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罡
从年龄结构和经历时代上划分,如今的离退休干部只要单位不是民营、企业性质,实质上仍然生活在计划经济时代。从待遇角度讲,只要有单位,就有稳定的工作、固定的收入、优越的福利,吃喝拉撒睡,单位基本包圆。
计划经济时代,红头文件、甚或某领导的讲话,就可作为“法”、就是政策,就得执行。况且,在执行过程中,宽窄尺度的把握,各单位也是千差万别。所以,在极少数人心目中,似乎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一种优越心态,甚至下意识地将自己列入一个“特殊”群体。
所以,现实生活中有个别老同志,可能由于年龄原因吧,原来彬彬有礼、通情达理,可不知是在什么时候,变得已是判若两人……
一日,一位老同志来到离退处办公室,态度和蔼地拿出一张打印好的文书,落款是单位的名称,要求我给盖上公章。
细读,原来是一份推荐某某为应诉代理人的法律文书。
我再三说明,离退处没有这个职权,不能盖章,可这位老同志仍是软磨软缠,不厌其烦地讲述:你看咱单位某某某同志多可怜,人又没在家,再说人老了,更经不起在法庭上折腾,就托我给单位说一声,让他侄子代理他打官司,律师说,要代理打官司,就得有单位推荐,你就同情一下,把章子给盖了吧,保证不会出啥事,即便有了事,我也会保证和你没关系。你也是一位热心、有爱心、大家都喜欢的人么……
可这个事与同情、不同情,有爱心与热心有啥关系?这个公章能盖吗?章最终没盖,而我以前“热心、有爱心、大家喜欢”的好形象却从这位老同志心里抹掉了。
一次,两位老同志来离退处找我,说是要借用一下会议室,他们要召开一个会,请离退处予以支持。
问是召开啥会议?他们回答:院里的几栋家属楼,已经快超过40年了,简直就是棚户区,这么好的地理位置,大家还都住的是没有电梯的老房子。向上级部门反映,上级领导同意他们组成一个家属院改造委员会,为给大家谋福利,他们几个人跑前忙后,终于联系到了一个在北京注册、非常有实力的房地产开发公司,要开的会,就是和这个房地产开发公司洽谈签订合同的事情。
了解情况后,我很是佩服这些老同志敢干、敢闯的劲头。且不说家属院住户近三百户、几千人,况且地皮还隶属于省政府。要改造开发整个家属院,是谈何容易的事情,单就这些个老同志的身体状况,整这样大的一个工程,能吃得消么?
于是,我认真回答他们:
一是改造家属院确实是个好事情。实事求是讲,家属楼电线、管道等老化严重,还是砖混结构,能抗几级地震,谁的心里面也没个谱;从个人感情上讲,咱们老同志年龄大了,腿脚也不利落,还整天爬上爬下,万一出个啥事,咱心里也不好受,老同志的住房状况也确实该改善改善!
二是没有接到上级部门任何有关改造家属院的文件,我们得依法、依规办事。
三是处里有制度,会议室是专门组织老同志学习、开会的地方,原则上不借用。
四是如果让你们在会议室开会,就等于说离退处支持你们改造开发整个家属院。没有上级部门的任何有关改造家属院的文件,就盲目支持你们自发的活动,若上级部门追究,离退处承担不起这个责任。你们最好还是选择更适合开会的地方开会,请老同志们理解。
听罢不让使用会议室,其中一位老同志瞪着眼睛,恨恨地说了句:你们老干处他×的能弄个×……
还好,后来听“委员会”内部的人透露,他们找的所谓在北京注册、非常有实力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原来是个皮包公司。
再说,自从有了微信,为了便于老同志们联系交流,离退处专门建了一个“群”。可个别老同志一激动,就将一些乌七八糟的信息,甚至是违法、违纪、带有明显政治倾向性、刻意制造事端的假消息、假新闻等胡乱转发。为此,离退处制定了微信群管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没承想,刚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发到群里,有老同志立马就在群里发出世界人权宣言,极力强调要保障言论自由等辩驳词,大概意思,就是离退处的手伸的有些长,管天管地,还能管住谁放屁。
好在后来个别老同志的微信号被监管部门强制消除,并被拉入网信监控黑名单,这才消停了。
“我妈都死在医院了,你离退处的人还有闲时间在办公室喝茶看报,你能不能快些到医院来,把我妈抬到太平间去……”
在办公室,我曾经也接到过这样的电话!
在人群中,可不要小看“个别”,有些个别,能量却不可小觑,合意了,他们可以将干离退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人,捧成“做的是人类最伟大事业的人,最高尚、最积德的人”;不满了,就将为他们服务的这些人,贬为修脚、剃头、吹鼓手之类的三教九流。
要问世界上最难挣的是啥?人们都晓得,除了钱,还能再有啥?
那世界上最难管理的是啥?恐怕百人百答。要叫我说,怕是管理人这个事,更不用说,还要加上个“服务”的职责。
在离退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这个岗位上,个中的酸甜苦辣咸,唯有嘴里喝口醋、吃口糖、放上个苦楝籽、咬上一口朝天椒、拌上一撮盐,才能体会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