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践与探讨

2018-01-29 14:42范芝果
中国水利 2018年4期
关键词:巡河河湖河长

范芝果

(云南省曲靖市水务局,655000,曲靖)

2017年以来,云南省曲靖市委、市政府按照中央和省有关推行河长制的精神要求,迅速出台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全市河长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全市已明确了各级河长,建立了河湖库渠名录,完善了工作制度,推进了河湖管理保护各项工作,健全了长效机制,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形成了上下一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下一步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夯实了基础。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1.明确思路、高位推动

2017年4月27日省级工作意见出台后,5月份召开了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动员会议,印发《曲靖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意见》,制定了《曲靖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由市委主要领导担任总河长、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河长的30名市级河长,以及由市委副书记担任总督察,市人大政协主要领导担任副总督察的工作督察组,成立了由市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第一副组长、由28家市级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细化了年度目标和工作措施,落实了工作责任,实现较快起步,良好开局。2017年11月,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成立市河湖管理中心,为水务局下属公益一类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市9个县(市、区)、曲靖经开区河长制工作机构已全部获同级编委或人事部门批准成立,全市共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48名。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巡河、调研,积极履行河长职责,多次专题研究河长制工作,解决河湖库渠保护问题。

2.强化措施、压实责任

一方面,通过召开动员会、组织现场推进会等形式有力推动工作落实,市河长办实行周例会、月例会制度,并以信息通报、组织交叉检查等方式,加快督促跟进各项具体工作;另一方面,全市统一组织30余人次到大理、昆明等地考察学习,分批组织80余人次进行专题培训,并邀请省级专家对200余人次开展业务讲座。在各项举措的有力推进下,全市设立各级河长3 745个,其中市级河长30个、县级241个、乡级1 315个、村级2 159个,做到河湖库渠全覆盖。竖立各级河长公示牌2 514块;全面完成河湖库渠名录编制并通过省级验收;各级河长累计巡河11 799人次,初步摸清了河湖库渠的基本情况和问题,同时有序推进了“一河一策”编制、信息化平台建设、河湖库渠监测评价体系建设等基础工作。

3.创新举措、确保实效

以推进河长制工作为抓手,以提升人居环境为契机,全市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工程3条,建设灌区渠道24条,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46件,实施农田水利改革项目35个,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07万hm2;清理河道垃圾92万m3,拆除违章建筑物7 400 m2,清淤河道199 km;96个乡镇实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为86.5%,1.38万个自然村实现垃圾有效治理,治理率为97%;68个乡镇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为61.3%;1.39万个自然村建立了保洁制度,覆盖率为97.5%。根据监测,全市水功能区双指标评价的46个水功能区中有43个达到目标要求,达标率为93.5%。

4.突出重点、示范引领

投资34亿元启动建设以伏釜山公园、沾益机场湿地公园为代表的南盘江河道综合治理和保护工程;投资4.74亿元,治理南盘江主河道87.20 km,南盘江上游段防洪标准由5至10年一遇提高到30年一遇;加快推进阿岗水库、龙潭河水库等重点骨干水源工程建设,改善两岸灌溉、排涝条件;投资6亿多元推进南盘江两岸灌区建设,完成曲靖大型灌区干支渠节水改造450 km,年节水量为643万m3;实施南盘江流域内的乡镇生活污染源控制工程、城镇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主要村落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农业面源治理工程、珠江源自然保护区(沾益片区)生态建设保护工程及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等项目,严控污染源。

5.建立制度、规范实施

2017年10月13日,出台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验收制度等6项制度;11月3日,出台市级河长巡查办法、河长制市级工作督办办法、河长制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办法、河长制市级部门联合执法办法、河长制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等5项制度;同时,形成了总督察、副总督察督察,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督查,行业部门督促检查的工作机制,开展了系列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工作,河长制工作得到全面规范。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思想认识还不完全到位

全面推行河长制虽然已开展了大量工作,但各级河长、有关部门对河长制工作的认识还不完全到位,对推动河长制工作的目标任务、方法措施还未完全掌握,高效的部门联动机制还未真正建立,各地工作进展不平衡,推动河湖管理保护还未取得明显实效,离人民群众的企盼还有较大差距。

2.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

全面推行河长制,涉及众多领域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和个人共同发力,河长制大量工作尚处于前期摸索阶段,相关工作机制、工作制度虽已建立,但仍需要通过实践不断改进完善。

3.经费保障存在较大困难

开展河长制信息平台建设、水质监测体系建设、河长公示牌竖立、“一河一策、一河一档”编制等基础性工作,需要大量的经费支持,地方财政投入困难。

4.河湖库渠治理缺乏项目支撑

河湖库渠治理是庞大的系统工程,各级河长巡河后面临最大的难题是治理问题,现在项目点多面窄,且整合有关项目及资金难度较大,还需在各方面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力度。

三、下一步工作的思考

1.开展好6项基础工作

一是抓好河长巡河工作,按照市级河长巡河每年不少于2次,县级河长巡河每年不少于6次,乡级河长巡河每年不少于12次,村级河长巡河实现常态化、经常化的要求,认真组织各级河长按时开展巡河,迅速查找问题并及时整改、整治,落实好河长“管、保、治”职责。二是抓好“一河(库)一策”编制,制定清单、建立台账、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建立长效机制。三是抓好河道水质监测评价体系建设,规范开展水质水量监测和评价,随时掌握水质动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水污染得到有效治理,严控监测断面水质达标。四是抓好信息平台建设,将日常巡查、举报投诉、问题督办、情况通报等纳入平台,实现信息化、一体化、科学化管理。五是抓好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采取分级分类督察,加大对方案落实、组织体系运行、六大任务推进的督查力度。六是抓好宣传工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凝聚干部群众共同推进河长制工作的共识与合力。

2.实施好4个专项行动

一是实施河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做好水质达标检测、工业企业治理、截污入管和直排口封堵、农业污染控制、畜禽养殖规范等10项整治工程。二是实施河道清洁专项行动,由各级河长组织定期开展河道清洁专项行动,利用人工、机械等手段,清除责任河道的水面漂浮物及河岸垃圾,清除排污口、桥堍等周边区域的淤积物,杜绝责任辖区内河道水体的黑臭现象。三是实施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清理整治“四乱”问题,查处破坏河流库渠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彻查污染源,清除污染物,严厉打击污染水体的违法行为,确保全市河库水域治安稳定。四是实施示范河道创建专项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引导村级河长组织村组修订村规民约,将保护水环境、禁止垃圾入河等内容写入村规民约,规范村民保护水环境行为,积极开展“最美河道”评比活动。

3.要落实好6项重点整治任务

一是在水资源保护方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限制水功能区纳污,严守水资源“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严格管控地下水开采,全面限制中小水电开发。二是在水污染防治方面,以水环境管理、重要水功能区排污口监管、工业污染源防治、农业农村污染源防治、设置饮用水水源地警示防护设施、饮用水水源地危化品运输管理、农村饮水安全监测、水源保洁等8项任务为重点,综合施策,有效防治水污染。三是在水环境治理方面,强化水功能区水质目标管理,加强河湖库渠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大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力度,全力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并大力推进生态乡镇、生态村和绿色小康村创建活动。四是在水生态修复方面,推进河湖库渠生态修复,不断提高植被覆盖率。五是在水域岸线确权划定方面,严格开展水域岸线登记和确权划界工作,规范涉河项目活动审批,强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范围管理,加大江河治理力度,严格项目建设程序管理,保障河道防洪安全。六是在加强执法监管方面,基本建立完善地方性河湖管理法规、规章,水利工程管理、水源地保护等制度,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行政与司法衔接机制基本形成,河湖库渠管理保护监管力度明显增强。

[1]钱誉.“河长制”法律问题探讨[J].法制博览,2015(1).

[2]李鹏.浅析河长制对水行政执法的意见 [J].中国水利,20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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