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黄树贤同志提出“要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这一理念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揭示了民政工作的根本属性和基本要求。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作为最古老、最基本的政府行政职能,民政工作涉及全体人民群众、涵盖完整生命周期,保障着人的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在助力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发挥着兜底保障作用。民政人在工作实践中都深深体会到,民政之要在于“为民”;“为民”是民政工作的根本属性和永恒主题。
首先,纵观历史,安民立政是民政工作的发展主线。西周时期设立了掌管民事的机构,被列为中央政府“六官”之一。春秋时期,孔子的仁爱惠民思想和孟子的民贵君轻思想影响了当政者的民政思想。西汉提出“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唐代有“安民立政”之说,北宋有“修治民政”之论。明代实施了应对灾荒的赈济、调粟、养恤和安辑等四大民政政策,并制定了临时收养和救助制度。清末戊戌变法运动在中国历史上首次设置民政部门,指出“内务为民治事,职要而任繁”。民国时期设立内政部,基本业务同于清末民政部;之后成立社会部,管理老幼病残、贫民、游民之救济、医疗补助等事宜。革命苏区设内务部,掌管民事。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指出“民政工作是做人的工作”,朱德认为“民政部是人民群众的组织部”,陈毅要求民政部门“上为中央分忧,下为百姓解愁”,江泽民要求民政工作“要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胡锦涛强调“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谈到“以人民为中心”和“人民立场”。
其次,立足当前,尽管民政部门几经易名,但其职责功能已逐步聚焦在满足民众基本需求、解决基本民生上。“民政为民”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可见,“为民”是民政工作的本质和核心,也是民政人为之奋斗的价值取向。以人民为中心是民政工作的核心职能。党的十九大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国家层面来看,这就是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从社会层面来看,就是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从民政事业来说,就是要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等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发展残疾人事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完成新时代赋予的新任务,民政人更需要从以下三方面践行“为民”理念,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第一,解决民生,织牢织密民生保障网,切实保障好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第二,落实民权,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依法保障人民群众享有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法律赋予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落实到位。第三,维护民利,落实和完善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管理、区划地名、殡葬管理、养老服务、残疾人康复服务等为民政策,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最后,放眼长远,为民服务是民政工作的神圣使命。党的十九大勾绘了“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蓝图,提出“到本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我国人民将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民政保障服务的低保对象、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困境儿童、失能失智老人多为社会困难群众,直击人心最柔软的部分。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的重点工作之一,也是短板和薄弱环节。民政工作必须始终恪守为民之责、深怀爱民之心,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的,按照补短板、惠民生、强弱项原则,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变成工作动力、工作方法、工作措施,帮助困难群众实现“幼有所育、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民政部是为数不多的拥有部门标志的国务院组成部门。民政标志正面图像为一双有力的大手托举着一个人,沐浴在金灿灿的阳光下;镶嵌在部机关及各级民政部门办公楼、主办的各类社会福利设施和建筑物上。这寓意着民政部门以“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奉献精神,代表党和政府给人民群众送温暖,是爱民情怀的真实写照。
以出世之态谋事,民政工作者要有菩萨般的境界和胸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政是菩萨事业,做‘菩萨’事业就得怀着菩萨之心,怀着大爱之心、爱民之心”,对民政干部提出了殷切期望。这要求民政人必须怀着爱民之情,超越“小我”和个人利益,克服部门利益,以“出世”之态、大爱之心干好救苦救难的菩萨事业,坚决守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同时主动深入困难群众,全方位了解群众所需所求,顺应困难群众社会融入、提升能力、实现小康的美好愿望,全方位推动民生保障工作转型升级。
以入世之道成事,民政工作者要有亲人般的热情和关怀。善为国者,遇民如父母之爱子,兄之爱弟,闻其饥寒为之哀,见其劳苦为之悲。民政直接服务困难群众,是困难群众的娘家人,是群众陷入急难境况时最先想到的部门。这要求民政人在具体工作中要“入世”、要接地气。部省市三级民政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出台指向明确、含金量高、操作性强的政策文件,着力解决民生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县乡民政部门要从百姓视角看问题,用群众语言讲道理,将好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位,传递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利民之意、为民之举。
为民得人心,爱民催韧劲。“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凝聚了党和政府的宗旨责任,饱含着天下苍生对民政部门的厚重期盼,也是民政干部心系民众、倾注民生的铿锵承诺。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必须恪守为民之责,深怀爱民之心,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执行好各项民政法律法规制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尤其是广大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