省农民协会立即号召全省农民,“竭其力之所能至,誓为革命政府后盾”。*《广东农民运动资料选编》,第241页。各地农民协会及其农民自卫军则积极响应省农协的号召,协助革命政府镇压叛乱。其中,东江各地农民组成3000多人的运输队,使东征军能够迅速回师广州。惠阳平山区农会则于6月3日集合农民自卫军700多人,列队欢迎回师广州的东征军。农民“自愿充当挑夫者,达千余人以上,多数挑至石滩、东莞。当地暑日炎炎,跋涉三百余里,犹不觉其苦”。*《惠阳平山农会之近况》,广州《民国日报》1925年6月16日。番禺地区以及广州市郊的农民自卫军,则帮助革命军侦察敌情,入城参加对敌战斗,并且在广九路一带不断活动,严重地扰乱了敌人的后方。西江广宁农民自卫军则驻在江屯,切断杨、刘西窜的道路。顺德、宝安、南海的农民自卫军则整装待发,候命到广州协同革命军作战。*李永芳:《近代中国农会研究》,第274页。“南海农民自卫军向盘踞在广三铁路的滇军胡思舜部收缴了枪械。”*陈志文:《大革命时期广东人民反帝反封建斗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广州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广州文史资料》第19辑,第12页。“海陆丰一带的农友,西江广宁、佛山一带的农友,北江清远、花县一带的农友,南路东莞、宝安一带的农友,统一在省农民协会的指挥底下,一致行动起来,或武装来省预备参战,或出农军截断滇桂军逃窜之后路,或收缴广三路滇军枪械,或为党军侦探、运输、向导,皆不惜牺牲生命,站在革命的联合战线上,一鼓而荡平刘杨。这一次的牺牲,使我们最满意的就是:国民政府的革命基础多得了一些巩固。”*《广东省第二次农民代表大会宣言》,《中国农民》1926年第6、7期合刊,1926年7月。
四是支援省港工人大罢工。1925年5月30日,震惊中外的五卅惨案爆发了。五卅惨案的消息传到南方后,广州和香港于6月爆发了规模宏大的省港大罢工。省港大罢工爆发后,广东各级农民协会立即发表宣言,强烈抗议帝国主义的罪恶暴行,声援工人的罢工斗争。各地农民自卫军还与工人纠察队联合起来,一块并肩战斗,在广东沿海的各个港口检查英货,封锁海口,断绝对香港的大米、蔬菜供应,拒绝与英商贸易等。东江地区的农民自卫军帮助封锁了汕头、汕尾以及平山、淡水等处;南路的农民自卫军帮助封锁了虎门、容奇以及澳门、深圳等处;广州市郊的农民自卫军帮助封锁了白鹅潭等处;雷琼地区的农民自卫军帮助封锁了海口等处,从而沉重打击了英帝国主义*曾宪林、谭克绳:《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农民运动史》,第45页。。1926年3月18日晚,驻深圳皇岗的工人纠察队,发现武装偷运入境的英货一批,即与偷运者展开枪战。正在纠察队寡不敌众的危急之际,蔡屋围乡农民自卫军赶来增援,使得奸商的武装溃逃而去,最终将该批英货缴获,并捉拿犯人三名。*《工人之路》总第269期,1926年3月24日。省港罢工委员会为感谢农会农民自卫军对省港罢工的有力支持,曾专程前往芳村慰劳广州市郊第一区农会和农民自卫军,将一块写有“农工大联合打倒帝国主义”的横匾和一面写有“武力结合,严密封锁”的锦旗送给农民自卫军。*张衍森:《广州市郊农民运动的功绩、成因及其特点》, 中共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编:《广东党史研究文集》第1册,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年,第243页。
五是支援革命军第二次东征和南征。在东征军回师平定杨、刘叛乱期间,陈炯明重新控制潮州、梅州各县,并于9月兵分三路扑向广州。为消灭这一威胁,国民革命军于10月举行了第二次东征。在这次作战行动中,广东农民自卫军给予国民革命军更大热情的支援。其中,广宁县农民自卫军在东征军出发之前就镇压了劣绅纠集土匪民团的叛乱,减少了革命军队的后顾之忧。海丰、陆丰、惠阳、五华、紫金等县,数万农民和农民自卫军协助东征军攻克了陈炯明的老巢惠州。陆丰县农民和农民自卫军则在阿婆地区把陈军3000余人层层包围,使其龟缩在山窝里,最后被东征军顺利歼灭。当陈炯明的军队退至海丰时,由农民协会组织起来的四五万农民积极配合东征军战斗。例如,在一次作战时,“有条公路从广州军驻地通往陈炯明的阵地,要从这条公路调动部队需要三天时间,但另一条人们不知道的山路,沿这条山路到陈炯明阵地,只要一天工夫,农民领着广州军走了这条路。当广州军临近陈炯明阵地时,陈的军队才发现敌人到来,他们除了立即溃退,别无他法”。*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编译室编:《共产国际有关中国革命的文献资料》第1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第250页。
国民政府在开始第二次东征时,为消除南路的威胁,同时部署了讨伐军阀邓本殷的南征。在革命军南征之前,南路的雷州、海康、遂溪,琼崖(即海南岛)的琼州、澄迈等地的农民就已秘密组织起来予以响应。当革命军抵达该地时,他们充当向导,供给粮食,担任运输,有的更充当革命军的前卫或后备队,保证革命军在短时期内肃清了邓本殷的反革命势力,使广东全省得到了统一,为北伐战争的进行奠定了巩固的后方基地。*李永芳:《近代中国农会研究》,第275页。
六是维持地方治安,保卫农民利益。农民自卫军作为农民协会的武装,不仅要保卫农民的自身利益,而且“与各界合作,共同维持地方治安”。例如,1925年夏,“保安农民自卫军进攻县长梁树熊勾结防军张我东部,及一般劣绅土豪恢复联团警查各种苛捐的运动,农民在此战争中牺牲了六人,但卒迫张军离防,取消了民团征收的苛捐杂税”。*《广东农民运动资料选编》,第412页。再如,1926年1月,高要县“在地主豪绅的指挥下”,会道门组织“神打团”数千人向岭村、料村、波河等乡的农会进攻,毁坏农民房屋,打死打伤农民数十人,酿成“高要惨案”。惨案发生后,“广宁农民自卫军数百人和国民革命军第四军第三十四营开到高要,配合高要农民自卫军打退了‘神农团’的进攻。地主的反动武装一败涂地”,“不得不答应农会的条件,赔偿农民的一切损失,实行减租二至三成”。*《广东农民运动资料选编》,第609页。又如,顺德、中山等“有沙田的县份,土匪非常猖獗,常时落沙勒收黑票(即每当收割期间,土匪便乘机合伙落脚于沙田,盖棚搭厂。农民如欲收割,必须向土匪每亩交纳一元二元不等,由土匪开具收据。所谓“黑票”,是区别于政府所开具的“红票”而言的),或者在各处河道勒收行水(即勒索征收行船路费)”,由于政府兵力“不够维持”,于是,“在这时候,各处农军便能够自己起来,落沙护割(即落脚沙田,保护农民收割),或扼守河道,使土匪不敢勒抽来往船只,这些都足以表出农军的力量”。又如,“广宁的农军,与全县各界组织人民委员会,协同防军,担任肃清绥江沿岸土匪,规复交通,他们很奋勇,备受各界欢迎赞赏。*《广东农民运动资料选编》,第347页。
七是支援出师北伐。1924年9月,当孙中山督师北伐、誓师韶关的时候,“广东农民自卫军二百余人,奉着大元帅的命令,全体开拔赴韶(关)训练,并担任后方的宣传工作”。“北江的农民运动,就在这个时候播了很好的种子。”*《广东农民运动资料选编》,第341页。1926年7月国民革命军北伐出师后,广东曲江、新会等县数万农民自卫军和百姓组成运输队、卫生队、宣传队等,随军出征,并且在与敌作战中个个不辞征途劳顿之苦,奋勇杀敌。正如时文所载:“均无饥渴之患,忘其疲劳,对于作战,益加奋发。故能一往直前,迅奏肤功。”*广州《民国日报》1926年9月11日。
上述活动表明:广东农民自卫军在统一和巩固国民革命基地、支持国民政府、维持社会治安、配合革命军打击北洋军阀等方面,均作出了重要的贡献。1926年5月,广东省第二次农民代表大会报告曾对此评价道:农民自卫军组织,“不徒能够保护地方治安,尽了自卫的职责;并且拥护国民政府,协助罢工,也尽了相当的努力”*《会务总报告决议案》,《中国农民》1926年第6、7期合刊,1926年7月1日。。
广东农民自卫军是中共直接领导、农民协会组织建立的最早的农民武装,是国民革命时期其他各省农民自卫军建立的榜样,其在发展过程中呈现出如下特点。
首先,广东农民自卫军是在中共关于武装工农民众思想的指导下建立起来的。早在建党初期,蔡和森就曾经指出:“假使能够鼓起人民武装的自卫和抵抗”,“那么,民主革命没有不成功,封建的武人政治没有不崩倒的”*《蔡和森文集》,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105—106页。。邓中夏也指出:农民运动的开展,必须要“以武装作后盾”,“尤应特别注意”武装农民。“假如农民户户有人组织民团,以代替现在地主绅士所召募的民团,一方固然可以防御兵匪,而他一方一俟时机成熟亦可立呼成军,为革命之用。如此层不努力遍国中的办到,农民运动终是软弱无力”。*邓中夏:《中国农民状况及我们运动的方针》(1924年1月5日),《中国青年》第13期,1924年1月15日。1924年5月,中共中央又通过《农民兵士间的工作问题议决案》,指出:“农民和佃农之间都可以宣传组织乡团,武装农民以防匪祸。”*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第248页。而接下来中共四大关于“宣传并扩大农民自卫军的组织”的指示,更是促进了广东农民自卫军的蓬勃发展。
其次,广东农民自卫军是在国共合作旗帜下发展起来的。1924年1月第一次国共合作开始以后,广东革命政府也把开展农民运动作为国民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民党“基于自身革命化的政治需求,对于由共产党先期创建的农民协会曾给予政治上的认同和组织上的扶助”*李永芳:《扶助·疑虑·清算:大革命时期国民党的农会政策》,《史学月刊》2012年第2期。。国民党一大以后,广东革命政府曾先后发表了三次关于农民运动的宣言,明确提出要“即时组织农民协会”,并指出农民协会的性质是“不受任何拘束完全独立之团体”,同时强调农民协会要“依军队形式组织农民自卫军”*《广东农民运动史料选编》,第146页。。为了实施扶助农工的政策,国民党一届一中全会于1924年1月31日成立国民党中央农民部,“专理农民事宜”,由林祖涵任部长,彭湃任秘书*荣孟源编:《中国国民党历次代表大会及中央全会资料》上册,光明日报出版社,1985年,第67页。。为了辅助农民部能够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还决定组织成立了中央农民运动委员会,由林祖涵任委员长。同年6月25日,国民党中央执委会颁布了孙中山批准的《农民协会章程》和《农民自卫军组织大纲》。尔后,从1924年7月至1926年9月的两年间,国民党先后在广州开办了6届农民运动讲习所,共计招收学员930人,毕业人员797人*《第一届至第五届农民运动讲习所简介》,《中国农民》第2期,1926年2月1日;《第六届农民运动讲习所办理经过》,《中国农民》第9期, 1926年9月11日。。同时,国民党中央农民部派遣农运特派员,深入农村进行巡视或常驻指挥。在其制定的广东初期农民运动计划中,就选择确定了农运条件较好的广州市郊及其附近的顺德、中山、广宁、佛山、东莞、鹤山等县市作为实施计划的试点,并先后派遣20多名特派员前往这些地方组建农民协会组织*参见李永芳:《近代中国农会研究》,第203页。。1924年7月24日,以廖仲恺为首的广东省长公署发出训令,责成各属地方党部派员,必须“照章组织”农民协会和农民自卫军,各县“应竭力援助”,并要求“将情形随时具报”*张静如、刘志强等:《中国现代社会史》上册,湖南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85页。。另据国民党中央农民部1926年9月的报告,这时共计有特派员92人,其中除6人在广西工作外,其余的86人均在广东工作*《中央农民部报告》,《中国农民》1926年第9期, 1926年9月11日。。国民党采取的这一系列举措,无疑对广东省农民协会组织以及农民自卫军的迅速发展,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从而使该省能够成为大革命前期全国农民运动的中心。
再次,广东农民自卫军是在农民协会组织内部建立起来的农民武装。1926年颁布的广东省《农民自卫军组织大纲》即明确规定:各级农民自卫军须依托各级农民协会组成,“各级农民自卫军队员限于农民协会之会员”*《广东农民运动资料选编》,第404页。。同时,广东省第二次农民代表大会亦明确规定:非农民协会会员“不得充任农军队员”*《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农民运动资料》,第296页。。显而易见,广东农民自卫军是农民协会的自然产物,属于新型的农民武装。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通观国民革命时期其他各省农民自卫军的建立方式及其方法,与广东省大致相同但又不尽一致。总的来说,基本上采取了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改编旧式武装。这是其主要方式,其又具体分为如下几种办法:(1)采取竞选方式接管旧的地方武装。例如,在湖南省的华容县,由于县团防局长畏惧蓬勃兴起的农民势力而弃职潜逃,于是,中共华容党组织旋即在全县各界人士中广为活动。结果,共产党员何长工被推选出来,担任了县团防局长。之后,又有几名共产党员被派去担任班长和排长。经过这些变动,县团防局被改造成为农民自卫军组织*参见谭克绳:《大革命时期湖南、湖北两省农民运动比较》,《党史研究与教学》1997年第5期。。(2)强行接管团防局武装。例如,在湖北省的罗田县,县农民协会将原来在滕家堡建立的人民自卫军悉数调进县城,“并在各乡拣选勇敢忠实之农民数十人”,改组了原县警备队,组成了罗田县人民自卫军*《罗田民众武装自卫》,汉口《民国日报》1927年5月5日。。再如,在湖北省的黄冈县,原来共有12个保卫团,而县农民协会自卫部采取果断行动,将各个保卫团中的“流氓团士”一律“尽行淘汰”,并将“忠实农民”加以“添补”,从而组成了200余人的黄冈县农民自卫军队伍。“并拟随时增加名额,扩充军械,以求健全,暂分军为六支队,一游击队,分队士兵五十人。”*《黄冈保卫团先后改组》,汉口《民国日报》1927年6月12日。(3)改造旧式结社武装。例如,河南农会组织和农民自卫军的建立,“多半是我党组织派人去进行教育工作以后的红枪会改造而成”*陈传海:《略述大革命时期的河南红枪会》,《河南党史研究》1986年第2期。。 第二种方式是由农民协会单独重新组建。例如 ,江西省“依照各级协会而组成各级之农民自卫军”,“为操练及指挥上便利起见”,凡包含8个区农民协会以上的县农民协会,即组织两个以上的农民自卫军支队,凡6个乡以上的农民自卫军分为两个以上的区分队*曾宪林、谭克绳:《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农民运动资料》,第591页。。每个基本组织(以乡为单位)的自卫军分为为两组,一组为警备队,留守和保卫本乡、区、县,另一组为义勇队随时准备调往他乡、区、县。各县农民自卫军均“受省农协军事部指挥”。再如,湖北省麻城县农民协会,在反击当时反动武装红枪会的斗争中,建立起约2000人的农民敢死队*曾宪林、谭克绳:《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农民运动史》,第192、193页。。又如,湖南湘潭县西三区、北二区、东二区、东六区、西二区、西四区、南四区等农民协会,均自己组织建立了农民自卫军,长期住队的或30人,或40人,或50人不等。*曾宪林、谭克绳:《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农民运动史》,第193页。
总之,广东农民自卫军在国民革命中贡献巨大且影响深远。这一武装的创建及其发展,为国民革命时期其他各省农民自卫军的建立与发展树立了光辉榜样。例如,1926年5月广东省颁布的《农民自卫组织大纲》以及《广东省农民协会修正章程》等,均成为湖南、湖北、江西、河南等省建立农民自卫军和省级农民协会组织的仿行文本,“已树全国农民协会之楷模”*《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农民运动资料》,第134页。。尤其是在大革命失败之际及之后,广东农民自卫军仍然坚持了反抗国民党残暴统治的武装斗争。据史料记载,1927年5月,“东江农军四百多人在吴振民的率领下,向湖南挺进”。同时,以培训农民武装骨干为宗旨的广东北江农军学校的学生,以及北江各县的农民自卫军和韶关铁路工人组成的广东北江农民自卫军1000多人,在罗绮园、周其鉴、朱云卿等的率领下,“挥师北上,抵达武汉,参加革命斗争”。到7月底,“他们开赴江西参加八一南昌起义,以后又随起义军南征,转战赣粤边境,最后有一批跟随朱德部队上了井冈山,参加创建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伟大斗争”。“九月中旬和十月底,海陆丰农民武装为策应南昌起义,在中共东江特委(一九二七年四月成立)的领导下,先后举行了两次武装起义,取得了胜利,建立了第一个县级的工农民主政府,把农民运动推向了新的高峰,在中国革命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广东农民运动资料选编》,第616—617页。
对于中共来说,通过筹办广东农民自卫军,一方面为建立正规武装的人民军队积累了厚实的有生力量,为土地革命战争在大革命失败后的迅速兴起创造了有利条件。实际上,中共在土地革命战争初期创立的工农革命军,很多就是以农民自卫军为主体而组成的人民军队。其中,由广东海陆丰地区农民自卫军和南昌起义部队第24师合编而成的工农革命军第2师,就是一支劲旅。另一方面,广东农民自卫军的筹办,也为中国革命培养了一大批军事人才。例如,国民革命时期担任广东省农会执行委员会委员长、农民自卫军总指挥的彭湃,就在大革命失败后参与策划南昌起义和海陆丰第三次武装起义,开辟了大南山革命根据地。再如,国民革命时期担任广东北江农民自卫军总指挥部参谋长的朱云卿,在大革命失败后先后参加了南昌起义和秋收起义。又如,国民革命时期担任广东省农民协会农民自卫军部部长兼军事总教官的赵自选,在大革命失败后曾指挥广州郊区农民自卫军参加广州起义和东江武装斗争。从全国范围来看,诸多国民革命时期的农民自卫军战士,不仅成为大革命失败后领导各地武装起义、创建革命根据地的重要领导人,而且跻身于新中国的开国将领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