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莫欣
去年,我把在合肥市内的福利房出售,到近郊置换了一套养老社区房。办手续时,除了户口本和身份证,还需要结婚证。我回家翻箱倒柜找出来送去,售楼部那些姑娘、小伙子都瞪大了眼睛:“这是你们的结婚证?”“难道还有假?”我有些不悦。他们还是不信,抓起那两张红纸头,送给比他们也大不了几岁的经理看。经理指着印有毛主席语录、只有名字没有照片的结婚证,摇摇头严肃地说:“这不行,不合规范,请你们到民政部门确认一下,换成新的再来。”接着,那两张红纸头就被售楼部那些年轻人不停传看,有人还拿手机拍下来,并且开玩笑:“第一次见到,简直是古董,要值100万!”
看着他们的兴奋劲儿,我不禁苦笑。我跟老伴是1977年2月5日结的婚,从位于四牌楼的中市区领的证,还带了糖果送给办证的那个女同志。如今我70岁了,孙子有两个,还被人怀疑自己的婚姻证明,岂不是笑话?
其实这样的囧境,不独是我们这辈人遇到,我们的上一辈人也曾碰到过。我这里有两个小故事。
一个发生在20世纪九十年代初,广州正举办全国第三届残运会,我省体委一位老主任夫妇俩随团去观摩,酒店却硬是要让近80岁的老夫妻分住两个房间,并说“除非你能提供结婚证”。代表团的领导费尽口舌无果。这位老八路火了,气得一拍柜台:“我们这么大年纪,还能是假夫妻吗?还会犯作风错误吗?”一下子镇住了那帮子人,才解决了问题。
另一个故事是我99岁的舅舅和90岁的舅妈讲的,他们都是海军的离休干部、抗日战争初期的新四军老战士。前不久我去北京看望他们,谈起买房查验结婚证的事,他们想起那年他们到西藏去旅游,接待单位非常热情地为他们订房间,结果人进去好半天出不来。我舅妈感到奇怪,上前去问,负责接待的那位同志嗫嚅半天,很为难地说:“酒店非要二老出示结婚证,这不,我们正在交涉。”两位老人哈哈大笑:“告诉他们,我们结婚的时候,中华人民共和国还没成立,哪有政府给我们办结婚证啊!”——舅舅他们是1947年初在山东解放区结的婚,当时新四军改编为华东野战军,有条“二五八团”的规定,即年龄要在25岁以上,双方年龄加起来达到50岁,军龄或党龄8年以上,团职以上干部才准结婚。
舅妈补充说:“你舅舅写的结婚申请,送给曾希圣批准,曾政委在申请上亲笔签了‘同意’,下署他当时的化名‘曾勉’。可是后来,我们这张唯一的婚姻证明没了,是那些年被造反派抄家时丢失的。”舅舅这时幽默地加上一句:“如今,我们是黑户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