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涛
(内蒙古巴彦淖尔电业局,内蒙古 巴彦淖尔 015000)
增量配电试点项目可以促进产业转型。在城市的发展中,尤其是资源型城市,其经济和产业的发展主要是依靠资源带动产业链增长。当前,电价的居高不下限制了基础产业的发展,并且出现了“贫瘠区”, 下游的很多项目不得不停工和关门。当前电力总装机有5.6×106kW,却有一半以上的电能得不到应用。在增量配电试点改革后,很多区域实现了创新发展,之前的输配电体制逐渐转变,用电成本大大下降。对于以资源作为主要发展动力的城市,应彻底解决过去的能源闲置和产能闲置问题,促进产业的快速发展和升级。
增量配电业务是直接面向用户的,主要用于带来能源和资金等,实现能源生产的变革,也带动消费变革,而不仅仅是一个配电网项目。若外部投资者只关注项目的内部收益,无视改革带来的各种机会,就会失去很好的投资项目。当前实行的管理方式严重阻碍增量配电改革进度,立足于当前发展,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可以促进国有企业转换,尽快实现配电改革。该业务改革集中在工业负荷地区,面向电力企业的主要客户,由于客户资源是十分重要的财富,增量配电找到了很好的切入点。
对于参与增量配电业务试点的政府部门而言,特别是在项目园区中,实行增量配电改革,可带来更多的选择权,改变之前的靠政府或者园区进行建设的模式,走入无偿移交局面,缓解了电网的压力,顺利解决资金问题,过去的投资方式不再是“负担”,而成了增值的重要方式[1]。当前,我国增量配网已经逐渐发展并得到认可,区域配电的成本大大降低,服务有效性提升,促进产业长效发展。完成区域发展的综合能源服务,可以不断挖掘价值,促进当地企业的发展。地方政府要坚定改革的信念,排除一切的负面消息,积极发挥政府作用,突出配电改革上的权利,确保权责明确,同时也要采取有效的奖惩措施,促进改革的落实和完善。
增量配电业务对电网垄断的经营者和利益者的影响最大。从最开始的售电侧改革,用户的用电和相关的服务不断被打开,利用竞争,实现了成本的降低,促进改革红利发展。然而,当前的售电公司,不只未能改变市场,也有很多不合理行为,正如业内人士所说,“在过去,电信就是如此打压移动,而广电利用同样方式打压电信”[2]。只有意识到业务改革牵涉的领域有多广泛,才能真正明白增量配电业务压力大的原因。在传统系统中,由于缺乏对垄断的监督和管理,以及配电网自身的独特性,配电网企业或多或少地带着行政色彩,难以有效开展改革。而当前增量配电业务的展开,可保证监管的有效性,促进市场发展,不仅可以大大降低电价,还能够降低用电成本。
在第一二批的试点区域中,好几个项目都是由独立工业园区打捆申报的,并且跨区县的居多,违背了电力“界限清晰、责任明确”的要求,可能造成电网交叉供电,影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3]。同时,各地为了申报试点,对增量负荷预测虚高,导致在许多试点中,电量每年递增在一半以上,违背电负荷规律,造成投资的浪费,并且大大提高了风险。
当前,在很多试点的规划中,都设置有信息壁垒,造成电网无法有效衔接。此外,许多地区的要求与建设的政策相违背。
长久以来,在我国,交叉补贴形式各异,且数额巨大。数据表明,在2016年间,我国交叉补贴大约有2 072.9亿元,其中面向一般工商业的有10.87%,对大工业补贴为6.06%,居民是最主要的受益方,补贴达到21.48%。销售的电价实质上是由各种税费组成,如发电价、输电价、配电价和销售费用等。在发电端和销售端定价时,高度的市场化导致交叉补贴极少。因此,当前我国的交叉补贴多数是在输配电价上。例如,在当前我国的35 kV省级电网中,与一般工商业相比,大工业的输配电价要低六成左右,并且耗能比较高的企业的输配电价还要低更多,特别是居民农业用户和工业之间,常常存在交叉补贴。当前,对于居民和农业用户,在很多地方都没有进行单独计算,但从其销售电价可看出,实际情况下要比实际成本更低。
在《办法》中,增量配电网是重要的,文献明确规定:在地方政府中,能源管理部门要以身作则,落实好增量配电网建设,与此同时,也要加强相关的规章制度建设,不断优化配电网,加强项目核准;此外,国家能源局要设置专门部门,用以颁发电力业务许可证;再次,在省或市,主管价格的部门要根据自己所在区域,制定好配电价格。从整体来讲,这项改革促进了配电领域的长效发展,并加强了政府的作用,在规划、定价以及监管方面,都离不开政府的权威和职能。在我国,配电业务大都是靠电网进行单独运营,且配电网规划也是独立完成的,依靠电网企业,可进行项目的独立运作。在进行改革之后,对于配电网规划,电网企业由过去的主导地位,变成了现在的提议地位,在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配电网项目的运营权会持续受到冲击,产生较大变化。
《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首先,由非本区域配电网运营主体投资建设并运营的存量配电网资产,即允许入股进行共同运营,并且实现对其自由出售,也可以采取产权置换,转让所有权,或采取租赁方式,合理租借资金,进而针对在此区域中拥有运营权的企业,实行出售;其次,对于增量电力用户,以及随存量配电网,进行资产移交时,也要遵守属地原则,并且由拥有该区域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负责;另外,其他配电网运营企业专线(专变)供电的电力用户,要以节约资源为基本准则,保持供电方式不变,且本专线(专变)不可再扩展其他电力用户。根据这些规则,在确定区域后,对于电网企业的存量资产,在没有得到运营权前,可以进行转让,或是租赁,将财产进行移交,除那些存量用户需要进行移交外,也会严重限制到增量用户。因此,对电网企业而言,划分增量配电区域,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会对配电资产产生重要影响,同时影响用户市场。
国家相关部委需要尽快建立电力相关法律,不断完善法规,并且要严格明确规则,解决在增量配电网中的交叉补贴问题,形成有效的定价方法,从而保证改革的快速推进。同时,也要对之前的试点区域进行总结,为之后的区域提供指导和借鉴。
国家相关部委要及时发现个别省中存在的问题,并给与纠正,尤其是针对那些在试点产生的乱象,如自备电厂和交叉供电等,要加强重视,并且及时纠正,从而防止政府和央企之间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损害国家利益。
近年来,在增量配网实施后,针对增量配电业务的文件和会议纷纷出台。然而,不同的文件彼此存在着很大的理解差异,容易造成误读。因此,国家发改委应不断出台有效的政策和文件,加强释疑,形成对项目和改革的正确理解,推动增量配电的发展,使其有条不紊地进行。
在存量电网中,输配电价涵盖了交叉补贴,因此,合理处理好交叉补贴十分必要,若不能有效处理,会导致在同一地区中出现相同的电压等级。由于参与增量配电网的差异,造成电力用户虽然是同一类型,但拥有着不同的交叉补贴额,导致不公平现象的产生。做到公平收费,首先就要弄清交叉补贴,以明补取代暗补,确定在增量配电中有效合理的交叉补贴额。
当前,电力体制的不断深化和改革推动了配电投资业务的开展,使电网企业压力更大,更加需要主动作为。实际操作中,要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顺应发展趋势,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并且加强下述工作的建设。第一,加强配电网建设,设立统一的标准和规划,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并根据市场发展的现状和形势,不断提高企业的决策效率,提高企业决策水平;第二,实施增量配电后,实行并网调度需要加强配电网企业的合作,做好并网协议,使并网服务更加规范化和高效化,同时坚持电网的统一调度,加强监督,保证电网工作的有效进行;第三,要提高服务意识,加强服务建设,将服务质量的提高作为最重要的标准,增强竞争意识,并加强考核,建立行之有效的激励体系,最大化激发员工积极性,提高供电质量,不断拓展客户;第四,树立分享观念,加强合作,不断探索更新的合作模式,例如混合所有制模式,从而最大化降低投资风险;第五,推进科技攻关,并且不断创新,严格电网规划,做好技术的开发和研究,促进电力行业的发展;第六,加强资源整合,充分利用各方优势开发服务业,并遵循我国的政策方针,不断挖掘客户,发现更新的利润点,增强企业竞争力。
当前,增量配电业务还处于起步的阶段,有很长的路要走。2018年,国家召开能源工作会议,确定将电力改革作为重点来抓的政策。政府部门应发挥主导作用,促进市场中各主体的参与。改革者们则要有充分的战略坚定和直面矛盾的勇气。同时,要不断改革传统的监管方式,确立更新后的监管系统,这是推动电力改革的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