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商场创建工作方案

2018-02-03 13:09
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 2018年5期
关键词:评审组联合会商务部

一、创建范围

2018年,绿色商场创建工作将在购物中心、超市业态展开。创建工作采取随报随审,滚动进行的方式。购物中心创建继续以单店为主;超市创建将在企业总部(或区域子公司)和门店同时开展。对企业总部将重点审核基础管理和绿色供应链建设等制度设计;对门店将重点审核设备设施使用维保、实施绿色服务、引导绿色消费、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等具体措施的落实。

二、创建任务和程序

(一)标准宣贯和评审员培训。

中国商业联合会将继续开展《绿色商场》标准宣贯和评审员培训,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导零售企业准确理解《绿色商场》标准内容,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创建培训,为绿色商场创建工作打好基础。

(二)企业对照标准自查整改。

拟参与绿色商场创建的企业,要逐条对照《绿色商场》标准和实施细则的要求,先行开展自我核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方面,要及时进行整改。

(三)企业申报和地方推荐。

企业完成自查整改并确认满足标准和实施细则要求后,登录商务部流通发展司网站“再生资源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zszy.syggs.mofcom.gov.cn/)中“绿色商场”栏目,提交申请推荐表(见附1)、资质材料(见附2)、自评整改报告和证明性材料(相关撰写要求参见http://www.cgcc.org.cn/lssc/tzgg/86609.htm)。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在系统中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在收到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拟推荐的企业予以审核通过,并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统一向商务部提交。

(四)组织审核。

商务部委托中国商业联合会进行材料审核,并于收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不合格的,反馈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补充或调整;材料合格的,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出具评审委托书,安排评审组进行现场审核。评审组按委托书要求组织现场评审,出具评审报告。

(五)整改落实。

企业针对评审报告提出的不合格事项进行整改落实,出具整改报告,评审组将根据企业申请进行现场评审。整改报告、现场评审结果由评审组一并提交中国商业联合会。

(六)审查提交。

中国商业联合会对评审组提交的评审文件进行审查并建档后,提交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审定。

(七)公示公告。

对符合《绿色商场》标准、通过审定的企业,商务部进行公示和公告。

联系人:中国商业联合会韩秀伟

电话:010-68391812

邮箱:1163179212@qq.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院,邮编100834

附:1.绿色商场创建申请推荐表(略)

2.绿色商场(购物中心/超市)创建资质材料(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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