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党组统一部署,在西藏自治区民政厅大力支持下,民政部第32工作组于8月20日至9月4日在西藏阿里地区扎达县开展了蹲点式调研。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扎达县位于西藏西部、象泉河流域,平均海拔4000米。西接印度喜玛偕尔邦,南邻印度旁遮普邦,北为克什米尔地区。全县辖1个镇、6个乡:托林镇、达巴乡、曲松乡、楚鲁松杰乡、萨让乡、香孜乡、底雅乡。共有1个居委会、15个行政村。县人民政府驻托林镇。全县面积2.75万平方公里,总人口7000多人。
近年来,全县民政系统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国先治边,治边先稳藏”的重要战略思想以及给西藏隆子县玉麦乡群众的回信精神,争做“神圣国土的守护者,幸福家园的建设者”。积极向民政服务对象宣传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新旧西藏对比、反分裂斗争,同时开展“四讲四爱”(讲党恩爱核心、讲团结爱祖国、讲贡献爱家园、讲文明爱生活)和“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宣传活动,不断引导民政服务对象、社区居民、中小学生衷心爱戴、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反对分裂。有效发挥民政部门各项职能,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履行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责任,为全县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打赢脱贫攻坚战,助推西藏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与全国人民一道迈进小康社会,作出了民政部门应有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惠民资金足额按时发放。城乡低保户救助金,残疾人两项补贴,寿星老人、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补贴,居民冬春受灾生活补助,医疗救助资金、临时救助资金等均按时足额发放。
加快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针对有意愿的五保老人及孤儿采取“双集中”供养模式,即五保老人在县级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在地市级机构集中供养,最大限度保证两大弱势群体基本生活。积极探索照料中心服务管理运营机制,确保机构社会化运行效果良好。争取公益性岗位,探索临时工使用范围及管理模式,不断充实社会福利机构基础力量。
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取得实效。为了确保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工作人员深入到各乡(镇)及村(居),为16个村(居)委会统一制定了村务公开栏,重点抓好财务审计、村务公开制度建立,在每个村居活动场所进行公示,有力促进了县域范围内村务公开的质量,构建了村党组织领导有力、村“两委”齐心协力、党员群众群策群力、各项工作充满活力的村级民主自治新格局。
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按照脱贫攻坚民政“兜底保障一批”的要求和“精准识别、精准救助”原则,低保标准和范围进一步提升,其中城镇低保标准从2017年月人均850元提高到2018年月人均950元。全县共有城镇低保对象14户24人,全部纳入脱贫攻坚计划。残疾人两项补贴扎实推进,全县有残疾人183人,其中重度残疾人89人,按照困难残疾人每人每年860元,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1320元补助标准落实资金。
养老服务工作及养老院质量建设水平显著提升。全县五保供养人员34人,其中集中供养15人,分散供养人员19人。2011年开始运营的扎达县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中心,通过不断完善各类功能设施,强化管理服务,老年人生活明显改善,生活质量显著提高。该机构管理人员除2名事业编制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用5名护理人员。除配备医护室、理发室及生活超市外,该机构还有临终关怀室等服务场所。对全县范围内60岁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按照80-89岁每人每年300元、90-99岁每人每年500元的补助标准进行发放。目前全县共有75名老人享受高龄补贴。
工作组在西藏自治区扎达县进行实地调研后,发现主要有如下几方面的问题:
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方面。一是人员频繁流动问题突出。目前无论是基层民政部门还是乡镇政府,本来编制就少,如果再减去被上级有关部门抽调的、请事假产假的,真正在岗做事的屈指可数。而且仅有的几名在岗人员也是疲于应付各类检查,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基层民政部门办事效率,限制了干部职工发展。二是乡镇民政干部配备不合理。目前各乡镇民政干部只有主管民政副乡(镇)长和民政干事(多数为兼职)各1名,且由于地广人稀,群众居住分散,有些工作做得不够细致,服务对象真实需求信息掌握不准确、不到位,影响政策实施效果。三是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待提高。低保、婚姻等系统多数没有联网,缺乏专业信息化人才,办事效率不高,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四是社区建设有名无实。由于人财物力不足等因素,民政部门在推进社区建设、社会治理等工作时,总感觉找不到抓手,或者抓而不紧、抓而不实。在乡镇服务能力建设上,也遇到同样困惑,中央有关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文件在民政领域由于缺少相应人员编制,也很难落到实处。
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方面。一是社会组织数量较少。由于地处民族地区且社会事业开放度不够等因素,社会组织体系构建不够完善,整个扎达县只有县老龄协会一家社会组织。缺少合法合规的社会组织,社会力量无法有效发挥作用,很多时候即使有资金也难以购买到合适的服务。二是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不足。管理方面缺乏系统培训,地区、县级民政机构对于如何发展社会组织缺少工作经验和相关人才,社会组织尚未形成充分的生存土壤。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缺少专业社工,许多工作做起来不够规范,无法形成“三社联动”有效机制。三是社会组织培育力度不够。鼓励社会组织在各领域发挥作用政策措施不足,难以引进知名品牌社会组织进入民政事业。
未成年人收养方面。调研中基层民政干部反映收养法已经无法满足现实情况的需求,应进一步修订完善。例如:1998年修订、已经执行整整2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必备的首要条件就是“无子女”。这就造成一些有抚养教育能力和意愿的家庭,因为不符合本条规定,抚养关系迟迟得不到解决,影响被抚养人的户口、教育等一系列问题。当前人口政策已经普遍放开二胎,收养人虽然有自己的亲生子女,但如果具备抚养教育能力,有着强烈的抚养意愿,法律上应予支持。
针对乡镇民政服务能力薄弱、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最后一公里”问题,工作组在认真考察扎达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基础上,借鉴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和达孜区两地基层民政机构建设成功经验,着力推动成立扎达县基层民政机构。2018年9月1日,在扎达县托林镇和托林居委会分别试点设立了民政所和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这标志着扎达县民政工作“最后一公里”问题将得到有效缓解,基层民政工作力量薄弱、人员不足、场地受限和村(居)委会无单独民政办事机构等突出问题将得到改善。
工作组提出如下几点建议:一是县级民政部门、乡镇政府应尽量稳定使用基础工作人员,建立借调人员管理办法,保证人员在同一岗位最低年限,从制度上降低人员借调对工作的影响。为基层工作人员解决编制,提高待遇,从根本上解决人员流动性大的问题。二是加强民政人员集中培训,培养专业化人才,创造基层民政局长培训机会,提高其管理及工作能力。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乡镇网络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配备或培训专业信息化人才。四是普遍设立乡镇民政所和村居民政服务中心,办理乡镇婚姻登记、低保申请、临时救助、民政数据统计等日常社会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