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案件管理提升 防范企业法律风险

2018-01-31 20:43缪海燕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8年1期

缪海燕

摘 要:国家推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必然要加大对国有大型企业的监督与管理,用户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出血点”、“发热点”、“潜规则”,防范敏感领域法律风险的压力将持续增长,案件呈上升趋势。这要求围绕依法治企主线,妥善处理案件,进一步推进法律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的相互融合,保障各项管理工作依法合规,满足政府机构对电网企业监管力度不断增大的客观要求。

关键词:企业案件;管理提升;防范;法律风险

一、工作描述

供电企业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经济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均要遵循法律法规,接受政府监管。随着企业和其他经济主体依法维权的意识不断增强,企业置身于多重法律关系之中,种种因素使得企业诉讼、非诉讼法律纠纷呈明显上升趋势。泰州供电公司案件管理工作以推进改革、提高经济效益、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中心,以注重事前风险防范为主,加强事中跟踪监督,完善事后补救措施。努力构造以建章立制、决策法律论证和法律问题研究为主的事前防范,以合同管理、制度执行督导为主的事中控制,以妥善处理法律纠纷、提高依法维权能力为内容的事后救济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等环节的法律风险进行全面综合监控。

二、主要工作措施

(1)案件管理实行制度化。公司对案件管理的流程和关键节点进行了明确和规范,优化了案件报告、处理、考核、保险协调和外聘律师管理流程,制定了重大典型案件专家分析会制度、责任案件追究制度、案件分析制度及案件归档制度等,以制度规范和约束公司案件管理。

(2)实行严格的层级管理原则。一般的、简单的民商事案件在未形成诉讼之前,发案部门牵头负责解决,法律部门密切配合。形成诉讼后,由法律部门归口负责处理;各市(县)公司诉讼案件一审在当地进行的,由各发案单位负责,重大疑难案件由公司法律部门负责帮助协调处理,加强对基层案件管理工作督促、跟踪与服务。涉诉案件坚持以公司法律事务人员和发案单位负责人共同出庭自行代理的方式为主,这一方面锻炼了职能部门人员处理纠纷的应对能力,节省了企业外聘律师的代理费用,另一方面也对企业依法管理,全面推进企业法制化进程提供了极好的契机。

(3)加强疑难案件管理。重大典型案件坚持集体讨论,发挥集体智慧的工作思路,着重研究重大典型案件的诉前法律关系界定、证据收集、对外关系协调等方面的应对技巧,以保证重大典型案件的妥善处理,最大限度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充分挖掘公司系统典型案例,深入分析案件背后的管理漏洞和法律风险。针对公司集中发案趋势及特点,公司及时成立了各类涉电案件分析小组,一有案件或案件苗头发生,涉电案件分析小组及时介入研究,商讨对策。

(4)加强案件指导应用。案件指导工作主要是指两个方面,即案前与案后,案前指导主要是指对案件的应诉、应对思路的指导,案后指导主要是指对已结案件的总结和分析。认真研判公司在安全生产、供用电服务、电网建设、人力资源管理等类型案件的发展趋势,主动揭示公司经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潜在风险,变“事后救济”为“事前防范”。编制《案件信息简报》,出具《法律意见书》呈交公司领导,通过对公司案件发生情况的动态分析,把握企业案件发展动向,提出解决方案。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管理、服务决策的增值效应。

三、特色与亮点

(1)法律风险预警同步化。公司通过监审委员会及其他形式建立公司经营风险识别预警系统。根据风险来源,确定财务、审计、人力资源、纪检、政工、法律等职能部门为风险预防的责任部门。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履行防范工作,平时通过联系会的形式,定期通报信息,共商对策,实行风险预警同步。

(2)建立风险销号整改机制。通过合规监管,汇总梳理形成《法律风险信息库》,辨识风险预警等级,根据轻重缓急,实施督办“销号”管理;对风险预警等级高的重点专业和重要业务,编制《法律风险防范手册》,对专业管理和业务开展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进行描述,提出防范措施,列明法律法规要求。

(3)建立案件管理质量评价机制。研究制定公司案件管理质量评价工作方案,通过对案件管理各项指标的系统识别、量化测评和定向分析,努力构建契合公司业务特点的、相对科学的案件办理质量量化评价模型。组织开展案件办理评价工作,将评价结果纳入半年度和年度业绩考评,进一步提升案件管理水平。

(4)提高供电责任险风险防范功能。不断强化对出险案件合法权益的保障意识,进一步完善供电责任险索赔机制,优化索赔流程,落实各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家电维修商考核评价机制。每年召开保险工作会议,加强理赔业务操作的技能培训,对于所有可能涉及供电责任险的案件均在出险后第一时间及时进行报案,做到有案必报。为保证理赔率,及时与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对接,未发生因报案不及时、公司自身重大疏理而导致的拒赔事件,涉诉案件全部得以赔偿。

(5)加强法律事务工作团队建设。整合市、县公司法律专业人才队伍,做优纠纷调处工作室,共享市、县司法系统公共资源,统筹市、县公司重大纠纷和诉讼案件的调处工作,明确管理制度,优化管理流程,将纠纷调处工作室打造成为公司法律咨询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纠纷调处中心和法律专业人才储备中心。加强外聘律师管理,制定《外聘律师管理办法》,建立外聘律师选任和考核评价机制,规范外聘律师行为。

(6)用电检查、维护电力设施安全措施行政化。由于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化和法律法规的相对滞后,电力行政执法形成了“真空地带”,为了破解这一现实危机,经与市法制局、经贸委多方磋商,泰州市成立了“电力执法办公室”,履行电力行政执法职能,打击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由于手段措施的行政化,解决了企业行为力所不能及的问题,同时亦给公司依法治企提供了“防火墙”。

四、具体案例

1.多次专题召开“涉电案件研讨会”

因触电人损这类案件具有预防工作的困难性、事故发生的突然性及损害后果的严重性等特性,《侵权责任法》的实施,供电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判决增加。其次是因停电引起的纠纷出现新案情:在夏季用电高峰,执行政府限电拉电令引起的停电纠纷;使用负控预购电装置,预购电量使用完未及时购电引起的停电纠纷。公司充分重视此类案件的处理,先后3次组织公司组织中级人民法院民庭庭长、公司系统法律专家、公司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召开案件分析会,让法官了解供电公司生产经营特点,也让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深刻了解涉电案件的发生在公司安全生产、企业和谐建设中的重要意义,要积极采取措施,从而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或减少公司损失。泰州公司编制案件处理指导书并发至相关人员,以告知发生此类案件如何处理,尽可能维护公司权益。对责任案件要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坚决杜绝类似责任案件重复发生,对重大责任案件要严格按照江苏公司经营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2.开展电费回收创新课题研究工作

公司开展重点业务法律问题研究工作,针对当前市场经济形势下,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给电费回收带来的较大风险。公司营销、法律部门梳理出用户欠费信息,建立电费回收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机制,采取法律手段保障电费回收,对高风险用户逐户制定回收方案,建立电费回收风险防范动态信息,开展电费回收创新课题研究,通过改进营销管理流程,提升风险预控水平。

参考文献:

[1]田中来.电力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J].科教导刊(上旬刊),2016(04).

[2]唐江.試论电力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J].低碳世界,2016(15).

[3]韩磊.基层电力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措施[J].办公室业务,2017(13).

[4]李应敏,王新淑.强化案件管理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J].人大建设,2015(11).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