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战祥
EPC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通常公司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负责。EPC模式已经广泛应用于各类大中型工程项目建设,一直以大型工程、实施密度强、作业面相对集中的项目为载体,得以充分推广应用,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当前,对于农业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项目而言,项目实施区域分散,管线敷设量大,设备配件量大、规格多。在传统的农业节水灌溉项目建设过程中,多采用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等分段招标、分段管理。一些区域对于该类项目的建设没有成熟的经验和办法,缺少专业管理技术人员及节水灌溉施工资源等因素,因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缺乏统一规划、设计,施工花样繁多;且各专业衔接、协调不及时,不能达到预期建设效果。
在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以节水灌溉企业为主体的(设计、材料设备供应、施工)EPC模式推进农田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的实施,能够有效降低各方风险,能够扭转目前项目分段、分专业实施造成的各类不利局面,有效解决农田节水灌溉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为全面推进农田高效节水灌溉发挥积极作用。EPC模式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传统方式下实施项目建设,设计单位完成设计评审后进入招标过程,分为设备材料招标、施工招标,周期较长;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材料供应与施工单位的协调、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的协调等多方工作,协调难度较大。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后,设计、材料供应、施工属于同一责任主体,可以规避过程协调的诸多不利,减少中间环节消耗,提高项目实施进度。例如:2015年,大禹节水在金光农场的双高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EPC总承包方式,从设计到材料供应、施工全过程负责,减少诸多中间环节的协调,项目的实施进度、质量都达到业主要求,取得良好效果。
传统项目实施过程中,由设计、设备材料供应、施工几个部分组成,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后组织财政评价,完成评价后发布招标公告、组织招标,招标分施工招标、材料设备招标,使项目实施前期的准备工作过长,影响项目建设周期。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后,项目直接进入发包阶段,招标完成后,由总承包商组织项目设计交由业主组织专业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组织项目的材料设备采购和施工。仅前期准备工作可节约至少40个工作日,项目建设周期大大缩短,项目建设进度明显加快。
传统的分段组织项目实施过程中,政府部门必须面对设计单位、材料单位和施工单位等多个实施主体,并于多方实施主体共同承担风险,需要全过程参与沟通协调和管理,监管工作量大幅度增加。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后,政府项目管理主体只针对总承包商,其间多方的协调工作转嫁给总承包商,特别是过程中一些难以预料的问题由总承包商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对接和解决,政府的管理风险和工作量大幅度下降。
传统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人员在设计过程中只对项目的合理性负责,不顾及项目成本,材料供应商不能保证优质材料进入项目实施过程,如各方一味地实施低成本投入,将会给项目的质量带来风险;同时各阶段的招标都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吞噬项目本体部分利益,影响项目施工方利益和实施的积极性。实施EPC总承包方式后,项目招标过程的费用减少,总承包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组织专业人员优化设计方案,比选优质材料,系统规划,精心组织施工,减少过程消耗,降低项目实施成本,打造优质精品工程。
传统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施工、材料供应方属于分段负责,缺乏统一的技术要求,无论从材料优选、施工过程管控上,均存在口径不一致、可以推卸责任等问题,不能保障项目的技术支撑。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后,总承包方在设计深度、方案优化、材料优选、施工过程管控等方面,可以严格按照节水灌溉的相关规程执行,组织优秀的项目建设团队,全过程管控项目实施,及时衔接各个环节,统一技术标准,形成高规格的专业技术支撑,项目完成后能够有效地将项目投入使用,避免建后无法通水的现象出现。
传统的农田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实施中,缺乏对参建企业的系统甄选,尤其是没有优选到专业性的节水灌溉公司参与项目建设;同时,无论是否具有此类项目实施经验都可以进入节水灌溉市场,给市场健康成长带来隐患,直接影响项目的实施效果。实施EPC总承包方式,会从注册资本、设计资质、节水灌溉等级资质、施工能力、材料优选等方面严格把关,尽可能选择业务范围涵盖具有设计资质、生产能力、施工能力和节水灌溉等级资质的企业,打破区域限制,优选在节水灌溉行业信誉良好的企业参与项目建设,优先考虑其实施主体的能力。
传统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材料供应、施工由几家公司承担建设,在项目资金支付时,需要几个部门审批管理,出现几条途径支付的现象,特殊情况下出现资金筹集、调度使用无法平衡的现象,个别施工企业以资金不到位为由,减缓施工进度,还会出现项目多方同时要求支付建设资金的被动局面,导致项目实施进度缓慢。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政府只面对一个项目实施主体,将所有的资金按项目进度有序支付,不会出现多方向支付、多头审批管理的麻烦;对于总承包方而言,业主前段支付的资金可用于后段项目实施的前期资金垫付,政府项目建设资金压力相对降低,项目管理风险同样会降低。
对于采用EPC模式的项目,建议业主在甄选总承包方时,应特别注重以下方面的考量:总承包方在节水灌溉领域项目实施中是否具有规模优势,以及各方资源整合的能力;是否具有强大的技术支撑;是否具有高质量产品的配套能力;是否具有参与相关项目建设的突出业绩;是否具有参与项目过程的协调能力;是否具有项目实施前期资金垫付的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