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守杰
“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党和国家特别重视,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连续15次下发以“三农”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近年来,农行在县域服务农业、农村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在支持农民生产、帮助农民脱贫致富方面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助推了农业发展、乡村振兴和农民增收。
“三农”金融服务现状
“三农”金融服务不断创新。从历史上看,农村金融因涉及面广、风险较高、政策性强、管理难度大,一直处于发展缓慢阶段。近年来,伴随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农村金融机构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广覆盖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稳步提高,使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能力逐步增强,运行环境逐步改善,金融产品逐步增多,对农村经济发展贡献度不断提高,特别是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三农”金融服务也有美中不足。一是国有银行重心上移,农村金融体系不够健全。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在县域撤并营业网点,金融机构向城市集中,县域金融服务组织体系出现萎缩化现象,农村金融体系不够健全,弱化了金融对当地经济发展的服务力度。二是贷款覆盖面小,难以发挥融资主渠道作用。以太康县为例,虽然现有从事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不少,但在现有财政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当地金融机构县域融资主渠道作用却难以得到有效发挥,也难以满足县域经济发展正常的信贷需求,导致本县经济发展后劲不足。三是经济基础薄弱,农民贷款难问题和银行难贷款问题依然存在。一方面,由于农村经济底子薄,农民拥有的土地、房产等财产均不能用做抵押,缺乏有效的贷款抵押品,形成贷款难;另一方面,信用环境的不完善、不健全,金融信贷的客观环境也随之恶化,恶意逃废债务的现象时有发生,使金融部门追究保证人连带责任方面困难重重,也影响了银行发展担保贷款的积极性,很大程度上造成银行“难贷款”。
“三农”金融服务创新难点
社会信用环境欠佳,影响了小额农贷推广。受社会信用大环境的影响,一些农户信用观念淡薄,想方设法逃废银行的债务。地方政府、司法部门对维护金融债权、建立社会信用、打击恶意逃废債务行为的力度不够,导致银行不同程度地产生了“慎贷、恐贷”的心理,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推广。
信贷约束与激励机制不配套,影响信贷人员放贷积极性。目前,多数银行实行了贷款责任追究制度,谁发放贷款谁负责收回,到期收不回的轻则扣工资,重则下岗清收。银行在强化信贷风险约束的同时,没有建立长效的激励机制,贷款管理中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不对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贷人员的积极性。因此,基层信贷人员对发放小额农贷顾虑重重,宁可少放或不放,也不去冒风险。
农户资信掌握难度大,不利于小额农贷的推广。在一些地方,政府对农行健康发展参与程度低,村级组织职能弱化,加上农村社会信用服务体系建设滞后,农户资信评估机构缺位,农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导致银行对农户资信的了解相当困难。信息不对称,信贷人员相对不足,制约了小额农贷的全面深入开展。
现行支农贷款利率与支农成本不相对称。当前,银行支农贷款的成本较高,利润空间较小,特别是农户贷款户数多、额度小、手续繁、相当零散,在办理贷款时,需要信贷员对每一贷款人的经济背景、贷款使用和还贷前景作全面的了解,使工作量成倍增加,这势必增加相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从而提高了管理成本和运作成本。加之农户贷款受自然、市场等诸多因素影响较大,使银行面临的风险也较大。
“三农”金融服务创新思考
要建立新型的金融服务操作体系。一是要做好金融服务宣传工作。要通过当地电台、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开展金融服务宣传活动,要采取发放宣传折页、客户经理深入农户讲解等方式方法进行宣传营销活动,提高农户使用金融产品的积极性,达到人人会用、人人想用的目标。二是要本着为农户着想、为农民服务的宗旨,依据风险大小、信用高低,在如今贷款利率市场化的大背景下,结合实际情况适当运用差别利率。三是要根据农业生产的实际,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使农业生产周期与贷款期限相衔接,协调小额农贷和清收不良贷款的关系,避免因清收旧贷难而影响小额农贷的推广。四是对农户的信用评定工作要全面、真实、客观、公正,每个村都要成立农户信用评定小组,全面负责对农户的信用评定和等级核实,尽力避免评定工作中的片面性和盲目性。
要建立小额农贷营销激励约束机制。对小额农贷的发放,要建立民主、科学的考评制度。要通过界定意外风险损失的标准和范围,客观公正地对待贷款风险,达到既鼓励信贷员放下包袱大胆营销贷款,又切实防范信贷风险的目的。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基层信贷人员发放小额农贷的积极性,确保小额农贷既有足够的信贷总额和覆盖面,又有较高的质量和回收率。
要逐步建立并完善农户征信体系。一是要加强银政合作。建立和完善农户征信体系是银行发放小额信用贷款、控制信用风险的一项基础工作,要与地方政府联合创建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并作为支持“三农”发展的重要事情来抓;要充分发挥村“两委”的作用,以创建信用村镇为载体,努力构筑农村信用体系,提高村民诚实、守信的道德意识,为银行拓展小额农贷业务创造诚实、守信的外部环境。二是银行要建立贷款对象的个人信用档案。对客户的道德品质、社会信用、家庭经济状况、主营业务收入、生产经营能力、资金需求、偿债能力等进行登记,要在现有农户信用等级、信用村镇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标准,规范操作,提升信用评定的层次和质量,逐步建成农村个人征信体系,并推进农村信用文化建设,不断优化农村信用环境。
要优化小额农贷的外部政策环境。一是要探索建立小额农贷风险补偿机制。由地方政府牵头建立风险补偿基金,用于弥补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形成的小额农贷损失。二是要加大财税支持,鼓励银行给农民贷款。农村金融服务滞后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涉农金融机构的积极性不高。农户居住分散,发放贷款的成本高,所以国家应该加大对涉农金融机构的财税支持力度,调动涉农银行的积极性。三是要建立农业贷款担保体系。要设立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主要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互助性保险,也为农村银行贷款提供保险业务,增强乡村和农户风险承受能力,不断改善和优化农村诚信、法律保障等金融生态环境,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和资金的良性循环,助推农业繁荣、农村稳定、农民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