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昱燚 李巨银 陈金平 陈金义 钱忠云
现代信息技术与互联网的普及促进了各行各业的蓬勃发展,互联网是一个可以联系众多企业和客户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推动农产品营销方式的变革与创新,有利于提高农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性和销售效率。本项目以创立的“金牧生态养殖场”中农产品的互联网销售情况为基础进行研究。金牧生态养殖场位于泰州市高港区白马镇白马村,占地38亩,全年供应林下散养草鸡、鸭、鹅等禽类以及正宗散养草鸡蛋,养殖场证照齐全,产品质量有保障,目前大多数产品均通过QQ群和微信朋友圈进行销售,为研究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数据。同时在学校的支持下,位于大学生创业园的金牧生态养殖门店也可以作为“互联网+农产品”销售模式的线下展示和体验场所。
1.“互联网+农产品”销售的意义
将“互联网+”理念与农产品销售相结合,有效地破解了传统模式下农产品销售的弊端和制约,扩宽了农产品的销售途径,提高了农产品的流通效率,刺激农产品消费潜力,进而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推动相关服务业的发展。
一是扩宽了农产品的销售途径。“互联网+农产品”销售模式在传统销售模式的基础上,突破了场地和时间的局限,拉近了生产方和消费方的距离,帮助农产品市场营销主体更好地认识市场需求、市场价格趋向以及竞争者的信息,推动了市场营销向精细化、专业化、个性化方向发展。
二是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互联网+农产品”销售模式将繁缛的销售流程简化为“农产品生产者或供应商—网络销售商—消费者”流程,指向性更为明确、流通速率更高、流通成本大大减少,进而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同时催生出农产品配送、仓储、物流等新业态。
三是刺激农产品消费潜力。“互联网+农产品”销售模式使消费者降低了购买农产品时的时间成本和消费成本,同时支付方式更为便捷,支付成本不断降低,促使消费者在农产品消费渠道上更倾向于网上购物,刺激农产品消费潜力,进而促使农民增产增收。
2. “互联网+农产品”销售存在的问题
针对传统农产品销售模式下,存在销售环节过多、流通周期过长、供需信息不对称、销售环节成本过高等问题,引入“互联网+农产品”销售模式,促其與农产品销售进行对接和融合,从而破解传统模式下农产品销售的弊端,提高农产品流通的效率,增加农民收入,并推动相关服务业的发展。与其他“互联网+”产业相比,“互联网+农产品”销售模式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一是规模化经营程度较低,农产品缺少品牌化;二是小农经济缺乏标准化,市场竞争力不强;三是仓储物流成本高,产品网销区域受限等,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互联网+农产品”销售模式的发展。
3. “互联网+农产品”销售与推广的模式
关于“互联网+农产品”的研究主要分为五个发展模式:
一是“物联网+农产品种养殖”模式,主要是研究通过物联网实现农产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全程追溯,如我院建立的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
二是“互联网+农产品”物流模式,主要是研究搭建实现大规模农产品交易的集散中心及批发销售的电商交易平台,如阿里成立1688批发网等;
三是“互联网+农产品”品牌模式,主要是研究在农产品电商化的过程中建立优质品牌,提高品牌影响力,进而实现口碑营销,如三只松鼠、百草味等品牌农产品等;
四是“互联网+农业众筹”模式,主要是通过互联网开展农业众筹模式,使农业企业获得更为灵活、更为多元的引资方式,如农场土地、牧场畜禽的认购等;
五是“互联网+农产品”销售模式,即本项目将要选取的研究方向,主要是利用各类互联网平台进行农产品的营销,以此拓宽农产品的销售途径,进而提高农产品的经济效益。
4.“互联网+农产品”销售与推广的建议
一 是加大农产品网络信息设施的建设。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通过政策导向、财政投入、资金支持,改善农产品的网络环境。还应该多方吸纳资源,鼓励电信企业、民间资本通过招标方式参与到农村网络建设当中。在互联网背景下农产品安全溯源监管系统包括食品安全溯源、预警与应急处理等,用户可以通过查询机、手机、网络等多种客户端进行查询,连接生产、销售、消费等流通各个环节,保障消费权益。
二 是严格质量标准并打造知名品牌。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发展农业科技,加强对农业生产者利用互联网技术的培训力度,提高生产效率,增加农产品附加值,优化产业架构;三是通过多种途径提高农业生产者的品牌意识,使规范生产变为常规操作,在根源上保障产品质量,并且要加强品牌保护意识,对假冒产品予以打击。
三 是重视农业互联网人才的培养。充分发挥高校与科研院所的优势,鼓励高校开设农业互联网相关专业,或在高校开设农产品互联网相关的课程,引导科研院所加大对农业互联网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构建高校与科研院所的信息共享与资源整合,创造和谐互动的人才培养环境;加大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力度,利用走出去的方式,组织人员学习发达地区的成功经验,充分发挥政府在农业互联网人才的培养和开发过程中的主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