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民政部每年都会公布十余批非法社会组织名单。今年春节前后,民政部网站更是陆续公布了4批名单,频率明显增高。除了公布名单,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还通过媒体不断提醒公众谨防上当受骗。不断公布的名单引发了舆论媒体的质疑,为何非法社会组织屡禁不止?公布的非法社会组织是否得到治理?民众该如何面对这些非法社会组织?各媒体及专家学者发表了各种观点和看法。
《人民日报》发表文章“曝光是为了更有力打击”。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人表示,首先,全国各地已依法查处取缔非法社会组织300多个。其次,曝光和取缔是民政部门同时采取的打击举措,曝光没有代替取缔,也不会代替取缔。曝光是为了更有力地打击。第三,取缔非法社会组织有严格的法律规定,民政部门必须掌握足够的线索和证据,严格依法办事。不少非法社会组织没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往往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执法部门既找不到“庙”,也找不到“方丈”和其他“和尚”,还有不少非法社会组织通过互联网渠道开展活动,线下固定活动地点很隐蔽,导致民政部门对非法社会组织的打击存在发现难、取证难、查处难等难题。第四,正是由于不足以达到“取缔”的标准,因此公布名单就是希望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便于社会上的知情人、受害者投诉举报。这是民政部创新工作方式、加大打击力度的一种有效措施。最后,虽然暂时没有取缔、处罚,发布名单也并非就没有用处。曝光名单既有利于民政部门发动全社会力量收集线索和证据,又能达到震慑作用,迫使不法分子终止行骗、尽早收手,同时还是对社会进行必要的、有效的警示和提醒。
《南方都市报》发表评论认为,铲除非法社会组织需要官民通力合作。民政部通报非法社会组织的举动,实际上就是一次典型的监管举措。只有公布了信息,才能消除许多人和非法社会组织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除了政府执法,常态化的监督必须要依靠民众、媒体等社会力量才行。加强政府和公众的合作是最为有效的办法。公众舆论可以提供更为广泛和及时的信息,而政府则可以顺藤摸瓜,进行铲除。只有在二者的通力合作下,非法社会组织才会迎来他们的寒冬季节。
《工人日报》建议,铲除非法社会组织,也需要个人参与。对个人而言,应当进一步提高警惕,充分意识到骗子有超乎想象的忽悠“本领”和套路。同时,畅通民众举报渠道也是实施有效打击的重要前提。
清华大学非政府组织研究所副所长贾西津认为,在欧美,社会组织的注册非常方便,但有细致和复杂的监管。而在我国,民间自发成立社会组织很难,监管却比较粗放,我国社会组织管理的思路不妨考虑分类管理,慈善类、社区服务类、行业类的注册会开放一些。境外组织来华活动,会通过《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设定更加明确的界限。这样疏与堵的结合也是一种很好的思路。
中国网建议,不妨参考国外的一些诊治良方。欧美国家的民间社团起步较早,大多已经建立起了一套比较完整的非政府组织管理法律体系,明确了非政府组织的法人地位,对其参与社会活动提供了法律保障。在对民间社团的监管上,欧美国家大多采用过程控制办法。美国以税收为重点对非政府组织活动和运作进行监管,防止其以欺诈行为骗取免税资格或公众捐赠,具有免税资格的非政府组织需要每年向联邦税务机关报送该组织的年度报告,内容主要是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英国的慈善委员会是对非政府组织实施监督的最主要部门,可以依法行使准司法权力,对非政府组织的宗旨、管理秩序、筹款使用及方向等进行有关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