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国大将张云逸,除了战功显赫,还颇具经济眼光和韬略远见,曾被称为“懂经济的军事家”。抗日战争时期,张云逸就帮助新四军第二师创办了股份合作制公司——新群烟草公司。
在当时的淮南抗日根据地,战士们常常因为没有烟抽,用树叶、麻叶来代替香烟。新四军副军长兼第二师师长的张云逸开会时也看到一些战士从地上捡烟蒂吸,大受触动。他与二师供给部部长胡弼亮商量说:“能否办个烟厂,解决部队官兵抽烟问题?”二师供给部经调查后,提出与淮南群众烟草股份有限公司合资人股,共同管理,一来解决资金短缺,二来扶持一下这个濒临破产的企业。
1943年3月,二师供给部部办烟厂开始生产卷烟。“父亲先是派人把这家濒于破产的烟厂盘活,后又专门从上海找来专家,派人跟着学,再另外建立了一个烟厂,然后扩大生产,最后把两个烟厂合并,完全把它变成一个股份公司。”张云逸之子张光东对笔者说。“群众烟草股份有限公司”由此改名为“新群烟草公司”,原“神龙”香烟易名“飞马”。生产出了大名鼎鼎的“飞马牌”香烟。
张光东说:“现在看来,父亲那时候还有点品牌意识。刚办烟厂的时候,很多人认为用原来烟厂的香烟名字,贴牌生产就可以。但是父亲认为要有自己的品牌,不同意用其他牌子。于是,他牵头找《淮南日报》的人设计商标,帮助起新的名字,最终香烟被命名为‘飞马牌”。由于生意興隆,新四军所建烟厂又以兼并的形式,将原先的合资厂变成了一个分厂,加上竹镇、古城、盱眙等地分厂一共四个,到1945年底成立了天源公司。后来,新群烟草公司与路东军分区创办的东联烟草公司合并,称为“新群烟草总公司”。1948年春,新群烟草总公司并入山东大鸡烟厂。
“飞马牌”香烟当时的产量大约是日产2000箱,每天工厂外边都停着马车,排着队等待装箱运货。
新四军以此筹集了大量资金换药品、钢材等我军急需物品。
(周海滨据《解放军报》)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