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燕
【摘 要】现阶段,人们生活水平与日俱增,民商法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显著,尤其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得到了充分体现,这已经成为了社会大众共同关注的话题之一。重视社会经济不断发展过程中,通过民商法的不断发展,可以与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相符合,进一步完善我国民商法,促进民商法的顺利实施和运行。本文主要针对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变化和发展展开深入研究,希望为相关行业人士提供些许帮助。
【关键词】社会经济发展;民商法;变化和发展
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过程中,民商法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我国诸多法律体系中,民商法是极其重要的构成内容,对于社会经济发展也具有一定的规范指导性作用。所以,对于民商法来说,必须要顺应社会经济发展趋势,不断完善和创新民商法,融入时代发展内容,更好地维护社会大众的经济利益,避免出现利益纠纷现象,并妥善处理好这些经济纠纷事件,从而彰显出民商法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一、社会经济发展中对民商法的影响分析
(一)对民商法价值的影响
在构建民商法过程中,自身价值的变化在安全和效益等方面得到了充分体现,在以往传统民商法中,安全价值所处地位较为重要。比如在一些传统交易活动中,所产生的信息难以影响到交易的安全性。在交易过程中,如果第三方获得来看交易相关的信息,也很难出现安全威胁。所以,基于以往传统交易模式,在现金和货物共同过交易的情况下,交易过程中很难会出现安全危机。
而重视信息时代出现以后,信息技术扮演的作用越来越显著,也大大促进了民商法的发展,尤其在互联网技术不断发展过程中,严重影响着民商法的实施。通过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突破了国家和地区之间的限制,为人们开展交易活动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基于此,可以借助互联网来获得更多需求信息【1】,而且在互联网上也可以发布自己的信息,不断提高信息共享效率,并在民商交易活动中体现出一定的自由性。
(二)对民商法的价值体系进行不断完善
现阶段,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其发展状态是较为稳定性,而且民商法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显著,可以给予交易活动自由性和安全性一定的保障,将民商法自身价值充分体现出来。在民商法价值体系中,其关键内容就是自由性,从而可以将其价值基础充分展示出来。在民商法应用过程中,要实现公平交易目标,这也是构建民商法的重要内容。要想保证民商法具备一定的安全性,在实际工作中,要将安全和价值体系相结合,将安全性渗透到交易活动的方方面面。在重构民商法的价值体系中,要提高对价值体系中不同环节之间的联系给予高度重视,并认识到这些环节之间存在的问题。所以,在民商法实施过程中,必须要不断调整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保证高度的统一性,进而给予民商法的实施一定的保障。
二、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发生的变化分析
(一)民商法的内涵变化
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过程性中,赋予了民商法全新的思想和内涵,对效益性和安全性给予了高度重视,这符合时代发展要求。在以往传统民商法体系中,安全性和效益性没有充分体现出来,而且安全方面涉及的范围也不大,所以会受到支付环节的限制,其信息构成较为简单。在时代不断发展过程中,针对民商法建设重点,在效益性和安全性方面得到了充分体现,对于完善现代法制体系具有极大的帮助。首先,在计算机技术和互联网技术不断发展过程中,突破了以往交易形式存在的制约,民商法的主体范围得到了有效扩展,经济活动变得更加自由化。其次,在市场空间和网络空间打开以后,大大拓展了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信息来源更加广泛化。
(二)民商法原则的变化
1.安全性原则
对于民商法而言,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下,安全原则的内涵得到了进一步丰富。特别在民商交易中,借助安全性原则,可以大大促进民商事活动顺利运行。在民商事活动中,要不断提高交易的安全性,并将其视为重要内容。对于电子商务来说,可以大大提高安全性,确保良好的市场秩序,进而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在电子网络活动中,其特点还包括虚拟性,所以一定程度上是较不安全性,所以要保证民商活动的正常进行,将安全性体现在民商事活动之中,进而满足交易高效性需求。
2.平等性原则
对于平等性原则,可以给予交易双方权益一定的保障,为双方交易提供良好的平台,而且也可以保证市场秩序的稳定性。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过程中,民商活动的不平等交易现象经常出现【2】,对市场秩序产生了极大的破坏。在民商法中,在技术、媒介等方面,充分体现出平等性。
3.效益性原则
针对民商交易过程,与交易双方获得效益的过程是相互一致的,所以交易双方必须要高度重视效益这一问题。对于民商法来说,属于民商交易服务的重要一项法律制度,在执行民商法过程中,效益性原则也会出现一定的变化。如果在统计过程中,交易双方的效益诉求出现变化,法律也需要进行一定的变化。特别在民商交易中,如果应用了先进信息,将会大大改变民商交易方式和过程,要想确保民商法能够与时代要求下的民商交易活动相适应,必须要基于效益原则进行改变,在民商法的條款中,要增设与经济效益相关的内容,将效益原则落实到位,不断提高交易双方效益,从而将民商法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三、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发展策略
(一)明确民商法的使用范围
在民商法建设过程中,要以完善的发展体系为主,而且在社会不断发展过程中,民商法的基本内涵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对于法律体系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在民商法实施应用过程中,民商事信息属于极其重要的因素之一,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民商事活动的结果。所以,在民商事信息库建设过程中,民商法可以给予信息提供者一定的帮助,并适度拓展民商法的应用范围【3】,从而在整体上规范民商交易行为。
(二)适度调整对象范围
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中,也要不断拓展民商法的调整对象,解决民商法在应用中存在的限制性因素,提供更加良好的交流平台,确保信息共享目标成为可能,促进民商交易活动的顺利进行。在以往民商法应用过程中,对于其调整对象来说,在民商交易过程中的主体、行为等方面得到了充分体现,但是在调整对象中,并没有体现与民商交易相联系的信息,进而造成了民商法的漏洞。现阶段,在经济活动中,信息传播的开放性特点越来越明显,所以在民商法发展中,必须要高度重视信息规法,在民商法体系中,要制定出与信息管理工作相联系的条款制度。
(三)实现全球化统一
在民商法实际操作过程中,重点涵盖着所有的民商事活动、相关权利和义务,所以立法对象的确立,要与民商事活动联系在一起。在国家经济和单个经济市场独立存在的情况下,与市场相契合的法律体系也要保证一定的独立性。在经济不断发展过程中,全球不同国家的民事活动的联系性越来越紧密,这对于全球经济活动的统一性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也大大促进了经济全球化。基于全球互联网一体化视角,针对全民网络民事活动,其广泛性和相容性也越来越显著,所以在全球范围内的法律理念的带动下,要进一步统一相关执行标准,从而有助于实现民商法的区域统一。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下,加强民商法变化和发展的研究是至关重要的,必须要密切关注民商法的变化情况,并制定出配套可行的优化措施,不断完善民商法体系,进一步规范民商交易活动,从而彰显出民商法的作用和价值。
【参考文献】
[1]宋姝凝.信息时代背景下民商法的变化与发展[J].法制与社会,2017(18):293-294.
[2]徐钰新.探究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变化与发展[J].法制与社会,2017(09):21-22.
[3]王臻臻.关于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变化与发展探讨[J].法制与社会,2016(19):7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