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玉红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贵阳 550000)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用水量越来越大,导致生活污水排放量急剧增加。但由于农村人口居住分散,缺乏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而且村民对环保问题认识不足,大量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水体,对环境的影响日益增加。据统计,全国每年废水总排放量达600亿m3,其中乡镇污水达200亿m3,农村生活污水达80亿m3[1]。可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形势严峻,随意排放的污水对农村自然和人居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因此治理农村污水势在必行。
通过对贵阳市花溪区辖区6个乡镇进行走访调查,笔者发现,几乎所有村庄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或间接排入附近的河道和沟渠,严重污染水体。相比东南沿海城市,贵阳市农村污水起步晚,发展慢,多数农村经济落后,技术和管理水平低。调研期间,笔者发现当地存在村民居住分散、建设资金不足和运行管理困难等问题。因此,如何构建花溪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与运行管理机制,改善水环境,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花溪区位于东经106°27′~106°52′,北纬26°11′~26°34′,地处黔中腹地,贵阳市南部,东邻黔南州龙里县,西接贵安新区,南连黔南州惠水县、长顺县,北与南明区、观山湖区接壤,花溪区全区地貌以山地和丘陵为主。花溪区下辖4镇5乡,有18个社区服务中心,共计122个行政村、52个居委会,行政村主要分布在花溪区南部马铃、高坡、黔陶乡以及西北部麦坪镇、久安乡,农村人口约20.9万人。本次调查深入花溪区6个乡镇,即高坡乡、黔陶乡、燕楼镇、马铃乡、麦坪镇、久安乡,对各乡镇的人口、村庄布局、供水情况、村民用水情况和污水排放情况进行细致调查。花溪区周边农村污水排放状况现状如下。
通过走访调查,笔者发现调查的6个乡镇排水系统不完善,缺少污水处理系统,现状排水以排水明沟或明渠为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或间接排入附近水体,严重污染水体。集镇污水随意排放,不仅影响集镇人居环境,而且严重制约集镇发展。集镇周边村庄为山区地形,地势起伏大,多个乡镇村民小组居住分散,甚至同一个村民小组内农户居住也较零散,村民居住分散直接导致生活污水收集困难。
花溪区地处山区,多数村庄未覆盖自来水网,尤其麦坪乡、高坡乡地势高等属于缺水地区,村民人均用水量小,生活污水人均排放量小,且部分偏远村庄村民在外务工,节假日才回家居住,导致其生活污水排放量受居家人口数、居家时间和用水情况影响较大。农村相对于城市占地面积大,人口不集中,分布密度小,导致其污水排放分散且面广,污水排放呈间歇不连续排放。
各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水质差异大,对于有畜禽养殖的村落,生活污水中含有较高的人畜粪尿成分;对于麦坪镇、久安乡等产煤地区,废弃煤矿井仍有煤锈水流出,与生活污水混合流入水体。
经调查,黔陶乡、久安乡个别村寨建有人工湿地处理系统,但因缺乏专业人员管理,植物没有及时收割及清理,导致人工湿地堵塞,去除污染物能力降低,随着时间的延长,污染物重新进入污水池内。而且部分人工湿地植物已枯萎,未更新植物,致使系统除污能力下降,出水不能达标,人工湿地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
花溪区辖9个乡镇,每个乡镇又由几个及几十个行政村组成。行政村辖有自然村及村民小组,自然村大部分农村居民居住分散、人口少,每个村庄都至少需要一个污水处理站。部分村落地形复杂,而且各村民组之间距离遥远,还需增设站点。因此,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规模较小,大多数处理规模仅为几十吨、几百吨,不能形成规模优势,不仅大大增加了建设成本,而且对污水处理技术、商业模式要求高,管理难度大。
部分污水处理设施选址可能覆盖农田、果园,需与村民进行协调。而且农村自有住房的改建翻新具有较大自主性,缺乏统一规划,污水管网往往分布在农户的房前屋后,污水收集管网的建设要深入各个农户,需要与千家万户协调,使得农村污水处理项目的现场协调工作量大。此外,管网施工过程以及管网布设后存在随意被开挖破坏等各种安全隐患。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后,后期的运行及维护管理主体较多,既有乡镇政府、乡镇或流域水务站,也有村委会,权责不明确容易造成互相推卸责任、管理失效等现象[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人员以当地村民为主,由于农村人员流动性大,且缺乏专业管理人员,污水处理设施的后期运行得不到保障。目前,国内许多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处于无人管理状态,造成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甚至根本没有运行。同时,村民环保意识不强,乱排、乱倒现象短时间内无法消除,又缺乏有效的监管,导致污染治理成果难以保持。
目前,农村污水处理项目以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为主,地方政府配套为辅,日常运行经费一般以地方政府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资金投入大,采用分散处理模式,人均投资约500元/人,年维护费174元/人,采用集中处理模式人均投资734元/人,年维护费263元/人[3]。如此大的资金投入,如果仅仅依靠政府财政投入,资金缺口和筹措压力很大,而且贵阳山区农村经济欠发达,大部分乡镇、村委会财政收入匮乏,地方政府更难以承担这部分费用,不仅前期建设资金筹集难度大,而且最后已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也会因缺乏日常运行经费而闲置。
从长远来看,单纯依靠政府财政拨款解决农村污水治理不是长久之计,除了加大政府投入,确定专项资金,合理确定县镇承担比例外,还需群众自筹和引入社会资本解决这一问题。鼓励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自筹”模式,拓宽农村污水处理融资渠道。城镇污水处理费是摊入自来水价中,从增强村民的环保意识和污染防护责任考虑,村民也应承担一定的运营费用,但农村人口密度小,人员流动性大,而且调查发现花溪区部分自然村存在大量自备水源,且村民普遍未形成“污染者付费”意识,对收费排斥情绪很大,收费难度大,无法完全实现“污染者付费”。因此,政府部门应结合花溪区经济发展水平,在争取国家经济补贴的同时,探索建立农户缴费、村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相结合的机制,加大农村环保投入力度,将“PPP”模式引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中,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和资金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运行管理。“PPP”模式运行时,政府需构建合理的回报机制,明确与企业双方的合作内容,合理确定风险承担,形成以政府为主、市场为辅的资金投入模式[4]。
目前,污水处理模式分为两种:集中处理模式和分散处理模式[5]。集中收集处理有利于运行管理,保护水环境;但花溪区周边村民居住分散,人口密度低,若按城市污水处理的模式,需要敷设庞大的污水管网,这项投资比整个污水处理厂的总投资高出一个数量级,此外还需要高昂的运行费用及高技能的操作人员,无法满足目前农村污水处理的需求[6]。因此,经济可行的方法是采取就地分散处理。相关部门可借鉴国内外经验,结合花溪区经济水平、自然条件、环保目标等,因地制宜采取适合本地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并考虑与当地农业相结合,形成污水回用与再利用的生态农业模式,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可就地回用,用作绿色废料。对于集镇及地理位置临近的村庄,通过修建村与村相连接的污水管线,修建污水处理站实现污水适度集中处理。对于居住分散的村寨,可采取修建人工湿地、污水净化槽等方式处理污水。
推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责任制,加强农村环保人才队伍培养,强化日常运行维护人员技术培训。通过借鉴国内分散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经验,常熟市农村分散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由村委会负责运行管理转为委托环保公司集中管理,设备正常运转率由不到15%提高到90.8%[7]。福建省安溪县对25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引入第三方运行管理模式,通过一年的运行经验,设备正常运转率和污水出水达标率达100%,且维修及时,相对于乡镇各自组织运行管理模式,费用节约50%[8]。政府可尝试通过服务外包形式,将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通过招标,交付有资质的环保公司管理,积极探索引进第三方专业环保运行机构,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
从建设、运行、维护到管理来看,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是一项长期且复杂的工作。政府部门需建立健全管理机构,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职责,明确政府的监督管理职责,对于引进的企业明确其职责,加强村民自治,真正实现政府、企业、村民多方共同监管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农村污水管理的长效化。
污水处理设施存在高投入、低产出的特点,投资回报又慢又小,因此村镇干部往往重视不够,认为该项工程与自身利益没有直接关系,积极性不高。另外,村民的环保意识不强,认为污水处理意义不大,长期以来就这样生活、这样排放。相关部门要加大污水处理相关的宣传教育,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开辟重要专栏,定期编写简单易懂的简报,发放至乡镇、村委等;通过张贴标语、发放传单、有奖问答、微信以及动员大会等形式宣讲农村水环境治理文化,加强村民素质教育,使村民认识到农村污水排放现状及问题的严重性,提高村民的环保意识,推动村民达成农村污水治理文化的共识。
线上是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状态和在线水质监测装置实施监管,实时监控设备运行状况和水质达标情况,不仅可使政府和各级监管部门及时掌握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而且可作为第三方环保机构的考核依据,实现污水处理设施管理的信息化。线下是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由专业人员周期性移动巡检,并委托村民将污水设施日常运营照片通过收集APP上传至线上平台。通过线上和线下的有效结合,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水平逐渐得到提升。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持续推进,对农村人居环境进行改善,进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迫在眉睫。贵阳市农村污水治理刚刚起步,存在的问题还很多,为了尽快建立处理达标、运行正常、管护到位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体系,还需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在“因地制宜、经济适用、兼顾长远”的基础上,贵州市要充分融合地方特色,选择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污水收集模式、治理技术和运行维护模式,不断提高农村的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