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模式下税收应对策略

2018-01-30 05:55贺晓英
大经贸 2017年12期
关键词:应对策略模式税收

贺晓英

【摘 要】 “互联网+”就是把互联网技术作为一种基础性设施来有机的加以利用,并改变过去的那种低效率的工作模式。信息化的今天,互联网技术几乎已经渗透到了社会生产的各行各业之中,当然这种“互联网+”的模式也对我国的税收工作方面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这对于我国的税收机关是机遇也是挑战,需要相关的税务工作机构根据现状,认真的分析在“互联网+”模式下的税收工作的得失,然后扬长避短,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应对策略。

【关键词】 “互联网+”模式 税收 应对策略

前言:所谓的“互联网+”,具体来说指的是利用互联网技术来进一步的优化和集成各个生产要素的配置,将互联网互联网技术有机的融合到整个社会大发展之中,让互联网技术成为各行各业快速发展的一种基础设施,从根本上提升实体经济的生产力。目前“互联网+”这一模式已经潜移默化的渗透到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等技术手段已经和制造业有机的结合在了一起,真正的实现了制造业的现代化改造,“互联网+”模式给我的身产和生活带来了巨大的改变。

1、“互联网+”模式在税务机关中的具体应用

近些年随着“互联网+”的运行模式一步步的深入人心,其在诸多的领域都得到了应用,就目前比较常见的就有“互联网+商贸行业”、“互联网+政府机关采购中心”、“互联网+人民日报旗下数字化平台‘人民数字”等等,这些交易平台都从线下转移到了线上。从而使得税务管理部门能够更加的方便的获取到交易数据,进行信息化的税务管理。这些线下交易转移到了线上,这也给相关的税务部门对税收工作进行信息化管理提供了条件。

当今时代,我国的税务机关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对现有的高科技技术的利用,希望对税务工作进行信息化建设,使得税务系统得到进一步的升级,从根本上提高税务系统的信息化程度。近些年我国的相关的税务机关也在这方面做了许多的尝试,并且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从CTAIS到金税工程三期、从增值税的防伪系统建设到增值税的发票系统升级,税务部门的税务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程度一直在持续的提高。比如北京国税的“票e送”系统又重新加上了“互联网+便民办税”这一补充功能,从而实现了“纳税人网上申领、云平台自动处理、物流限时配送上门”这种高效便捷的一条龙式的服务,成倍的提高了税务部门的工作效率[1]。税务机关的这种“互联网+”的服务模式,不仅方便了税务机关对税务的监督和管理,同时也给客户带来了极大的方便。

2、对税务机关来说,“互联网+”模式是机遇也是挑战

(1)“互联网+”模式下,税务部门所面临的机遇

在“互联网+”的发展模式的指导下,税务机关的各项工作系统的信息化程度都变得越来越高了。这在某种程度上,对税务机关来说无疑是一个机遇,这种所谓的机遇主要表现在三个维度上。其一、利用互联网来进行税务管理,使得具体的交易流程都可以实时的留下记录,方便相关的监管部门进行监管。其二、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来进行税务管理,极大的方便了税务机关采集第三方的信息。通常对于税务机关的业务发展来说,第三方信息的获取是非常重要的,但在过去的那种模式下,由于没有必要的法律支撑,税务部门为了获取第三方信息通常都要额外的进行付费,但是在这种“互联网+”模式的背景下,获取第三方信息的渠道得到了极大的拓展[2]。其三、税务机关可以利用互联网平台上留下的交易信息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从而实现对税务工作中各项职能的风险管理。

(2)“互联网+”模式下,税务机关所面临的挑战

对于税务机关来说,“互联网+”发展模式是机遇,但同时也是一种挑战。这种挑战具体来说也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相对于传统的税务经营模式来说,现行的“互联网+”模式,对于许多的事项和业务之间的界限变得更加的模糊了。比如网络上的信息技术服务项目、网上图书收费下载业务等方面,是否应该同等标准进行征税,目前尚无定论。其二、目前在互联网平台上的电子商务交易活动,在没有正式签收合同和发票的情况下也能够正常的进行,并且对于其交易记录也能够进行无痕迹的修改,这就使得相关的税务部门无法判断和核实网络交易的账单的真实性。其三、在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的货物交易,根本不需要固定的经营场所,而地区的税务管理部门就无法顺利的对这一部分商户进行管控,因而这种因不办理税务登记的漏征漏管的现象极为常见。在这种存在于“互联网+”模式下的交易信息流已经超出了传统的征管法的规范范畴。

3、“互联网+”模式下税务机关的应对策略

(1)补己之短 ,完善制度建设

在新的“互联网+”发展模式之下,我国应该尽快在制度的层面上,制定出一套针对“互联网+”模式下发展起来的相关业务的法规,来解决这些业务中出现的个性问题。明确对电子商务的具体征税的名目,并进一步规范电子商务的具体操作流程;此外还应该制定一套针对“互联网+”模式下发展起来的业务的税务征管办法,比如可以采用淘宝代扣的方法,每一笔交易支付宝了如指掌。也可以通过税务机关与淘宝、京东等合作方式进行,这对防止税款流失意义很大;最后还应该注意对互联网监管层面的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尽快的开发出能够对互联网交易进行严格而有效的监督的技术手段。

(2)取其所长,为我征管所用

在“互联网+”的模式的带动下,使得互联网技术深刻的融入到了政府公共服务事业、工业、商业、第三产业以及农业等各个方面,如此税务机关可以利用互联网平台高效的进行数据的采集工作,从而推动税收行业进入税收大数据时代。税收部门的信息采集渠道不再局限于具体的账簿和发票等形式,税务征管部门可以在互联网海量的数据中搜集到自己所需要的信息。

结 语

综上所述,在“互联网+”发展模式的带动下,我国的税务征管工作也步入了新时代。面对新的时代背景,税务部门应该结合当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一步的规范网络平台上的交易过程。同时也要注意扬长补短,充分的發挥好互联网平台上便捷的信息采集功能。

【参考文献】

[1] 姜敏. “互联网+”模式下税收应对策略[J]. 生产力研究, 2016(5):42-44.

[2] 何玉娟. “互联网+”模式下的地税税收管理[J]. 市场研究, 2017(2):69-70.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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