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锋
摘要:随着高职教育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深入,治理体系和治理结构现代化是其集团化发展的必然要求。通过比较高职院校管理和高职院校治理的运行特征,分析了高职院校现代化治理的发展趋势,并探知高职院校现代化治理体系的生态结构主要包括公共治理体系和内部治理体系两个子系统,公共治理体系以“有限主导、合作共治”管理模式为主,内部治理体系以“四权分立与制衡”管理模式为主。
关键词:高职院校;现代化治理体系;生态结构;“有限主导、合作共治”管理模式;“四權分立与制衡”管理模式
引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高职院校的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高职教育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深入,高职教育改革的难点和重点已经由优化外部环境向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现代大学制度的建立逐步转移,形成科学的制度安排和推进高职院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已成为大势所趋。
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三中全会的重大部署,也是新一届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实践,是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结晶。因此,研究“高职院校现代化治理体系的生态结构和系统要素”,具有强烈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理论上,探索适合高职院校的内部治理模式和公共治理模式;实践上,为制定高职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提供科学理论支撑和决策依据,为推进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提供一整套操作便捷的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
一、相关研究文献述评
与一般高校治理问题的研究相比,学者们对我国高职院校治理问题的研究是从2004 年前后开始的,起步较晚。但随着高职院校的快速发展,高职院校的治理问题也开始成为学者们关注的研究热点,研究的主要内容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内涵。邓光荣(2009)认为,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结构是指内部利益相关者参与学校事务的决策结构和过程;刘维俭、董仁忠(2010)认为,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结构是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所做的一系列制度安排。
二是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的价值。张海峰(2008)认为,创建开放有效的内部治理结构,高职院校自主办学才有望得到真正落实;周衍安(2007)认为,完善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结构,有利于高职院校灵活、高效运作,以实现高职院校的职能和发展目标。
三是高职院校内部治理模式。易启明(2015)从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内涵出发,分析当前高职院校内部管理状况,重点阐释“纵向四层次,横向四模块”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基本框架、架构途径;孙云志(2015)多元主体秩序是指高职院校治理结构要素间能够保持相对流畅的互动机制,重塑多元主体治理秩序,应从法治、民主、自治等维度寻求高职院校参与式治理合法性建构的方式、方法;唐湘桃(2014)从多校区治理的角度,围绕管理理念、组织结构、管理体制、管理手段和管理文化五个关键要素论述多校区高职院校管理改革策略,探索有效实施二级教学管理模式的路径
四是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结构的现状。周旺(2012)认为,我国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结构大多参照的是本科院校的模式,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为学校的法人代表,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独立行使职权;孙天华(2004)认为,就其权力结构而言,我国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结构表现为政治、行政、学术三元权力结构,此结构中因学术权力弱化,而凸显了政治与行政的双子权力系统;杨建国(2012)从高职院校演进的历程和现状分析,认为高职院校 在内部治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主要与其产生背景及其衍生的制度文化有关。
五是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的对策。周赣琛、王梓林(2011)认为,高职院校应当努力破除残存的中专办学思维,不断调整和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构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现代大学制度;雷世平,姜群英(2015)认为,建立体现高职教育特点的治理体系是提升高职院校治理能力的前提;优化特色鲜明的内部治理结构是提升高职院校治理能力的重点;健全顺畅高效的内部运行机制和执行体系是提升高职院校治理能力的基础;积极探索重要领域的改革是提升高职院校治理能力的关键。
六是职院校内部公共治理模式。郭东阳(2012)在分析高职教育公共治理的理论基础之后,探讨了高职教育的公共治理模式;辛葆青(2012)针对高职院校利益相关方的相互关系和特点,运用公共治理理论,以权力和利益为切入点,围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这一目标,探索并进而形成政府所有者权力、学校法人权利、企业董事权利以及学生自我发展权利共同参与、相互协调、有机统一的四方公共治理模式。
七是国外先进经验借鉴。刘丛(2011)对美国德克萨斯州休斯敦社区大学等10 余所学校实地考察分析后发现,其管理体制具有“政府购买、民主治校、校长经营、他方认证”等运行特征,借鉴该体制在资金保障、民主管理、市场运作、质量监控等方面的比较优势,结合高职院校办学实际,他提出了跨界融合、共同发展的改革思路;邱德雄(2011)、卢洁莹(2012)、邢广陆(2012),也分别就美国社区学院的治理模式、建设经验等进行了深入探讨。
通过梳理已有的研究成果,我们发现学术界无论是在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内涵、价值、模式方面,还是问题研究、原因分析、优化对策方面,均已提出了一些创新性的观点。但仍存在一些偏差:一是内部治理结构研究较多,公共治理模式研究较少;二是定性研究和理论思辨较多,实证研究较少;三是从单一角度探索较多,从多学科的理论视角出发较少。而本课题的设计就是从系统学、教育学、管理学等多学科角度,综合研究高职院校的内部治理体系和公共治理体系,并以湖南(株洲)职教科技园实证研究。
二、从管理到治理:高职院校运行的升级
从传统“管理”到现代“治理”的理性跨越,虽只一字之差,但却是高职院校权力配置的深刻变革和主体行为方式的重大转变。高职院校实现由管理到治理的嬗变,既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时代要求,也是高职院校内在发展的客观需要。从单一主体向多元共治,从行政控制向合作共治,是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的最主要特征。可以说,由管理到治理的嬗变,高职院校的运行模式必将转型升级。见表1。endprint
三、高职院校现代化治理的发展趋势
(一)协同治理
高职教育跨越职业与教育、企业与学校、工作与学习的界域,必须遵循职业和教育的双重规律,高职院校现代化治理的主体呈现多元化,主要包括:政府、学校、企业、学生。
因而,在高职院校的现代化治理中既有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的外部相关者维度,也有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的内部相关者维度。协同治理的目的是落实各方参与的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提供组织、制度和机制保障,进而通过统筹协调、沟通合作、多元互动和权利平衡,发挥每一个利益相关者的作用。
(二)开放治理
高职教育呈现出高度的开放性,表现为专业、课程、师资、基地等教学要素以及教学组织、运行、评价等教学过程的开放性。由此,构成了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的开放性。
一是专业设置,高职教育与区域经济的需求对接以专业为纽带,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引领、伴随或紧跟产业人才需求,在专业设置和调整上需要具备高度的开放性;
二是教学资源,高职教育的教学资源是一个动态适应经济发展、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的开放式系统,高职院校在资源整合、开发和利用上需要建立校企协同的开放性机制,实现教学资源的产教融合;
三是教学过程,高职教育按照真实环境、真学真做、掌握真本领的要求开展教学活动,需要积极推行开放性的教学方式,实行开放性的教学管理,将生产性要素融入课程教学,从而实现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的对接;
四是师资队伍,高职院校一方面努力提升专任教师的职业教育教学能力,另一方面从行业企业广泛聘请兼职教师,这种“双师结构”的教学团队要求建立具有高度开放性和融合性、校企互动交流、共同管理的基层教学治理组织。
(三)分类治理
1、生源类型的多样化要求高职院校实行分类治理
中职生、普高生以及退伍军人、农村社会青年等不同生源类型的学习基础差异较大,高职院校需要采取不同的招考制度、培养方案和培养方式。
2、学生的个性化发展要求高职院校实行分类治理
要真正拓展学生的成长空间,充分尊重学生的选择权,这就要求高职院校建立多元化的培养制度,完善分层教学、分类培养的治理框架,实现差异培养与学生需求、社会需求多样性的吻合。
3、培养类型的多样化要求高职院校实行分类治理
针对全日制职业教育与非全日制职业教育、学历职业教育与非学历职业教育、中高职衔接教育、本专联合培养等不同学制类型和培养类型,要求高职院校在人才培养的规格层次、培养方式和质量标准等方面實施有序的分类治理。
四、高职院校现代化治理体系的生态结构
在高职院校综合治理现代化的新要求下,高职院校治理体系的生态结构和管理模式发生了新的改变,主要包括公共治理体系和内部治理体系两个子系统,公共治理体系以“有限主导、合作共治”管理模式为主,内部治理体系以“四权分立与制衡”管理模式为主。(如图1所示)
(一)“有限主导、合作共治”管理模式
“有限主导、合作共治”,是高职院校现代化治理模式的新路径,政府破除教育单向度管理的传统陈旧模式,大力减少行政干预,充分利用各类治理力量,大量聘用或邀请教育管理界的专业人才,共同探索高职院校的现代化治理和可持续发展之路。
这种管理模式要求调动与高职院校利益相关的部门和单位,集合多种思想的交流,共同为高职院校的现代化治理贡献智慧和力量。其管理主体(参与方)主要包括:政府主管部门、高职院校、用人单位和合作伙伴,管理客体(目标层)主要包括:监督层、咨询层、决策层、执行层。各管理主体应积极主动参与到高职院校的各项管理活动中,并不受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命令的干涉,相对独立地行使参与权、咨询权、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政府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重在监督和咨询,尽量不参与直接决策;高职院校在各方的咨询意见下,进行决策并执行,最后接受监督;合作伙伴既要参与重大决策,又要监督高职院校。(如图2所示)
(二)“四权分立与制衡”管理模式
这种管理模式下的高职院校内部的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监督权力相对独立,相互交织,相互制衡,构成了整个高职院校的内部权力生态系统。党委行使政治权力、主管党群部门;校委会行使行政权力,主管事务管理部门和后勤服务部门;学术委员会行使学术权力,主管教研部门;理事会或董事会、全体师生等行使监督权力,监督内部管理的全过程。(如图3所示)
五、基于湖南(株洲)职教科技园的实证研究
(一)发展概况
湖南(株洲)职业教育科技园的前身是株洲职业教育科技园,项目启动于2009年,对促进就业、改善民生、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和打造株洲发展升级版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先后被列为湖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省“两型社会”建设典范工程、市四大精品工程、市十大基础工程。
2013年9月,经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更名为“湖南(株洲)职业教育科技园”。到2015年底,已有11所职业院校签约入园,国家级示范院校1所、国家级示范中职4所,省级示范高职院校2所。
(二)构建了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湖南(株洲)职业教育科技园涵盖了中高职、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等不同类型和层级的职业教育。一是在职教园区构建中高职相互衔接,“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相互沟通的模式,在职教科技园区内的职业学院之间实行学分互认,企业培训和相关的实践工作经历可以学分置换,即打造“职业教育立交桥”可以实现。二是职教园按照“优化资源、合理布局”原则,围绕职教改革的总体目标,并充分结合株洲职业教育现有基础,实现原有各院校的集中办学,集聚了资源,已投入试运行的湖南(株洲)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能够为技能培训、创业孵化、公共实训、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提供广阔平台,彻底解决困扰职业院校的设备问题,从而实现实训基地设备的共享。endprint
(三)开启了政校企共建共治的良好局面
株洲市政府出台了一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明确职业院校、企业和政府职责,规范校企合作行为,充分保护各方利益。
株洲市建立了社会力量办学机制,全面落实国家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的财税、土地、金融等各项政策,建立企业参与办学机制,建立行业指导服务机制,建立职业资格准入机制,建立职业院校现代治理机制。
株洲市政府构建了促进高技能人才技术交流和合理流动的平台,制定并实施鼓励各类人才向职业教育、经济发展重点领域流动的倾斜政策,引导人才科学流动。
(四)完善了人才培育体系
1、校企对接开展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
根据省情及地方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培养的需要,支持高职院校选择高职精品专业与关联企业开展联办应用型专业培养。湖南铁道职院、湖南铁路科技职院对接株洲市轨道“千亿产业群”,湖南汽车工程职院对接汽车产业,株洲工业学校对接服饰产业,分别为株洲市汽车、服饰“千亿产业群”提供技术技能型人才支撑。
2、校际合作培养高层次人才
一是与一些本科院校合作,面向本省生源,以本科二批次录取,联合培养本科层次应用型人才。
二是联合培养专业硕士。在工学、农林和艺术类等领域,校际联合开展“3+2+2”(三年制高职+两年本科+两年硕士)、“5+2+2”培养专业硕士试点(五年制高职+两年本科+两年硕士),联合开展“3+4”(三年制高职+四年本硕连读)、“5+4”(五年制高职+四年本硕连读)专科起点本硕连读试点。
推进高职院校治理体系现代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統工程,既不能急于求成,也不能一劳永逸。因此,我们必须坚持依法治校,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合理配置高职院校内部权力,贯通学生、家长和全体教职员工民主参与的渠道和途径,推动“教育家办教育”和管理队伍建设,探索教授治学,坚守学术自由,逐步健全高职院校的治理结构和治理模式。
[参考文献]
[1]胡正明. 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的独特性及其实现路径[J].中国高教研究,2015(5):91-94。
[2]欧阳恩剑,刘波.从管理到治理: 我国高职院校权力运行模式的轨迹变迁[J]. 职教通讯,2015(22):6-10。
[3]雷世平,姜群英.高职院校治理能力提升路径研究[J]. 职教通讯,2015(22):1-5。
[4]陈寿根,刘涛. 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制度设计[J]. 教育发展研究,2012(17):59-63。
[5]林春明. 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现状与改革对策[J]. 教育与职业,2015(34):9-12。
[6]耿明健. “有限主导——合作共治”: 高职院校治理模式的新路径[J]. 才智,2015(5):147。
[7]林慧,王小丁.我国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结构研究综述[J].重庆高教研究,2014(2)。
[8]辛葆青.高职院校公共治理模式探析[J].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4)。
[9]易启明.“纵向四层次,横向四模块”的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结构研究[J]. 河南科技学院学报,2015(10)。
[10]董仁忠.高职院校治理结构研究[J].教育发展研究,2011(7)。
[11]湛中乐.现代大学治理与大学章程[J].中国高等教育,2011(9)。
本文系湖南省党校系统社科课题“推进高职院校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路径研究――以湖南(株洲)职教科技城为例”(编号:2016DX058)的部分成果。
(作者单位:中共株洲市委党校,湖南 株洲 412008)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