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雯
柯桥区城乡规划管理处,浙江绍兴 312030
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国家对农村土地利用方面重视度越来越高,以往的农村地区土地存在较为严重的规划不合理等情况,对新时期农村建设发展有严重影响和制约。新农村的建设必须要以科学土地规划为基础,村镇规划与土地规划两者之间有一定的相似性,但是又属于两种完全不同的土地规划形式,对农村土地的后期规划和使用有非常大影响。受到多个方面因素影响,当前农村地区村镇规划与土地规划之间有较多的矛盾,严重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因此,分清村镇规划与土地规划两者关系,做好村镇规划与土地规划之间的协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本文就此展开了研究分析。
村镇规划主要体现政府职能,地方政府为了落实区域发展所展开的村镇布局规划,以此为基础,能够实现对村镇经济发展的科学合理性安排。村镇规划的开展需要综合应用多种不同的现代化科学理论,包含策划学、规划学等各个学科领域。从社会资源合理配置角度出发,结合村镇居民的物质文化需求,建立一种协调性人口聚居地域。在规划原则方面,村镇规划的建立必须要以总体为基础,符合区域可持续发展需求。
土地规划主要是结合国家以及地区的土地使用规划,符合经济发展目标,做好土地长期规划蓝图设计,使社会经济发展能够更好地满足土地资源供需要求。土地规划需要综合性分配使用区域范围内的综合资源,保证土地规划的科学性,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即土地规划需要结合国家土地政策和方针,充分考虑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要求,对土地进行有效开发和保护。
相似点方面。村镇规划与土地规划有着相同的操作方式,在规划目标以及预期方面相似度非常高。不管是村镇规划还是土地规划,都是在社会范畴下所开展的规划工作。根据规划期限,村镇规划与土地规划可以划分为短期阶段、中期阶段和长期阶段3个不同阶段,一般短期阶段指5年以内的规划,中期阶段指10~20年阶段,长期阶段主要指超过20年阶段。当前人们越来越重视可持续发展,逐渐采取相同的思路展开村镇规划和土地规划,最终的规划结果都是体现在土地方面。在具体形式方面,土地规划与村镇规划在土地开发利用、土地布局等方面有非常大的相似性和一致性。
不同点方面。首先,在规划单位方面,村镇规划多由乡镇政府展开,村民委员会参与,而土地规划更多的由土地规划部门开展。其次,在空间方面。村镇规划更多的属于一种区域性规划,土地规划则在规划规模方面要远远大于村镇规划。最后,在时间方面,土地规划有着永久性特点,比如说在农田使用等方面的规划,期限长,村镇规划有多样性选择,规划调整余地大。因为这两者在规划单位、空间、时间等方面的差异性,两者在评价标准方面有非常大区别。
首先,当前村镇人口数量越来越多,在发展过程中对于土地的要求也更为严格,为了更好地满足村镇发展需要,对周边的拓展已经成为一种必然发展趋势。另外,我国在土地划分方面长期坚持以人口为主标准,随着人口的增多,土地数量有明显增多,对农业生产用地的侵占也就更为严重,对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有非常大影响;其次,受到传统发展模式制约,村镇发展过程中对村与镇之间的关系有了明显的区分,更多的重视居民点发展,导致实际发展过程中盲目性非常大,很多资源重复建设,相关的服务配套设施的分配缺乏合理性,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影响经济发展建设的顺利开展;最后,受传统观念影响严重,村镇地区发展模式往往会在政府换届后发生相应的改变,在领导轮换过程中,村镇规划不断改变,很多政策还未得到落实就又有新的政策出台,这些规划政策无法长期有效落实,很难实现对生产项目的统一化管理,最终对规划建设发展秩序产生严重影响。
首先,土地开发缺乏集约性,开发效益和开发规模不是十分理想,当前很多农村地区的住宅等规划以乡村为单位,产生一种相对较为独特的农村工业化模式,在这种模式影响下,土地开发水平低,缺乏层次性和整体性,虽然占有大量土地,但是实际利用的土地只有很少一部分,还能产生规模化效益,对村镇土地的整体性有严重破坏和影响。因为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村镇在扩大规模过程中更多的从外延空间方面出发获取新的土地资源。土地资源相对较好地区存在严重的过度开发情况,耕地被大量消耗和占据,很多镇区存在镇中村情况,阻碍村镇未来的发展,同时还增大村镇旧城改造难度。其次,为了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当前村镇开发力度越来越大,土地规划非常容易出现混乱,土地资源存在随意开发情况,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土地资源分割零散性,进而造成严重浪费,尤其在工业建设发展过程中,很多地区将居民用地与工业用地混淆,对居民居住环境有严重影响,同时制约工业的可持续发展。最后,土地规划发展速度过快,土地管理工作无法跟上土地规划发展速度,很多区域土地规划过于混乱,为了更好地促进区域经济发展,需要通过招标等方式展开土地规划,未能充分重视中标企业的目的,很多企业在购买村镇土地后从事严重污染活动,不仅影响环境,还造成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
村镇规划与土地规划的协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可将两者之间的互补性作用充分全面发挥出来,支撑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进步。村镇规划与土地规划的协调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村镇规划与土地规划的顺利开展必须要有完善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和指导,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需要在长期生产实践和指导中逐步落实。只有保证村镇规划与土地规划有足够的法律意识,才能使这两种规划的公正性和合理性有明显提高。在村镇规划与土地规划具体工作过程中,必须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从每一个环节出发,给予足够的重视度,针对村镇规划与土地规划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优化和完善,实现村镇规划与土地规划之间的有效融合。
村镇规划与土地规划都是未来规划,结合区域历史现状,对一定时间范围内土地资源的使用和发展制定相应的规划。这种规划有时限性特点,更多的属于特定时间段规划,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现有的规划会出现新的状况,必须要及时对规划进行调整。也就是说,村镇规划与土地规划有着复杂性和长期性特点,必须要在发展过程中不断优化和完善。
当前村镇规划与土地规划在广义角度,都属于乡镇区域规划内容,因此,想要实现对村镇规划与土地规划的协调,必须要从两者的发展方向出发分析考虑。对村镇规划与土地规划的重要性有清楚全面的认识,明确其在信息反馈等方面所起到的作用,以此为基础加深对村镇规划与土地规划的理解,明确两者科学界定内涵,充分发挥出这两者在规划用地方面的价值和作用。
注意村镇规划与土地规划在编制方面的统一性,实现底图资源以及资源共享,从乡镇用地角度出发,分析两者之间的差异,找到存在的矛盾并解决。及时处理村镇规划与土地规划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明确村镇规划与土地规划规划目的以及具体要求,实现彼此的协调统一发展。
村镇规划与土地规划之间不仅存在较多的相似之处,两者之间还有明显差异。土地规划可以作为村镇规划的后盾,属于村镇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村镇规划能够为土地规划的发展明确方向。在规划过程中,需要把握好两者之间关系。从土地资源合理利用角度出发对村镇规划进行考虑,从用地供给合理调配方面出发开展土地规划。在未来发展过程中,不管两者之间出现何种矛盾和问题,其大方向和统筹关系都不会发生变化,都能够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良好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