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高度重视水利信用体系建设,经过10余年的有序推进,水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成绩斐然——信用越来越成为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的重要“通行证”。承担水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主要工作的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列为推进行业信用建设的试点单位。
水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是在水利部的领导下与建章立制的基础上开展起来的。自2001年起,水利部相继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的若干意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等。2014年,水利部、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并在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多年开展信用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印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及标准,确保了水利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规范、统一和公平、公正。
各种诚信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备以及信用评价工作,推动了水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对于规范水利建设领域市场主体行为,建设良好守信的水利建设市场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建立统一的行业信用信息平台是行业信用建设的“基础之基础”。2010年,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建成“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成为水利行业信用建设对外展示与服务的重要窗口及信用信息采集、发布、查询和监督的主渠道。2014年,在水利部的推动下,《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行业标准制定完成,为促进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奠定了基础。目前,信息平台共收录和发布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100万余条,从业单位1万余家,从业人员信息73万多条;公布工程业绩信息19万余项,良好行为记录信息5万余条;公布不良行为处理决定227个,涉及420家市场主体。平台已与辽宁、湖南、贵州等9省实现了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已为湖北、江西、青海等7省开放了数据接口。
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是规范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行为,提高企业诚信意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加强行业自律的重要抓手。2009年,在水利部领导下,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开始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2015年,水利行业开始建立由水利部统一组织、行业协会承担具体工作、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广泛参与的“三位一体”信用评价模式,得到了市场主体的积极响应,也使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步入更加科学、规范、有序、高效的轨道。目前,全国已有4698家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取得了信用等级,特级、一级水利施工总承包单位参评率已达83%;甲级水利工程监理单位参评率已达80%;参评企业类型涵盖施工、监理、质量检测等8类市场主体,涉及全国6个流域、31个省(市、区)。
褒优惩劣是信用建设的核心。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开设了“诚信红名单”,对631家AAA级诚信单位进行滚动式宣传;发布“诚信黑名单”,曝光严重失信企业9家。广东、湖南、江西等二十几个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质监管、评优评奖中出台办法或指导意见,积极运用信用等级评价结果。
“诚信是金,失信是耻”,水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使越来越多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意识到信用的重要。2016年以来,中国水利工程协会9007个单位会员和360762名个人会员中已有6277个单位会员和76333名个人会员主动签订了诚信公约和诚信准则。在水利部的领导下,水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正不断向广度和深度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