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二大在北京召开,邓小平致开幕词,第一次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一崭新的命题,指出:“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胡耀邦作题为《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的报告。
《意见》决定从2008年9月开始,用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9月19日,中央召开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胡锦涛发表重要讲话,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学习实践活动从2008年9月正式启动,自上而下分三批进行,到2010年2月底基本结束。学习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牢牢把握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基本实现了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
毛泽东在开幕词中指出:“我们的总任务是团结全国人民,争取一切国际朋友的支援,为了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为了保卫国际和平和发展人类进步事业而奋斗。”刘少奇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周恩来作《政府工作报告》。大会通过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选举毛泽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朱德为副主席,刘少奇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宋庆龄等13人为副委员长,董必武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鼎丞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决定任命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这次大会通过的宪法及其他法律,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建立社会主义法制奠定了初步基础。
中共中央印发了《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规划》提出了今后5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明确了重点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及措施、培训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具体任务和要求,特别是突出了持续推进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全面深化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全面提升干部教育培训质量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