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民商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重要性是随着时代的发展慢慢显现的。社会经济的发展,使得社会上民商事活动增多,而一旦出现矛盾就需要民商法的调节。民商法是民商事活动开展的准则,尤其是近年来,市场经济的开展使得诚实信用在经济活动中所产生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民商法也是市场经济的调节剂,可对市场经济的现实需求进行反映。市场经济开展的内在规则是公平、平等、自愿及诚实信用,这也是民商法展开的原则。其中涉及到的诚实信用原则更是民商法开展的纲领性文件。本文从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出发,对诚实信用原则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进行了分析,并根据出现的问题提出完善诚实信用原则的路径,为今后的社会信用体系构建提供借鉴。
关键词:民商法;诚实信用;内涵;完善路径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民商法作用突出,是经济体系正常运行依赖的基本法律制度,它对市场经济的要求及规律进行反映。而其中涉及到的诚实信用原则是民事立法在我国司法领域中对自身价值提出的更高追求,在《物权法》及《债权法》中也有重要应用[1]。市场经济发展促使社会进步,而人们在这个过程中也对诚实信用的重要性有了越来越明确认识。但在实施过程中,各种因素的存在导致很难达到理想的效果,因此需要对其中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完善诚实信用路径。
一、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
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通则》中的重要原则,但就目前为止,诚实信用原则并没有形成统一内涵的概念。在我国,民商法专家对诚实信用原则内涵所作的规定很多,本文采用的是条款定义说,它认为诚实信用原则就是主张这一原则以强有力法律条款来使用,尽管它未有严格定义,外延也不甚清晰[2]。但这一原则可以对当事人开展的民事行为进行指引,指引当事人开展正确判断是法律条款发挥作用的重要体现。另外,法官利用这一条款也获得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当运用法律于具体案件出现调节空白时,可利用道德规范来辅助,使得社会公平公正得到保证。诚实信用原则具体体现有:
(一)在《物权法》中体现
首先,公信公示。这是《物权法》中的重要原则。公信指的是当所有权出现变更时,为其提供安全交易的环境。公示指的是所有权设计及转移都要对公众公开,让公众了解所有权出现的变更,从而保护所有者利益,并维护市场正常的交易秩序。其次,善意取得。善意取得对财产转让行为进行了规范,在当事人开展财产转让时,第三方善意取得财产所有权。在财产原来所有人想让第三方退还时,法律不予支持,只支持所有人进行诉求培养[3]。最后,相邻权。相邻权在民商法中指的是不动产所有人在遇到相邻关系时具有的权利。在利用该权利时要首先保障相邻人的合法权益,若对相邻人的合法权益产生损害,需要及时制止,并赔偿相应损失。
(二)在《债权法》中的体现
首先,情事变更原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出现变更,所产生的结果不是不公平的,这就是情事变更原则存在的意义。其次,扩展合同义务。在《合同法》中,现代经济发展其中依据的理念也出现变化,在原有利益基础上进行了延伸,使得合同义务也得到扩展。最后,归责原则应用。现今我国立法多采用的是公平原则、过错侵权原则等,这些原则组成了实际归责原则[4]。
二、在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不足
(一)缺乏明确界定原则的内涵
诚实信用原则纳入到民商法体系中后,导致各方对诚实信用原则内涵有较大争议,还未形成一致的界定,致使诚实信用原则内涵不够明确。现今社会上采用的主流内涵学说有条款说、双重功能说等,这些内涵定义从不同方面对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进行了界定[5]。但这些学说都未从根本上对诚实信用原则概念进行清晰界定,在民商法法规中也未有明确规定,这就导致诚实信用原则在内涵及概念上无法对民商纠纷进行准确处理。
(二)缺乏法律制度保障
我国民商法中设置的法律法规对诚实信用原则的地位作了明确规定,多种民商法规都将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有效的指导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涉及范围十分广泛。但目前来看,我国诚实信用原则具体实施的法律法规还较少。从立法角度看,法律制度中诚实信用原则开展的下位原则较少,诚实信用原则缺少具体下位原则及法律法规保障,且在合同规范中没有纳入情势变更的适用情形。现如今,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还不够完善,信用市场在发展中也存在不足,尤其是信用体系发展较落后,开展得很是缓慢,在市场交易中容易出现信用较差的情况,导致市场经济混乱度较大,容易出现各种矛盾及问题,以及侵权行为频发。这些问题的出现都与社会信用体系不够完善,诚实信用原则缺乏法律法规保障有关,从而对市场经济的发展产生影响。
三、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完善路径
(一)对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内涵进行明确界定
诚实信用原则内涵在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也是构成法律的基本要素。概念及其内涵的模糊性常常会使得法官无法对某种行为的合法性进行界定,因此在立法上应对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进行明确,并对学术界存在的不同学说进行统一,结束内涵模糊的状态,使得司法工作者在处理实际案件时发挥诚实信用原则的实际效用,保护所有人的利益,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二)完善与诚实信用原则相关的法律法规
市场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关于诚实信用的矛盾与问题也随之出现,与人们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有着紧密联系,因此需要利用法律的约束力,出台相应的惩罚措施。只有有效规范市场经济活动,才能保证市场经济发展的稳定性。而完善诚实信用原则的内容,在社会上构建优质的信用体系,颁布对诚实信用原则完善的法律法规,使得社会经济体制发展更加完善,在社会上创建和谐的信用环境,提高每位公民的诚信意识,进一步加强信用执行力,发挥帝王条款的真正作用[6]。
(三)提升诚实信用原则的位序
现如今我国有关诚实信用原则的民商法律内容较多,且对诚实信用原则在民商法中的指导地位进行了明确规定,但诚实信用原则在法律法规中的位序还较靠后。从《民法通则》至《民事关系法》的相继出台,表明我国法律体系也在不断完善,在法律法规中应用诚实信用原则也处于不断探索之中。立法部门应该对诚实信用原则的位序进行提升,它作为帝王条款在位序上应该处于其他原则之前,并在执行上优于其他民法原则。也就是说,一些民事活动的开展都要建立在诚实信用原则基础上,使得诚实信用原则成为民事活动调节中的最高行为准则。
四、结语
诚实信用原则是民商法中重要组成,也是最高行为准则,因而引起社会各方的高度重视。诚实信用原则的作用也应该得到普及,在今后的法律法规中,结合我国市场经济开展的实际情况,侧重对诚实信用原则在经济活动中的法治化路径进行研究,充分发挥诚实信用原则在调节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因此,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也需要将诚实信用原则进一步具体化,不断完善,构建全面的诚实信用法律法规,构建特色化信用法律体系,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完善,推动市场更好地完善。
参考文献:
[1]李东.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其完善路径[J].人民论坛:中旬刊,2012,(10)
[2]张又文.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其完善路径初探[J].文化学刊,2017,0(6)
[3]張蕾.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其完善路径分析[J].现代交际:学术版,2017,0(7)
[4]周昊.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其完善路径分析[J].职工法律天地:下,2017,0(7)
[5]袁媛.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其完善路径研究[J].决策探索,2015,0(18)
[6]钱锟.试析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其完善路径[J].商,2013,(18)
作者简介:
张懿萱(1991~ ),女,学历:法学本科。单位职位:侦查监督科科员。研究方向:民商法。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