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赵 昂
根据人社部近日印发的《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层级将被完善,增设正高级职称,取消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师员级职称,技工院校教师职称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衔接。
这让笔者想起一则往事,曾与技校教师同去旅游,景点对教师有优惠,技校教师却忐忑不已,“人家到底承不承认我是老师呢?”
这样的问题,不只是逛公园时才有。在职称评定、在职薪酬、退休待遇、住房保障、晋升空间、人事编制等诸多问题上,技校教师都面临着身份之惑。这是因为技工院校长期属于劳动部门而非教育部门管理,很多技校属于企业办学,人员属于企业编制,教师很难完全享受到事业编制人员应有的待遇,不论是职称还是待遇,都让他们产生了相应的身份之惑。这样的身份之惑,不仅存在于教师之中,也存在于学校本身,最终影响着技工院校的财政拨款、管理水平和实际教学效果。
技工院校教师需要的,不只是职称,更需要一个“完整”的教师身份,以及相应的待遇。同样,技工院校也需要“完整”的事业单位地位,这就需要相关部门有序推进技工院校的改革。
人社部的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共有技工院校2526所,学生323万人,并面向社会开展培训452万人次,与2010年相比,学校减少472所,学生下降98万人。技工院校萎缩的同时,社会对于高技能人才的需求不断加大,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与高技能人才供应不足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
技工院校是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摇篮,技工院校教师的待遇和地位,关乎着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质量。让技工院校教师能够安心于三尺讲台,让更多有志人才愿意投身技工教育,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