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元元
唐代墓志(又有墓碣、墓版、墓表、墓记、埋铭、玄堂志等名称)是以独特方式记述唐代人物的文字材料,具有较强的概括性和原创性,是唐史研究不可或缺的原始史料。然而长期以来,学界对墓志的研究利用多限于内容考释及个别专题研究层面,整体全面研究较少涉及。究其原因,丰富的墓志信息处于分散状态,不易在长时段、大范围选题中加以利用。随着新出土墓志不断增加,这一问题愈加突出。在数字人文环境下,如何充分挖掘墓志中的信息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基于此,本文就唐代墓志的价值及开发整理现状、墓志数据化的原则、意义、可行性以及面临的问题进行讨论。
墓志在西汉时期尚不多见,直到东汉末年“蔡邕、崔瑗之徒,多为人立碑;魏晋之后,其流浸盛”[1]卷八。隋唐时期,墓志书写蔚为大观,多数官宦或富庶家庭请人(一般为亲朋故旧)依据亡者的行状撰写墓志,内容涵盖世系、岁月、名字、爵里、婚宦、丧葬等多个方面[2]53。墓志对死者生平均有真切记载,具备较高的史料价值。
《旧唐书》《新唐书》分别成书于五代和北宋,受修撰者价值取向及史料散佚等影响,许多唐代人物为正史漏载,即使贵为开国功臣也在所难免,镇军大将军嘉州郡公周护、右威卫大将军李孟常、礼部尚书张允、濮阳郡开国公洪州都督吴黑闼等均属此例。与男性人物记载相比,正史对女性人物的记述简略单一,记载对象集中在后妃、公主、列女等专传中,彭国太妃王氏、永泰公主、文安公主等皇室成员未被正史收录。与正史不同,墓志在人物记载上约束少,家庭多数成员都有相关描述,即使是在室女、夭亡者等也有被述及的可能。可见墓志可以补正正史人物记载之不足。
墓志重视对父系先祖的追述,对以志主为中心的几代男性成员记载更为确切,以此可以勘正正史人物世系之误。《新唐书》载北海太守李邕曾孙名为李翘,李邕之孙名正叔、正卿[3]卷七十二。但是,出土的《李翘墓志》则称“祖善,皇秘书郎,崇贤、弘文馆学士;父邕,皇北海太守、赠秘书监。公即北海第三子”[4]1998。该墓志为李翘之子李正卿所做,对父祖的信息叙述当不会有错,正史将李正卿记作李翘父辈,记录有误。墓志对传世文献关于人物姓名的伪误同样有勘正作用。《新唐书》载唐将尉迟敬德名“恭”,但《大唐故开府仪同三司鄂国公尉迟君墓志铭并序》却称“君讳融,字敬德”[4]291。墓志为当时人记当时事,尉迟敬德为高级官员,其墓志所记名讳错误的可能性小,正史所载可能有误。总之,无论是记录范围还是内容,墓志都可以补充传世文献对人物记载之不足。
个人生平事迹是墓志记述的中心,由于每个人经历不同,一些被正史漏记、简记的信息会出现在墓志中,可以为相关史实研究提供材料依据。制举考试中的清白科和医举科由于正史缺乏记载,相关研究薄弱,束良、吴本立等墓志的出现为该方面的研究提供了相关史料。《束良墓志》载:“应清白著称举,敕授代州五台县;又应清白著称举,又授恒州稾城县令。”[4]1088《吴本立墓志》言及其父于“永徽元年,医举及第,寻授太医监”[5]288。郭思训、王震、李思本、李愻等墓志中也有举清白科及第记录。尽管这些墓志材料分散,但对考究唐代制举问题仍有帮助。
由于志主在某一事件中地位不同,其墓志信息所体现的意义也不同。在大唐征伐高丽事件中,泉氏家族处于事件的核心地位,泉男生、泉献诚、泉毖三人墓志显现了泉氏家族归顺大唐的过程,以及归顺后的生活状况和精神状态。以《任素墓志》为代表的边缘人物墓志,则描绘基层士兵在高丽之战结束后任职基层或者隐逸乡里的生活境况。虽然上述两类墓志书写的侧重点不同,但在各自角度和层面上弥补了史载之阙。
出于对“海桑变改,陵谷贸迁”[4]544的考虑以及撰述程式的需要,墓志书写者会在墓志中对亡者的丧葬地点做出详细记载,多数墓志还因之罗列出乡、里、坊、街的名称及其隶属关系。若志主为官员,墓志中还常常出现任职地、迁转地以及治下的风土人情和山川形胜。如果官员是外任亡故,墓志往往会提及家人扶柩归葬所途经的官道、运河、驿站、城镇、码头的名称及距离等内容。墓志中记录的街坊、政区、山水等名称和人情风俗为唐代史地研究提供了重要信息,可补《元和郡县志》《括地志》《太平寰宇记》,以及唐书地理志等传世文献记载之缺,对研究唐代地名、交通、乡村基层组织及其运作机制也有重要意义。从出土地域来看,1994年以来,墓志出土较多的省份为河南和陕西,山西、河北、北京、天津、江苏、山东、浙江、新疆、湖北、安徽、湖南、黑龙江、云南、西藏、福建、广东也有一些。唐代墓志的出土地域分布形态不仅为唐代史地研究提供了一手资料,也为唐代史地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
从内容来说,唐代墓志记录的志主生平事迹一般涉及世系、年龄、家庭成员、婚姻、职官、丧葬、宗教信仰、风俗、家庭经济状况等内容,为唐代人口史、政治史、民俗史、经济史、制度史等专史研究提供了史料佐证。就墓志本身而言,墓志书写作为一项技艺,兼具美学和文学价值,特别是书法或文学大家所做的墓志更为时人青睐。柳公权书法结体劲媚,能作真、行、草三体,“当时大臣家碑志,非其笔,人以子孙为不孝。外夷入贡者,皆别署货贝曰:‘此购柳书’”[3]卷一六三。张说博学多才,“为文属思精壮,长于碑志,世所不逮”[3]卷一二五。韩愈、柳宗元、元稹、权德舆等文人撰写了大量墓志,《全唐文》《全唐文补遗》《全唐文新编》多有收录,丰富了古代文学宝库。
1950年代以来,学者对出土的唐代墓志进行了初步整理和研究,成果集中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对墓志本身的研究,包括墓志的统计著录、抄录整理、集结出版以及书法纹案研究等;二是墓志内容的研究,包括内容考释以及婚姻、丧葬、人口、宗教信仰、地理风俗、职官、经济等方面的专题研究。为满足查阅及研究需要,学者对墓志进行了持续性整理和考释,主要成果有:毛汉光主编《唐代墓志铭汇编附考》,吴钢等主编《全唐文补遗》《隋唐五代墓志汇编》《新中国出土墓志》,许宝驯编《隋唐墓志百种》,袁道俊编《唐代墓志》《隋唐墓志精粹》,赵文成、赵君平选编《新出唐墓志百种》《河洛墓刻拾零》《秦晋豫新出墓志搜佚》《秦晋豫新出墓志搜佚续编》,周绍良、赵超编《唐代墓志汇编》《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全唐文新编》,赵平主编《中国西北地区历代石刻汇编》,高峡主编《西安碑林全集》,李献奇等编《洛阳新获墓志》,重庆市博物馆主编《中国西南地区历代石刻汇编》,赵君平编《邙洛碑志三百种》,杨作龙等编《洛阳新出土墓志释录》,乔栋等编《洛阳新获墓志续编》,齐渊编《洛阳新见墓志》,齐运通主编《洛阳新获七朝墓志》《洛阳新获墓志二〇一五》,郭茂育、赵水森编《洛阳出土鸳鸯志辑录》,王鑫、程利主编《北京市文物研究所藏墓志拓片》,毛阳光、余扶危主编《洛阳流散唐代墓志汇编》,李百勤著《河东出土墓志录》,陈柏泉编《江西出土墓志选编》,黄文弼整理《高昌砖集》,侯灿、吴美琳编《吐鲁番出土砖志集注》,韩明祥编《济南历代墓志铭》,章国庆编《宁波历代碑碣墓志汇编》,郑炳林编《敦煌碑铭赞辑释》,李希泌编《曲石精庐藏唐墓志》,胡戟、荣新江主编《大唐西市博物馆藏墓志》,赵力光编《鸳鸯七志斋藏石》,河南省文物研究所、河南省洛阳地区文管处编《千唐志斋藏志》,贵州省博物馆编《贵州省墓志选集》,洛阳市文物工作队编《洛阳出土历代墓志辑绳》,安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安阳博物馆编《安阳墓志选编》,赵力光主编《西安碑林博物馆新藏墓志汇编》《西安碑林博物馆新藏墓志续集》,故宫博物院编《故宫博物院藏历代墓志汇编》,俞苗荣、龚天力主编《绍兴图书馆馆藏地方碑拓选》,北京图书馆金石组编《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陕西省考古研究院编著《长安高阳原新出土隋唐墓志》,中国国家博物馆编《中国国家博物馆馆藏文物研究丛书·墓志卷》,张鸿杰主编“陕西金石文献汇集”丛书。
为满足检索需要,有关墓志题跋索引的著作相继问世,主要成果有: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总目索引》,李慧主编《陕西石刻文献目录集存》,张钫编《千石斋藏志目录》,北京图书馆金石组编《北京图书馆藏墓志拓片目录》,徐自强主编《北京图书馆藏北京石刻拓片目录》,王敏辑注《北京图书馆藏善拓题跋辑录》,胡海帆等编《北京大学图书馆藏历代墓志拓片目录》,浙江图书馆古籍部编《浙江图书馆藏浙江金石拓片目录》等。日本学者气贺泽保规编《新版唐代墓志所在综合目录》、美国学者谭凯(Nico las Tackett)编《唐末至宋初墓志目录》也是检索唐代墓志不可或缺的书目。
从整体看,学界对墓志的整理研究取得了一定成就,但在开发利用的广度和深度上有待提高。笔者在搜索整理墓志的过程中发现,唐代墓志的数字化和数据化薄弱,只有少部分电子版墓志材料可于互联网查阅。有关墓志的数据库建设处于起步阶段,仅有少部分人物墓志为CBCD(中国历代传记人物数据库)收录,且对墓志信息的挖掘不够充分。因此,对墓志进行数据化处理已成为充分挖掘墓志价值亟需解决的问题。
史料的发现足以促成史学之进步,而史学之进步,最赖史料之增加。不断发掘并整理唐代墓志为唐史研究提供了宝贵的史料,必然会推动唐史研究。但是,面对不断增多的墓志材料,研究者如何在短时间内获取所需信息成为必须解决的问题。虽然学界已编纂有多种索引、目录、通检等工具书,能给研究者提供所需墓志的位置信息,但信息提取仍然不便。近年利用计算机技术进行的文献数字化能够实现对墓志有效信息的检索复制,但在数据有效分析、再生和知识发现层面上远不能满足研究需要。因此,在数字人文趋势下,对唐代墓志进行充分的数据化分析和处理,生成结构性数据库是墓志研究和史学研究的理想选择。
元数据(m etadata)是将文献实体进行计算机识别的编码体系,元数据制作就是将文献资料变成可以检索的分析型数据的过程,也是史料数据化的关键。在墓志数据化的过程中要注意:
(1)尽量保证元数据项目的准确性。关于数据库元数据项目的设置,《国家图书馆拓片元数据规范与著录规则》一书已至为详备,兹不赘述。不过,墓志数据录入项目的详备仍不能避免墓志信息录入的遗漏,从而影响数据信息的准确性。例如,在对志主世系追述中,撰述者的表达方式主要有:“曾祖某,祖某,父某”;“高王父某,曾王父某,王父某,烈考某”;曾府君+官职,祖府君+官职,考府君+官职;官职+祖名讳,官职+父名讳。多种称呼形式在墓志中的出现要求在世系信息采集过程中须仔细分析与核对,以免出现纰漏。社会观念对身份信息的影响也应予以足够的重视,在采集墓主身份信息时要仔细斟酌。例如,出生贫寒的官员会在墓志中将父祖描述为高尚隐逸之士;出身低贱的女妓或仆婢被官员纳为妾后,墓志也会被书写成高门闺秀。这些都是掩盖出身低微事实的故意行为,在信息提取时要收录其本质信息,不能为表面文字所误。
(2)保留元数据的弹性设置。元数据标准化、墓志内容的多样化和研究者对信息需求的特殊化都要求元数据的设置必须具有高度的弹性空间,以便容纳更多的墓志文献及其它资料。比如,一些重要历史人物的墓志往往会着重介绍仕宦履历而忽略个人及其家庭细节描写。此时家庭其他成员墓志中的细节描写或许可以勾勒出与之相关的有效信息。正史传记、神道碑铭、摩崖石刻、谱牒行状以及小说笔记也有补充和核对人物信息的可能性,这些都要求元数据设置留有足够的空间,以便对信息予以补充。
(3)保证数据文本的完整性与客观性。课题数据文本的客观和完整是研究结论可信的前提条件。在墓志信息的录入过程中,即便是残存墓志也不能遗漏,以确保研究对象各要素关系的变化不受墓志文本的影响。与此同时,避免数据库设计者及墓志信息录入者自身经验所形成的预设影响,以保证数据分析结果的客观有效。为减少信息处理中的误差,在数据化过程中可以考虑提供相应的墓志文本影像,以便于数据库信息的核对和修正。这既能实现文本的直观呈现,也能很好地完成文物保护工作。
复原历史真相的前提是有足够多的信息依据,但是海量数据得不到合理整合,其价值就得不到有效发挥。文献资料的数据化建设能为研究者提供互补互证性资料,实现原有数据的价值增益[6]。唐代墓志相对完整地记述了人物经历和核心社会关系,涉及职官、世系、年龄、婚姻等内容,是唐史研究不可或缺的一手资料。然而,在见世的墓志材料中,以中下层人物的墓志居多,上层核心人物的墓志数量较少。与正史相比,墓志文献的记载不如正史纪传中人物介绍集中,分布相对均匀。因此,在墓志数据化过程中可以参考正史人物传记资料,既可改善人物阶层分布不均状况,又有利于对人物信息的整合和分析。唐代的神道碑铭和行状同样记录了人物的生平事迹,虽然数量少且集中于上层人物,但在人物信息补充和校正上有一定意义。《太平广记》《唐五代笔记小说大观》等收录有唐人零星史事,对其做集中整理也会有益于墓志信息的采集与分析。这些传世文献资料在古籍数字化浪潮推动下已大部分实现全文检索,为数据采集带来诸多方便。所以,按照唐代墓志的时间编排,以正史列传、行状、神道碑铭等资料为补充,有效地实现大规模、连续性的史料分析,促进多种史料或史料库的相互链接,可了解人物的生平事迹及其随时空变化所产生的各类关系和影响,能够帮助史学研究者探知更多的新史实[7]。
墓志文献中存在着大量的特殊性字词,往往是读取墓志信息的关键。例如,墓志中常见的“附”字,一般是对墓主合葬的描述。部分墓志中会书为“祔”,据《说文》示部解释,“祔”从礻声付,泛指合葬。所以,“附”与“祔”通用,均指志主死亡后为合葬或者祔葬,“附”与“祔”无疑成为解读唐代丧葬问题的一个关键。部分墓志出于避讳,对尊者的名字采取空字、减笔、形似等书写方式,这些避讳字自然也会影响对人物信息的识别。墓志中的异体字、磨泐字、俗体字等特殊字,对墓志解读及数据化工作也有影响。
墓志中存在大量特殊词汇,对墓志信息解读起着重要作用。比如,“半子”“喧秾”“县人”“先时”等口语词汇,在实际意义上分别表“女婿”“热闹”“同县的人”“先前”之意。“由余入秦”等典故词语在墓志中代指少数民族成员或别国人才在唐廷为官。“道腊”“法夏”“僧腊”“僧夏”等特指性词汇专指僧人的年寿。“崩”“薨”“捐馆”“卒”“不禄”“死”等词都表“死亡”之意,但标识着不同人物的社会身份及地位等级。
墓志中广泛存在的通假字、空缺字、口语词、名典词等特殊性字词具有特定的意义和使用情景,对墓志文本的解读有重要作用。所以,在墓志数据化建设中,对数量众多的特殊词汇建立专业词汇库是有必要的。学界已有诸多论文及专著对墓志中的特殊词汇进行研究和整理,并可对照现有的字典、辞书进行校对和补充。因此,以现有学术成果为依托,建立专业词汇库在理论上是可行的。
唐代墓志是唐史研究的重要史料,在史事研究中应注重对墓志的宏观解读。如果仅对墓志进行就事论事的单篇考释很可能会影响研究视野的进一步扩展,甚至忽略历史发展的主要脉络。在单篇墓志阅读中,志主的某一经历或许并不能引起读者的注意,但如果将同类墓志集中起来解读就可能使一个重要历史事件呈现出来。比如,前文所述墓志中经常出现的“致仕隐逸”现象,对单个墓志来说只是对志主高雅情怀的表达。然而,大量同类墓志信息的出现则表明,这是战争结束后大量士兵解甲归农的结果,特别是唐太宗征伐高丽后大量士兵复员是此类墓志集中出现的主要原因。所以,对墓志的解读不仅要注意个体描述,也要关注墓志书写的主要集中点,将其与传世文献作对比分析,在更加宏观的视野下还原历史真相。
墓志文献是对个人一生的记述,涉及事件、地点、人物、时间等多个信息点。在墓志之间或者墓志与其它文献之间,常常以时间作为历史事件编排的链接点。所以,对墓志进行时间性排列可以更加清晰地把握历史叙述的脉络。在墓志数据化过程中,要注意时间接点(一般指埋葬时间,有祔葬和改葬情况的,要以最后葬事时间为限)的把握。通过时间链接把墓志与其它文献对相同历史事件的记载置于同一时空之下,以更好地分析和复原史实。人物作为事件的执行者,是事件研究不可忽略的对象,对人物的准确定位成为捋清事件的关键所在。在墓志中,志主的个人代号就有名、字、号、乳名、官职名等多种称呼,志主在家庭和社会中又有不同的角色,这些代号信息都是人物检索定位的关键词。所以,研究人物交际网络,实施关键词扩展,以便对人物信息进行准确定位势在必行。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信息遗漏,保证信息的完整,使文献价值得到充分挖掘。
适合构建成数据库的材料至少应该具备三个特点:第一,材料数量具备一定规模,覆盖面广且有时间上的延续性;第二,材料的信息形式或内容相对统一;第三,材料蕴含的信息内容要相对多样且重要[8]。唐代墓志材料的特性基本符合以上要求:第一,已经结集出版的唐代墓志基本贯穿整个唐朝,部分还涉及隋和五代,具有较强的连续性。许多墓主是同一家族,通过对他们墓志的解读,有利于构建家族生长史,对唐代基本史实的复原也有帮助。第二,唐代墓志所记,既有个人生平也有时代大事,内容宽泛。然而记述范围却一直稳定在姓名、世系、婚姻、丧葬等方面。虽然唐代中后期的古文运动使墓志撰述风格有所调整,但记述的类目大致不变。第三,墓志记述涉及人口、移民、职官、婚姻、丧葬、宗教信仰、疾病医疗等多个方面,而且志主身份的不同意味着政治、经济、文化、自然地理等不同信息在墓志中的出现。唐代墓志的这些特点基本符合数据库材料的数据特征,为墓志数据化工作奠定前提条件。
在正史记载中,同一人物或同一事件常常出现在不同篇章中,即便是小说笔记资料也会出现类似的现象。这种材料分散、琐碎的状况不利于数据的提取和分析,处理好这一问题对信息整合、墓志解读及史学研究都有现实意义。正史对人物、事件的记载基本上遵循以时间为经,可以以此入手,把年代作为最小的单位来梳理历史事件或史实构成。依照历史年代的语义联系来聚集同一或相关史实,展示事件的全貌,建立年号纪年之间的横向或纵向联系,建立历史年代本体,然后通过本体的语义关联,聚集相关历史年代知识元,从而打破纪传体因人纪事造成的同一史实或相关史实散见于各卷的弊端。将正史记载与相应人物的墓志内容相连接,既解决资料零碎散见的问题,也有利于史事考证工作的开展,为墓志数据库的建立提供技术条件。同时,知识图谱和数据的可视化技术在大数据环境下已趋于成熟,可以在D3.js技术平台上实现历史人物实体关系的可视化。这样可以将繁杂的墓志数据进行人物和事件分类,以直观的形式将历史人物和事件的信息可视化,帮助研究者更好地处理和挖掘历史人物之间及其与相关事件之间的关系[9]。
任何事件都有时间和空间双重属性,墓志的埋藏及出土地点和时间也应当成为墓志研究的重要方面。随着考古发掘工作的不断深入,墓志研究更是一个持续生长的过程。借助GIS技术,抓住墓志分布的时空要素,探讨其地域分布规律及其差异,主动寻求墓志的集中分布区域,进而对墓志进行内容分析。这不仅仅是对墓志时空分布的直观呈现,也将会为历史地理学、区域史等史学研究的思路构建提供助益。
唐人墓志中的资料信息庞杂零碎,涉及大量唐代政区、地名等人文材料,有助于唐史研究的深入。如果把唐代墓志涉及的道、府、州、县等地名汇总,就是一个相对完整的唐代政区地名系统数据库[10]。不仅如此,墓志中所呈现的籍贯、郡望、任职地点、地理风俗、家庭人口等各方面的信息都可于时空坐标之下进行系统呈现和分析,进而探究这些要素的分布现象及规律,挖掘其真正成因,对政治史、社会史、历史地理学等方面的研究都大有裨益。
墓志文献的内容与神道碑、摩崖石刻、笔记、谱牒等的记载有许多相关的部分,这些重合区域可以佐证墓志之伪讹,墓志的部分信息也可以补正其它文献之不足。然而,各类文献自身的特点不同,对历史现象记载的侧重点和真实度也不同,只有通过对比才能发现每种文献的优点所在。比如,正史及笔记小说对人物及世系的记载可能是基于传说,或者在传世过程中遭到篡改,以致记载出现讹误。摩崖、石刻、神道碑铭对人物及事件的记载或较真实,然风雨侵蚀磨泐以及人为破坏会使其记载残缺不全。墓志在这些方面却有其特殊优势,墓志掩埋在地下不易破坏,被篡改的可能性相对较小,对个人信息的记载也相对可靠。在各类文献的对比分析中,墓志文献可将其独有的优势表现出来,这在史料价值、信息获取及研究成果的可信度评比中又甚为关键。
近30年来,不断有关于唐代墓志的资料汇编或者拓片结集问世。虽然汇编资料的部头较大,但墓志材料的重复部分较多。截至2004年,墓志数量6828方,很难说这是当时墓志数量的全部[11]。随着近十年不断发掘,新的墓志材料不断结集出版。然而,墓志材料被分散保存在不同的图书馆、博物馆及个人收藏者手中,无法进行有效统计和利用,对墓志材料作终极性挖掘也不现实。此外,已出版的墓志多以原石拓片的形式呈现,在信息采集之前要先对墓志拓片做誊录点校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及时间。总之,墓志材料的分散和点校誊录工作的繁重是墓志数据化所面临的首要问题。只有解决集中搜集整理这一问题,才有可能对墓志信息进行深层次的开发利用。
在墓志文献中,口语、俗语、典故以及异体字、通假字和不规范字的使用常见,墓志中磨泐字的考释及尾部的铭文解读都对信息采集者提出较高的要求。虽然部分问题已有论文和专著进行探讨并得以解决,但远远不够。志文中大量的地名和典故仍需要花更多的精力去解读和考释,大部分地理信息也无法用今天的地理坐标定位,这些工作需要历史学者、金石学者、文字学者、考古学者、数据科学家的共同参与。这是一个长期艰苦的过程,为确保墓志信息的准确识别读取,需要多个学科的工作者进行长期合作。
墓志数据化处理既要关注技术问题也要关注学术研究和现实社会的需要,要有一定的问题导向意识。明确墓志材料在整个唐史研究资料中的地位以及墓志对学术问题的适应层面,是墓志数据化的核心问题,要求开发者在技术和学术层面上为墓志数据化做好方向性规划设计。同时,墓志数据化也要考虑现实社会的需求,可借鉴斯坦福大学中国坟墓计划的典型案例,关注社会需求导向,在传统文化传承和文物保护热潮之下满足社会对墓志写作风格、书法艺术、铭文研究等多方面的需求。
在传统史学领域中,墓志研究集中在单篇墓志的考释,或者对某一方面的问题做部分时段的局部研究,对大型长时段问题涉及较少。究其原因,墓志数据化滞后是一个重要因素。在数字人文趋势下,通过数据化工作可以对墓志进行文本挖掘,利用计算机、互联网以及大型数据库来获取、分析墓志史料信息,借助网络对信息数据进行保存与传播。提供墓志主人及其家庭的主要数据,有利于研究者梳理主要人物关系、揭示社会人物之间的关联,从而清晰直观地展现相关的知识体系。以往很难量化的问题,诸如家庭情感、经验、人生体验、宗教信仰、价值评价、学术思想,在大数据背景下,都可以进行有效表达及数理分析。墓志数据化不仅仅推动着墓志研究方法、史料形态、研究环境和思维的变革,在相关单位的协调合作和与CBDB及CHGIS(中国历史地理信息系统)数据连接的情况下,长时段大型数据库的建设可为国内外学界提供公共信息平台,实现真正的资源共享,也能为史学专项数据库创建提供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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