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杰 李昌胜
内容提要:军民融合发展是国家战略,要求在“十三五”期间实现全行业覆盖、全领域联动,由初步融合向深度融合发展。科技是创新驱动的源动力,是军民融合发展的核心要素。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在军民融合发展和创新驱动战略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研究其运行机制是破解军民科技体系二元分离、相互封闭、互动共享机制不畅等问题的重要途径。加强军民融合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制研究,就是着眼国防军工技术向民用市场、民口技术向军工市场双向流动,创新市场运作模式,有效孵化军民通用技术项目,提高军民融合效益,实现富国与强军协调发展与良性互动。本文通过对军民融合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存在问题的分析研究,结合项目组成员十多年在军队和地方从事军民融合经验,提出在军民融合背景下军民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运营的模式、方法和途径,力求为军、地各级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提供依据。
进入21世纪,随着国家大力发展经济,尤其是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强力推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也取得了明显成效,初步形成了多渠道、多方式共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局面。但是科技成果转化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综合施策,尤其是针对国防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的法律法规、机构建设管理、利益分配、评估评价和激励机制等方面还有很多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专利数量庞大但转化率低。2017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138.2万件,同比增长14.2%,连续7年位居世界首位。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10%左右,真正实现产业化的还不足5%,与发达国家40%的水平相比,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和转化速度明显过低。①参见《发改委: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仅10%远低于发达国家》,载http://money.163.com/13/1221/13/9GKDB7UU002540BQ.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8年10月5日。
二是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资本参与度低。一方面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过程漫长,从研发到工程化、产业化过程,少则几年,多则数十年,投资回报慢,金融投资本身具有趋利性和短视性,因此投资机构不愿花费大量资金在这方面;另一方面政府引导支持范围额度小,社会参与积极性不高,因而资本运作风险大,导致动能不足、效果不佳。大部分高校及科研机构也仅仅是设立知识产权行政性机构,缺乏知识产权转化运营资金投入,这需要国家进行统一筹划,长远布局。
三是国防知识产权运营专业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少。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国防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共34家,国防知识产权运营正在进行试点先行。要全面落实习近平主席有关“军转民、民参军”的指示精神,需要一大批专业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尤其是面向社会和军工企业、科研机构,开展技术扩散、成果转化、技术评估、创新资源配置、创新决策和管理咨询等专业服务机构。我国知识产权从业人员数量相对较少,专业素质较弱。北京大学每年约有300件专利要申请,只有2个人从事行政管理专利和许可转让。美国康奈尔大学每年有300件发明,评估后约150件会申请专利,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有三十多人,其中复合型专业人才就有20人。对比我国的现状,提高知识产权从业人员数量和素质对于推广专业化运作、科技成果转化非常重要。
四是国防知识产权转化率不高。从国防专利运营流程上来看,“重定密、轻解密”的特点突出,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国防专利技术“军转民”。习近平主席形象地指出,要“唤醒9万睡美人”,加快国防专利的转移转化。据统计,我国国防科研项目成果中有5%申请了专利,在申请的专利技术中仅有10%~20%最终转化到商业生产,远低于世界发达国家50%~60%的转化率。②参见《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载http://www.gansu.gov.cn/art/2016/9/30/art_4786_287283.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8年10月5日。仅2014年全军系统申请国防专利总量超过4万件,而国防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从2015年起,对已授权的国防专利开展密级审核工作,并于2017年开始通过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进行解密发布,目前解密两批七千余件,这是国防专利制度实施三十多年来的首次公开集中发布。其原因是国防知识产权解密要求高,解密门槛较高,申请解密要经过层层严格审批,许多创新主体不敢触碰保密红线,不能确定哪些国防专利成果可以解密。
五是缺乏信息流通平台。技术供给和技术需求二者之间信息不对称,技术供给方大部分是高校和科研机构,技术需求方为企业,两者之间缺乏一个信息共享的平台。高校的科技服务机构多为行政性机构,从业人员少,且不具备相应的素质,这就导致了一方面企业对技术嗷嗷待哺,另一方面好的科技成果躺在摇篮里,无法转化。江苏某信息集团几年前决定开发温室气体排放监测软件,但在算法研究上遇到了困难。该集团领导首先想到的是和国内高校合作,但是无论从网络中搜索,还是靠人脉介绍,都无法找到相关的技术成果和专家,最后只得花费千万,从国外购得技术。软件推出后不久,公司的技术总监在一次学术交流会上得知,某大学教授三年前就已经研究出此成果了。从中我们不难看出构建专业技术转移转化平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对比知识产权发达国家转移转化运营机制,其突出特点是,法律制度比较完善、产品与知识产权权利的利益分配比较均衡、资本注入程度高回报大、转化应用平台作用突出,形成了法律体系完备、运营机构齐全、运行机制科学的运作体系。这值得我们在国防知识产权运营机制上借鉴。
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对于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推动作用毋庸质疑,所带来的国防和经济价值增量也是毋庸质疑,未来必将是一片蓝海市场前景。笔者经过两年多理论和实践的探索,加之对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广泛深入的调研,尝试“互联网+军民融合+知识产权+科技服务创新,建立军民融合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平台。
平台搭建按照“互联网+”的方式,整合各方资源,调整各方利益,在“融”字上做文章,实现各种资源无缝对接。平台为O2O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突出“互联网+军民融合”的运营理念,集聚军队与地方的政策、技术、专利、项目、条件、资本、服务和产品等各类供需信息,是一个全业务链的生态模式。目的是实现海量信息轻松掌控,跨界资源轻松整合,以技术为核心,知识产权作保护,金融投资做护航,乘坐互联网这趟快车,加快技术对接速率,减短资金流通周期,提高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效率。该创新机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是全要素覆盖。就融合的资源形式而言,技术、人才、服务、资本、信息、管理和标准等要素,都要在平台上涵盖,并实现共享共用、渗透兼容。通过全要素融合、覆盖,整合军地资源,最大限度地实现军民资源互通互用、兼容共享,使各种所有制经济、各类经济主体的各种优势资源和全部要素都实现全面对接、深度融合。促进军民技术双向转移转化、“民参军”一站式服务和军地知识产权运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将政府和军队的指导作用及相关配套服务直接融进来,实现全要素覆盖、全链条服务、全方位保障和市场化运行。
二是多方顺畅对接。当前,军地各部门和企业之间缺乏合理的体制联接,各融合领域之间缺乏深入的统筹协调,各融合体制间缺乏有效的纵向贯通,这些问题导致了军民融合过程中“多头提需求、分散搞对接、各自抓建设”的现象严重。平台要打破传统一对一的对接方式,将科研院所、军工和民营企业、金融机构、科技服务机构、各类中介机构等全部融到平台上,不断拓宽军民融合的领域和范围,让每一个需要军民融合服务的对象,无需像以前那样花费精力和成本逐个部门办理业务和低效率地寻求合作,只要在平台内就可以很便捷地找到想要的技术、得到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找到资金支持、办理资质和手续以及找到其他相关主管机构。
三是线上线下结合。在线上,一方面运用先进的互联网技术、B2B、O2O等新的市场方式和电子商务手段,打破地域、时间、行业等条件限制,加之专业、全面、便捷的服务,让平台成为高点击率、高对接率、高交易率、高评价度的活跃大平台;另一方面,运用互联网手段和互联网思维,发挥信息平台与网络技术优势, 引导用户更好地参与到产品的设计、研发、试用和评价环节中,对各环节进行柔性化改造,提高产品的功能质量,同时积极发展军民通用产品的个性化定制,满足军地用户的多样化需求。在线下,由国家指定牵头部门作为主导,相关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建设两支队伍。一是权责明确、高效协同的军地部门指导和保障队伍,明确界定相关职责范围,实现平台建设归口管理;二是懂市场、会经营、实力强的专业化市场运作队伍,并实现两支队伍紧密配合,保障平台运行稳健高效。
本文提出的“互联网+军民融合+知识产权+科技服务”运营机制,为军民融合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实现了海量信息轻松掌握,跨界资源轻松整合,军地发展共赢共生,以运营平台模式展现各要素功能。该平台叫“军地网”(www.ejmrh.com),平台下设6个版块,分别是军民科技融合网、民参军服务网、军地专利创新网、军地双创汇、军民融合金融服务网、军民融合资讯网,运营模式中的诸多要素和信息,在平台上都有充分体现,用户对应查找,用起来方便快捷。
技术项目门类众多,专业性强,搜索查找起来非常困难,军民科技融合网建立了一个技术数据库,将所有的技术进行整理、分类、归档、存储,具体分类如下:技术成熟度分析(实验室、小试、中试、产业化),风险评估(低、中、高),市场前景预估(广阔、不明朗),与同类技术进行比较,最后进行综合打分,优秀技术进行落地转化,将不足之处反馈给技术持有者,进行二次开发。在分析评估后,系统集成将一个行业的技术按照上下游产业链的形式组成一个技术系统,邀请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等组建行业技术联盟,共同研发新技术。有效推介是技术与市场需求相结合,进行精准推送,线上设立了技术项目找落地、技术项目找资金、企业找技术等版块;线下组织技术、企业、资本三方对接会,力争做到把最好的技术推送给最需要的企业,最好的资本找到最好的技术。
发挥知识产权在转移转化中的保证作用,需要做好以下五项工作。(1)专利可行性分析。分析专利参与军民融合的可行性,确定其军民融合的基本方向,结合专利进入军工市场的运作经验,平台初步判定该专利是否具有进入军工市场的潜力。(2)专利评估。通过平台进行专利检索、专利分析、专利评估和专利申请等方式,对专利技术价值进行科学合理评估。(3)军转民,民参军。国防专利持有者通过平台对接地方企业,转化国防专利。民间专利通过平台对接部队,寻找相关部队专家来进一步评估该技术是否能进入军工市场需求;帮助专利持有者了解与其专利技术相匹配的不同方向的军方需求,比如科研、军工配套和军队保障等方面。(4)运营专利技术项目。平台搭建专利技术和投资机构双向通道,专利持有者可通过平台找到投资、达成合作,运营专利技术项目。专利持有者亦可通过平台找到专业权威的代理机构对专利技术项目进行专利预警、专利分析等全方面的服务。通过平台进行专利许可、专利转让和专利申请来构建专利池,协助项目申报专利导航。(5)专利技术落地。国防专利持有者通过平台对接地方企业,找到产学研合作对象,实现专利技术更进一步的研发以及产品的生产与试验,促成项目落地,产品进入军方市场,实现合作双方共赢。
离开金融资本,再好的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也是一句空话。科技与金融相结合才能整合资源,汇聚力量,把知识产权产品落地,进而实现产业化。科技金融服务领域涵盖项目交易、技术交易、知识产权交易、项目入住产业园、政府PPP项目等,以及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企业股权、债权融资等。工作流程如下:项目公司提出申请并上传材料→项目初评→军民融合路径规划→启动项目调查→投资方案设计→投委会评审→签署合同。这些举措的建立保障了既有投资资金的安全,也将为平台引来更多“源头活水”。
“互联网+”时代,知识产权与互联网融合的过程中,创造了一种全新的运营模式——互联网知识产权金融,即借助互联网的网络信贷平台提供相关理财等金融服务,解决知识产权权利人的资金需求和投资人的投资渠道等问题,形成了以互联网平台为工具的、有别于传统的可实操、低门槛、大众参与的新型互联网知识产权金融模式。2015年10月,国家知识产权局、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在联合制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助力创新创业的意见》中提出:支持互联网知识产权金融发展,鼓励金融机构为创新创业者提供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专利保险等新型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省份设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扶持重点领域知识产权联盟建设,通过加强知识产权协同运用助推创业成功。互联网知识产权金融的时代已经到来,凭借国家军民融合政策的持续利好和政府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企业依托中国强大的网络平台资源优势和大数据、移动互联等技术,军民融合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就有可能步入快车道,真正开创知识产权经济新时代。
军民融合既有 “军转民”,也就是军事技术在民间的使用;还包括“民参军”,即民营主体参与军工市场。军民融合服务平台,关键在“融”字,搭上“互联网+”的快车,在国家和军队主导的前提下,引入第三方市场化运作。采取第三方市场化运作是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的基本原则客观要求,确立了政府和军队的主导地位,但不能事无巨细、大包大揽;分析政府很多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成为“僵尸”网站的原因,结论就是只有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才能保证平台运行的生机和活力。
一是坚持国家(政府)和军队主导。军民融合是国家战略,关乎国家安全和发展全局。国家采取必要的管控也是军民融合综合服务平台有序、高效运转的基本保障。平台无论是在建设还是在运营,都要坚持国家主导,既要为军民融合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平台服务好,更要管理好、监督好,国家要负责制定平台规划建设方案、平台运行管理制度等相关政策措施,还要对平台的信息资源做好征集、汇总和审核。此外,在资金扶持、交易运行、保密管理和国防知识产权等方面,要加强监督管控,防止过度市场化导致不利因素的发生。
二是引入第三方机构承办协办。现实中,很多地区、企业的好技术,想参加到军队建设当中去,却没有渠道;军队高新尖的科技成果,想实现“军转民”,却无处着手,这就需要有第三方机构来起到“桥”和“船”的作用。服务平台也需要第三方机构来承办协办,该机构是独立于政府和企业之外的第三方社会组织,可以是一个地方的互联网平台,也可以是一个地方的企业,可以是一家,也可以是多家,但是必须要具备两个条件:一个是具备军民融合的特色优势,既懂得地方的技术,也知道军队建设的需求,既明白地方市场的运营模式,也清楚军队保密、管理等特殊要求;另一个是不能有利益站位的“山头倾向”,更不能有行业保护色彩。引入第三方机构,就是引入了公开、公平和竞争的市场机制,有利于加强军民融合市场化运作;有利于减轻国家和军队负担,把一些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从政府、军队机关中解脱出来;有利于打破利益格局和制度藩篱;有利于有效地整合社会、军队资源,达到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办事效率的目的。
三是推行“政府采购服务+市场化运营”。军民融合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平台,在满足平台公共服务功能的前提下,要倡导和指导各地建立区域信息二级平台,通过建立军品科研生产需求、能力建设需求、军工技术转化需求等信息收集、发布机制,以及民口前沿、先进技术和优质产品资源信息收集和推荐机制,推动军工和民口通过线上信息对接,把市场能做好的事项放手交给市场,实现线下合作共赢。平台的运营项目可以包括为区域内政府提供军民融合服务,主要是民参军服务产品、技术信息交流与转移转化等,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运营;为企业、科研机构和资本等服务,主要是科研、专利技术等,按照市场规律运营;为军队和军工企业服务,主要是装备、后勤保障等,采用政策扶持与市场规则相结合的方式运营。
通过对军民融合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制研究,结合调研和实践检验,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军民融合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制的建立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整体设计、全面打造,确保科学有效。机制建立涉及国家、企业、当地政府,要素上连着技术、资金、知识产权、互联网生态,必须精心设计,全面打造。要坚持政府引导,争取设立专项基金、引导基金等方式,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坚持纵横联动,充分发挥中央与地方、行业上下、军民之间的联动,在资源配置、任务部署等方面形成合力;坚持机制创新,围绕技术、专利、人才、资本等要素,设置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制研究相关子课题,分工协作和深入研究,形成系列机制创新成果。
第二,要发挥市场在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中的推动作用,加强军民融合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服务机制建设。尤其要突出“军转民用”这个重点,要逐步改变以往“军转民用”主要依靠行政指令的方式,整合军队、国防科工、院校、科研机制、企业、金融机构等多方资源,建立上下通畅、多方联动、利益分配合理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同时在确保军事秘密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政府干预、简化行政审批环节。要发挥企业在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中的主导作用,以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为重点,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设立研发机构或技术转移机构,共同开展研究开发、成果应用与推广、标准研究与制定等。围绕“互联网+”战略开展企业技术难题竞标等“研发众包”模式探索,引导科技人员、高校和科研院所承接企业项目的委托和难题招标,聚众智推进开放式创新。市场导向明确的科技计划项目由企业牵头组织实施。完善技术成果向企业转移扩散的机制,支持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适用技术,开展技术革新与改造升级。要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唱戏。
第三,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制是动态的,不断变化的,必须与国家发展战略保持高度一致,与经济发展环境相适应。一是要建立评估机制。知识产权的价值受市场等要素影响较多,并非一成不变,建立国防知识产权的评估评价机制,必须与现行的国家知识产权评估评价机制相衔接,制定相应的标准体系,使军地双方评估评价方法和流程逐步一致。目前,我国的知识产权评估制度正处于形成阶段,应将解决评估中的技术问题、提高评估的可操作性作为当前的工作重点。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目前,国家和军队体制改革即将完成,军地双方对国防知识产权管理领导部门的职责也将明确,必须尽快理顺关系,明确职能,从法规制度、资金投入、人才队伍和评价管理等方面出台政策,切实加强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组织领导。三是要加快推进国防知识产权法规建设。针对当前装备科研、生产、采购、维修及保障等装备管理法规中知识产权要素缺项和标准要求不高等问题,应加大国防知识产权立法力度,采取修订现有法规与出台新法规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国防知识产权法规建设工程,尽快构建涉及国防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各个领域、覆盖工作各个层面的国防知识产权法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