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懂幻 吴海泽
摘要:分析了国内外污水处理费机制及污水处理收费趋势,探讨了宁波市污水处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与建议,以期提供参考。
关键词:宁波;污水处理;收费机制
中图分类号:X7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8)6-0030-03
1引言
宁波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工作起步较早,初步形成了以“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为原则的收费机制。近年来,随着生态文明建设、五水共治及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等工作的逐步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所面临的量和质都有着更高的要求,污水处理收费方式已无法跟上时代的要求。故宁波在污水收费方面,实施了“居民阶梯收费,企业分档收费”的差异化政策,推动了污水集中处理的产业化、市场化发展,但在收费标准上仍然存在:收费标准相对偏低、企业运营成本核算体系不完善、征收范围未覆盖全市域等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应通过强化排污收费观念、合理提高收费标准、加强运营成本监审、构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深化城市污水处理费改革,加快建立健全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满足生态环境要求的污水处理收费机制。
2污水处理费机制研究
2.1国内外收费定价机制分析
2.1.1国内收费定价机制
我国的污水处理费征收起于20世纪90年代初,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改变居民以往的“无偿排水”状态,具体由城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收取相应费用,属行政事业性收费。
进入新世纪后,原国家计委、建设部、环保总局于2002年联合出台《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意见的通知》,提出:征收污水处理费的标准可按“保本微利、逐步到位”的原则核定。
2015年1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印发《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就合理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加大征收力度、实行差别化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等问题作出具体 规定。
2.1.2国外收费定价机制
在美国并没有专门为污水处理服务收费的管理机构,而是与居民其它公用事業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存在。收费一般遵循“消费者支付、全社会受益”的原则,同时依靠法规政策来规范收费行为。
法国是世界上最为成功的水务市场化改革国家之一。政府允许私人企业参与到水务行业经营中来,相关企业通过对用户征收费用获取利润,并对所承租的水务行业进行开发管理。企业与政府合同模式,包括特许经营、设备承租、第三方管理以及技术援助等。
日本对污水处理收费管理主要采取以下原则:在科学确定企业运行总成本的前提下,允许企业获得一定的公平报酬。具体来看,应以企业在高效经营、并且能够向用户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的情况下所耗费的总成本为依据,科学确定收费标准。
2.2污水处理费价格形成机制
污水处理费价格形成机制首先应科学测算污水处理企业的生产成本,其次保证企业能获得一定水平的利润,从而形成科学、合理、有效的价格机制。主要包含以下两部分内容。
2.2.1污水处理生产成本
污水处理生产成本是指污水处理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性生产支出,主要包括:收集管网和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实际污水处理成本以及项目融资成本等。
2.2.2污水处理费价格机制
污水处理费价格包含污水处理生产成本及企业的合理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P=(C+R )/Q (1)
公式(1)中,P 污水处理费(元/t);C污水处理生产成本(元);R企业合理收益(元);Q污水处理规模(t)。
3污水处理收费趋势
城市污水处理一直被视为公益事业,多以较低价格服务为主,近几年随着污水处理标准的不断提高,处理企业运营的资金缺口问题更加凸显。部分地区由于制定的污水处理费标准年代久远,收费普遍偏低,早已无法跟上社会发展的脚步,往往导致企业运营困难,新建实施无法按时投产等问题。
为了借助社会力量加大与改善对公共服务的供给,国外污水处理行业早在20世纪末就开始大力推行公私合营制。私人部门通过政府对特许经营权的授予,获得从事公用事业的资格,参与公用事业的管理。
当前,公私合营制下,企业为公众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由政府向排污的用户收费,而后根据实际运行效果向企业支付服务费;二是由企业直接向用户收取费用,比如随水价同步征收。
4宁波市污水处理费情况及存在问题
4.1宁波市污水处理费情况
宁波市污水处理费起始于1999年,浙江省物价局、建设厅、环保厅下发《关于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建立城市污水排放和集中处理良性运行机制的通知》时,结合本地实际提出 了一些补充意见,要求省内城市一并贯彻执行。
2003年12月11日,宁波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正式颁布《宁波市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办法规定: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排污费。
2005年,浙江省物价局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快落实污水处理收费制度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快落实城镇污水处理收费制度的补充通知》,要求各地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并尽快将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到合理的范围。同时,要求在2005年底前杭州、宁波和温州等较大城市应将污水处理费平均标准调整到不低于0.8元/m?。
2006年,宁波市物价局下发《关于调整宁波市城市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标准的通知》,通知规定:污水处理费由水供给单位代征,按规定上缴至财政部门指定账户,专款专用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和改造。同时调整宁波市污水处理费标准:其中,居民生活用水的污水处理费统一为0.45元/m?;经营性用水分对环境影响严重程度分为1.00元/m?和1. 45元/m?两档;特种行业用水定为1.00元/m?。此标准与2005年省物价局下发的通知所定平均标准相比,仍处于较低的水平。
2007年,宁波市物价局发布《关于调整非居民生活用户污水处理费标准的通知》,从2007年12月1日起调整非居民生活用户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标准:非经营性、经营性的一般工商业用户,特殊行业用户污水处理费标准由现行每立方米1.00元调整为1.80元;经营性用户中对水环境影响较严重的工业用户污水处理费标准由现行每立方米1.45元调整为2.60元。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仍为0.45元/m?。
2009年,宁波市物价局发布《关于调整城市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标准的通知》,规定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由现行每立方米0.45元调整为0.80元;对其他用水户,污水处理费仍按现行规定征收。
为了体现公平负担的原则,宁波市发改委于2010年对污水处理费标准和征收办法进行改革,发布《关于实行分档征收污水处理费的通知》,实行分档征收污水处理费的收费标准,根据实测的污水COD浓度值确定。
4.2宁波市污水处理费与自来水价比较分析
通过分析自来水价与污水处理费的比例关系,依据“补偿成本、合理盈利”原则科学制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有利于进一步明确宁波污水处理费改革的总体目标。
欧美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污水处理率比较高,水污染治理效果也较好,这其中就是自来水价格与污水处理费的比价关系。根据资料显示,美国的自来水价与污水处理费的比价(以下简称比价)达到1:1.2;德国自来水为2.5欧元/m?,污水处理费为3欧元/m?,比价也达1:1.2;英国供水收费中污水处理费占51%,比价稍高,为1:1.24;在丹麦.比价甚至高达1:1.6。综上所述,相对多数的欧美发达国家比价水平在1:1.2左右。
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司《价格情况》资料,全国36个大中城市,居民自来水价与污水处理费的比价关系,最低的长春市是1:0.21;最高的南京市是1:1.05。非居民自来水价与污水处理费的比价关系.最低的乌鲁木齐市是1:0.19;最高的南京市是1:0.99。
根据宁波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宁波市区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通知》文件精神,从201 5年11月1日起执行新的收费标准(表1)。
可以看出,宁波市居民自来水价与污水处理费的比价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4.3宁波市污水处理费存在问题
近几年随着“生态文明建设”、“五水共治”等工作的推进,处理标准的不断提高,而与此同时污水处理费则常年不变,这就导致污水处理企业生产运营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影响到水环境的改善,严重制约社会经济发展。
4.3.1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较低
目前,宁波市的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仍然低于污水处理企业的实际成本,污水处理费与白来水价比价水平较低。具体表现为:一方面,降低企业积极性,影响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不利于污水處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增加地方财政压力,政府财政仍需大量补贴处理企业。
4.3.2污水处理运营成本核算有待完善
目前,我国的污水处理企业营运成本核算尚没有科学合理的方法,成本计算缺乏科学性、数据真实性等。宁波市污水处理运营成本以企业上报的成本核算数据为准,对污水处理企业实际运营成本难以全面掌握,运营成本核算方法不科学直接影响了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确定。
4.3.3污水处理收费征收范围未覆盖全市域
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困难、实收率低是污水处理收费普遍存在的问题。从宁波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实践来看,虽然全市污水处理费实收率逐步有所提高,但原鄞州区(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宁波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浙政发[2016]36号))仍然有部分乡镇未征收污水处理费。
5对策与建议
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建设绿水青山,提高群众生活水平.保障群众健康的要求,通过改革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实现水生态的良性循环。
5.1强化排污付费观念
各级城市政府应从人们的思想观念人手,主动运用多种教育手段和大众传媒工具.通过多渠道、多角度、多形式、全方位地广泛宣传污水处理收费的意义,使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家喻户晓,以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强化其排污付费观念,从而理解和支持污水处理收费,使交缴污水处理费成为其自觉行为,消除拒缴、欠缴、漏缴现象。
5.2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适当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对于促进产污企业减排、提高处理企业效率都具有重要作用,要适度提高污水处理费在总水价的比重。从以“补偿成本、合理盈利”原则来看,宁波市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根据企业提供数据,宁波市的污水处理收费仍不能维持生产实际成本,企业经营压力较大,建议尽快合理适当地提高其收费标准。
5.3做好污水处理运营成本的监审
做好污水处理企业营运成本监审工作,首先要审查运营成本科目分类,对于企业费用进行全面盘查。其次要采用综合分析的方法,判断企业的运营成本是否合理,对于异常变动的成本项目要重点监审。
5.4构建污水处理收费的政策法规体系
应加快构建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方面的政策法规体系,出台符合宁波实际的征收程序和经费使用办法,使征收有法可依。同时,要采取多种信息公开的方式,公示污水处理收费的定价程序和核算依据,保障公众参与定价的权利,确保收费的正当性、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