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霞
【摘 要】 影子银行相比较于传统的金融机构及金融形式具有较大的差别,这就导致了在监管方面需要采取与传统的金融形式完全不同的监管模式。目前我国国内的金融发展较为落后,金融结构相对较为失衡。针对我国影子银行的风险和监管问题,分别从影子银行的定义和我国影子银行特点的角度出发,分析影子银行的风险特征,并且根据其存在的风险从监管机构和影子银行提出政策建议。
【关键词】 影子银行 监管政策 流动性风险 金融体系
一、前言
影子银行问题是在次贷危机之后才被学者们逐渐的发现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影子银行相比较于传统的金融机构及金融形式具有较大的差别,这就导致了在监管方面需要采取与传统的金融形式完全不同的监管模式。目前我国国内的金融发展较为落后,金融结构相对较为失衡。并且随着人们的投融资的需求逐步的增大,而传统的金融形式并不能提供创新型的金融产品,这一系列的原因均促进了影子银行的形成。在影子银行的监管政策方面,多数的学者均支持通过加强政策指导以及市场监管达到监管的目的,但这种方式只是针对单一金融机构的角度,促进金融的稳定,忽略了当前金融体系的整体性,没有考虑到系统性风险的存在,国际上几大金融机构均提出相应的建议加强对影子银行的监管,防止系统性风险的发生。国内的金融体系较为单一,抗系统性风险的能力较为薄弱,而且由于金融机构的政策性较强,存在大量金融机构不能照顾到的短尾市场,这就导致了市场中小微企业等一大批企业通过正常的途径很难获得所需的资金,民间借贷的形式便逐步产生和繁衍,并且监管机构的监管能力不够,监管政策不到位,市场中的影子银行在没有政府政策的监管下逐渐畸形,金融环境更加复杂,影子银行的规模,风险测度以及监管几乎处于空白的状态,因此如何解决上述的问题是政策制定机构需要深入考虑的问题。
针对影子银行的问题国内外学者均进行了大量的研究。谢瑞芬(2014)主要是从影子银行自身的定义和特点入手,分析目前我国国内的影子银行的规模和特点,根据当前影子银行的快速增长以及政策的缺失,分别从宏观审慎监管,丰富和改进当前的影子银行的监管方法以及加强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操作的规范性的把握,防止存在风险漏洞,并且强调投资者教育的重要性等角度提出影子银行监管的政策建议。程贵(2015)认为影子银行是当前传统金融的压迫下催生出的一种金融形式,这种金融形式是金融在市场化的过程中不断地探索和创新,不断地改变政策的方向和力度的一种探索,金融抑制使得市場的资金的供给和需求并不协调,供求不平衡以及政策的倾斜使得为了规避货币当局的监管以及趋利的目的促生出了影子银行。从定义的角度该学者深入分析了影子银行的来源总结出影子银行其实是社会矛盾的结果只有解决这一矛盾,从这一角度寻找监管的突破口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影子银行的监管问题。施懿文(2014)主要是从金融的产生和发展的角度,比较美国与中国在金融体系与金融机构形式方面的差别,通过影子银行范围的界定,衡量当前影子银行的规模,并且从影子银行补充传统金融的角度提出影子银行的监管的建议。但是该学者并没有针对影子银行的产生和发展金融具体的论述,思路缺乏连续性。本文将从影子银行的风险的来源出发,分析影子银行的风险特点,针对风险的特点以及当前的金融形式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二、影子银行的定义及特点
(一)影子银行的定义
目前对于影子银行并没有明确的定义,不同的学者以及机构也都曾下过定义,本文认为2012年彭文生给出的影子银行的定义相对较为全面,具有普适性。他认为影子银行应该主要包含三类,首先是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的延伸所形成的金融市场,其次是为了满足商业银行的断尾而形成的金融市场包括各种信托公司、小贷公司等。最后是形式较为不规范的民间借贷市场。这三类市场共同构成了影子银行的整个市场结构。相比于国外成熟的金融体系,投资银行、对冲基金以及影子银行都具有其各自的只能,市场份额并没有中国的金融体系中商业银行所占据的比例那么高,因此其分散风险的能力相比于国内都具有很大的提升。金融创新和金融产品很难满足人们的融资需求,在这种意义上来说我国并没有真正意义的对冲基金。
(二)影子银行的特点
首先是目前我国的影子银行的规模相对较小,并没有形成气候。这一点主要我国的金融体系的开放程度比较低,导致对金融体系相对较为发达的西方金融体系来说并没有较为吸引客户的产品,没有影子银行发展的市场而且信托机构具有进入的门槛较高,使得多数的投资者很难进入该市场。相比于银行的优质客户,多数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客户的信用水平较低,需要较高的利率弥补机构所面临的风险,因此具有较高的贷款利率的民间借贷市场以及互联网金融公司等使得一大批客户流失,而仅存的客户也只能保证其很小的市场规模。目前影子银行的发展仍旧较为依赖于传统的金融体系,这一方面是我国的金融体系和结构所决定的,另一方面政策的倾斜使得影子银行的资金大部分依赖于银行,而近年来银行的发展也到了瓶颈期,规模发展迟缓,网点布局也基本上完成,业绩的提升空间并不是很大,因此银行为了提升业绩加速表内业务向表外的转移,促使一大批影子银行的产生,但是商业银行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核心,除了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本质外还应当具备着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的职责,因此表外业务同样受到监管部门的限制,而以此为生的影子银行的发展却受到了极大的限制。
影子银行的杠杆率较低,与其本质并不是很相符。影子银行相比于传统的金融机构,不需要缴纳法定存款准备金和超额存款准备金,因此其资金的应用应当更加灵活,但是恰恰相反,由于监管机构的严厉的监管措施使得影子银行的杠杆率相比较于国际上的影子银行杠杆率明显偏低,虽然这种做法能够避免系统性风险的发生,但是却存在着监管不合理,违背经济的运行秩序。
三、影子银行的风险特征
影子银行的风险主要包括违约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
(一)违约风险endprint
当前我国影子银行规模最大的种类是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通过了解目前的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可以了解到当前商业银行所发行的理财产品多为短期,而银行的资金池的来源主要是长期的贷款,包括个人信贷等形成的资金池,通过这种资金的错配使得银行能够在资金的错配中获得资金的增值,这种增值是建立在商业银行将自身的资金池进行拆分后所得,这就使得商业银行和融资人之间的界限比较模糊,商业银行并不能从该笔理财产品中完全摆脱出来,一旦该笔理财产品出现问题,商业银行必然会受到牵连,如果出现了违约现象必然使得挤兑风险的可能性增大并引起系统性风险的发生,商业银行在发行银行理财产品的同时相当于是为该理财产品的默认的背书,这种背书必然提升了该理财产品的信用等级,一旦发生违约风险必然会影响整个资金池,出现严重的违约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
影子银行相比于传统的金融机构具有资金配置灵活,融资效率较高等特点,但是正是因为这些特点使得影子银行同样会很容易发生流动性风险。所谓流动性风险是指金融机构在投融资的过程中不能及时的偿还资金而引起的风险。学者将影子银行中存在的流动性风险分为了四种,包括期限、流动性、不完全信任以及较高的杠杆,但是之前的分析也说明了目前我国的影子银行由于过高的监管使得影子银行的杠杆率较低,因此在考虑流动性风险时可以忽略杠杆的影响。由于监管的不到位,市场中资金的投向并不是很明确,由于没有较为严格的法律法规的管理,一些金融机构便将客户的资金随意的投向一些高风险的产品,当风险来临时跑路现象此起彼伏,严重影响了金融市场的秩序。
(三)操作風险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金融机构的各种交易和操作均是在计算机上完成。一方面由于人的个人能力的限制,使得投资者在投资时可能会存在一定的操作失误而带来损失,另一方面金融机构的人员为了牟利也会利用金融机构或者法律法规的漏洞,在金融市场上进行操作以达到牟利的目的。近年来已经发生多起利用与商业银行合作的机会,借助商业银行的信用进行产品的销售,或者通过与银行合作将风险转移给商业银行,或者将商业银行的资金进行转贷,通过这种在市场中的操作给金融体系带来巨大的风险,给投资者带来巨大的损失。
四、影子银行的监管建议
综合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如下影子银行的监管建议:完善金融市场监管体系;加强建立信息披露制度。
(一)完善金融市场监管体系
为了加强对于影子银行的监管必须加强对金融体系的建设,通过制度的构建防范影子银行通过政策的漏洞,对金融市场产生影响。目前我国的法制监管不是很健全,主要是金融市场的创新速度较快,创新的方式层出不穷,法律的制定者很难跟上市场发展的步伐。但是虽然法律制定的难度较大,所需更新的频率较高,但是应当投入更多的精力完善法制体系,维护金融稳定。同时我国金融体系的发展相对较为畸形,商业银行的创新能力受到限制,利率市场化的推进较为缓慢,这些都使得市场自我调节较为乏力,创新不足。通过利率市场化的推进,鼓励创新,丰富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通过市场的改革,信息披露更加健全,影子银行的生存空间会被极大地压缩,最终对于影子银行的监管将会走向正轨。对于监管体系的建设必须结合西方发达国家的监管的经验,目前我国的监管机构主要是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银监会和保监会,但是在这三者在监管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监管的漏洞和监管的重复地带,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监管的效率大大的降低,目前国外对影子银行的监管主要是从功能监管和风险监管两个角度出发,功能监管主要是从职能的角度出发,防止重复监管,而风险监管则是从市场中风险的角度出发,对于金融机构分配相应的风险的监管职责,防止监管的漏洞,通过二者的结合能够弥补传统的一行三会所存在的监管方面的问题,提升了监管的效率。
(二)加强建立信息披露制度
影子银行作为传统的金融机构的延伸和补充,不像传统的金融机构一样具有完全透明的信息披露。正是由于传统的金融机构信息的完全披露,便于货币当局对于金融市场的监管,因此得到了政府和市场的青睐。通过相关的监管机制的制定,对于影子银行机构进行强制的信息披露,保证政府和货币当局能够第一时间得到影子银行的规模和风险相关的信息。目前政府和货币当局很难从正规的渠道获得影子银行的信息,通过与其合作的正规金融机构也很难获得,因此目前的当务之急必须要出台相应的政策将影子银行的信息透明化,借鉴国际上对于影子银行的监管措施,防止金融体系中风险的扩散。
五、总结
目前我国国内的金融发展较为落后,金融结构相对较为失衡。国内的金融体系较为单一,抗系统性风险的能力较为薄弱,而且由于金融机构的政策性较强,存在大量金融机构不能照顾到的短尾市场,这就导致了市场中小微企业等一大批企业通过正常的途径很难获得所需的资金,民间借贷的形式便逐步产生和繁衍,并且监管机构的监管能力不够,监管政策不到位,市场中的影子银行在没有政府政策的监管下逐渐畸形,金融环境更加复杂,影子银行的规模,风险测度以及监管几乎处于空白的状态,因此如何解决上述的问题是政策制定机构需要深入考虑的问题。本文对于我国影子银行的风险和监管问题,首先从定义出发,了解目前主要研究对影子银行的定义,总结影子银行具有规模较小并且其发展具有对商业银行的较强的依赖型。针对影子银行的违约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分别从加强我国金融体系的建设以及加强影子银行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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