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系统财务会计工作

2018-02-07 04:09
中国会计年鉴 2018年0期
关键词:水利部水利资金

2017 年,水利财务部门认真贯彻中央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和水利部党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水利中心任务,以深化改革为主线,多措并举保障水利投入规模,不断完善水利财务管理制度,严把资金资产安全高效关口,努力推动水利财务工作取得新进展,顺利完成既定目标任务,为水利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水利财务重点领域改革取得重要突破

(一)扎实推进水资源税改革扩大试点。在总结河北省试点经验基础上,2017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印发《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明确自2017年12月1日起进一步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范围,新增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四川、陕西、宁夏等9个试点地区。截至2017年底,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9个新增试点地区全部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文件,建立了水利与税务部门工作配合机制,实现了信息共享。

(二)积极推动水权水市场建设。中国水权交易所运营平稳,截至2017 年底,累计促成水权交易41 单,交易水量14.43 亿立方米,为运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水资源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编制水利部门预算和财政资金滚动规划。编制《水利发展资金2018—2020 年支出规划和2018 年预算建议方案》及2018—2020 年部门预算支出规划建议,提高预算安排和投资政策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四)出台水利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以及财政部、中央编办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相关要求,印发了水利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并向社会公开。

二、金融支持水利力度不断加大

(一)协调金融机构加大支持水利建设力度。2017 年,水利部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进一步深化战略合作,持续保持对水利建设的高强度信贷投放,合力指导推动地方水利部门、银行分支机构切实用足用好金融支持水利优惠政策。截至2017 年底,3 家银行水利贷款余额8 113 亿元,全年共发放水利贷款1 758 亿元,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实的金融支撑。

(二)落实抵押补充贷款(PSL)资金政策。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用好抵押补充贷款支持水利建设,建立抵押补充贷款项目库,抵押补充贷款资金来源更加稳定,使用范围涵盖各类水利项目,期限最长可达30年,利率较中长期贷款基准利率低15%以上,办理快捷。2017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累计发放水利PSL资金830.32亿元,涉及910个项目。

三、水利专项资金管理进一步加强

(一)全力协调落实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面对财政收入增速下滑的严峻形势,2017 年落实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665 亿元,用于支持农田水利建设、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中小河流治理及重点县综合治理、小型水库建设及除险加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淤地坝治理、河湖水系连通项目、水资源节约与保护、山洪灾害防治等。

(二)加强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为规范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根据《预算法》《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与财政部联合制定印发《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印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 年度中央财政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山洪灾害防治经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对上年度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山洪灾害防治经费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为水利发展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提供了经验。

四、水利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一)积极落实部门预算资金。围绕水利工作重点,积极落实各项经费政策,争取财政资金支持,水利事业支出规模稳步增长,支出结构更趋合理,重点保障了国家地下水监测等重点工作经费。在财政部对中央部门2016—2017 年预算管理评比中,水利部获得一等奖。

(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积极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持续推动绩效目标管理、执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等全过程管理。完成2017 年度水利部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监控,各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年中预定目标。完成2017 年度部门预算试点评价项目的评价工作。修改完善水利部重点二级项目预算绩效共性指标体系框架。

(三)推进项目支出标准化建设。修订并印发《水文测报业务经费定额标准》,持续推动水行政执法监督业务经费定额制订工作。

五、水利资金监管力度持续加大

(一)完善和严格执行预算管理“三项机制”。组织完成《水利部预算项目储备管理办法》《水利部预算执行考核办法》和《水利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办法》修订并印发执行。认真开展预算执行考核,按照规定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督促加快项目实施。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及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防范资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大力推进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系统运行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保障系统平稳、安全运行,并根据财政改革等新情况、新要求和水利部财务管理工作需要,对有关系统功能进一步完善。

(二)全力做好审计配合。认真配合2017 年度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及2017 年度分阶段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督促相关单位边审边改、全面整改,堵塞管理漏洞。

(三)加强监督检查和验收。着力推进部属单位竣工财务决算工作从集中清理转入常态化,全年共审批55个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其中水利部批复43项,部直属单位批复12项。

(四)着力抓好决算编报和信息公开。完成了2016 年度部门、固定资产、住房改革支出3 套决算报表审核、汇总、上报工作。组织举办2017 年度决算报表编制和软件应用培训班,对决算编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在财政部对中央部门决算工作的考评中,获得财政部通报表扬。按照规定在部网站公开部门决算。

(五)统筹做好其他财务工作。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对进口产品和变更采购方式等进行认真审核把关,严格申报审批管理。组织编报2016 年度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并上报财政部。举办培训班对财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

六、水利资产管理进一步深化

(一)健全水利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完善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机制,建立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审核的部门联动机制,创新规范部属单位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编报审核工作流程,完成部机关软件资产情况自查和整改工作。组织编写《水利部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细化指导部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研究编制《常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表》等8个附表、《中央级水利单位企业监管手册》。积极稳妥推进部属单位公务用车改革、行业协会脱钩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改革工作。

(二)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7 年,完成了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工作,上缴资金834.30 万元;同时争取财政支持企业“三供一业”移交地方资金1 427 万元,争取财政支持中央文化企业资金近1 900 万元。

(三)进一步加大水利企业监管力度。继续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业单位投资企业监督管理的意见》,督促部属单位企业清理整合。继续布置开展2016—2018 年度企业绩效评价工作,落实企业负责人薪酬和经营业绩挂钩。委托中介机构对重点企业运营状况进行检查,防范风险。财政部对2016 年度水利部企业决算、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及资产清查组织工作予以通报表扬。

七、对口帮扶脱贫攻坚有力有效

扎实推进对口帮扶工作。协调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加大对水利部定点帮扶重庆4 县的融资支持力度,2017年两家银行共发放水利项目贷款6.7 亿元。牵头制定《水利部对口帮扶重庆市武隆县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千塘万亩特色产业支撑、小型水库水资源保障、贫困户产业帮扶、贫困户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贫困学生勤工俭学帮扶、水利建设技术帮扶、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对口帮扶“八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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