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那央初
人们常说,趁着年轻一定要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像与恋人相约去乞力马扎罗,感受造物主的伟大;或是驾一叶扁舟,像苏东坡一般与友人纵情于赤壁之下;又或是卯足了劲,创业拼打下一片属于自己的帝国。诸如此类的不胜枚举,但每一件听起来都有美好的样子,让人心生向往。
这几日闲赋在家,看着家里的花草随着穿堂风一摇一摆的样子,不知怎的,心中陡然生出一股远离尘世的淡然。“结庐在人间,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借这几句诗来表明我此时的心境大概是再好不过了。其实这生活就像一弯湖水,而我们所经历的种种好比不同程度的风。当大风来袭它便波涛汹涌,当微风缓至它便轻泛阵阵涟漪,无风时它便是一片波澜不惊的铜镜。而这尘世中人们最习惯的,大概就是抱怨吧,抱怨生活的不如意。昨天为了学业的繁重而抱怨,今天为了上司的责骂而抱怨,明天为了老伴不洗脚而抱怨。似乎我们可以抱怨的事情太多,或者说几乎每件事我们都可以发点牢骚。但是恰如俗语所说,“人无完人,金无足赤”,美玉尚且有瑕疵,何况他人他物呢。若是我们用善意去拥抱这世界,很多东西就会变得不一样。譬如双休日里邻居家打麻将惹得你心烦意乱想要开门咆哮一番时,要是想到在你生病时邻居曾嘘寒问暖,或许搓麻将的声音便不会那么扎耳;又如建设公路虽然挖了个底朝天,在施工期间让有车一族束手束脚,但若念及完工后的它必然为这个城市注入新鲜的血液,让出行更便捷,那么烦恼的情绪也会淡下来。
人的一生好比一本书,别人翻阅起来不过个把小时的光景,自己却过了一辈子。曾经在网上看到过一段话,很是喜欢。“我们这一生,如果平平安安直到老去,已然是大幸,错过了飞着飞着就看不见的航班,躲过了突然就失控狂奔的车辆,避开了凌晨因为地震崩塌的城市。如果这一切你都侥幸没有遇到,接下来的日子里,请使劲活着,想做的事要抓紧做,没说出口的话要记得说。别让自己留有遗憾,”这世界是美的,我们何其有幸来到这世上,来感受这美丽。
所以,亲爱的朋友,当你下次觉得自己正在遭受苦难而抱怨的时候,请记住,这些,都是生活馈赠给你的礼物,我们拥有的,都是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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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绵柔糯的女声淡淡地从耳机里传来,穿过晚霞,飘过烟囱,在忽明忽暗的光线里勾勒出一幅美好的面孔。你有着硬朗的脸部线条,而我却看不出你是悲是喜。
你,多么动人的一个字眼。在这世间再也找不到比你名字更动人的话语。未知的你,像是一朵飘荡在天边的游云。你热爱这片土地,纵情放歌于山水之间,你不喜欢烟草的味道,因为我不喜欢。池塘边朦胧的月亮最爱看你斜靠在醉柳上的样子。潇洒得让人移不开眼。晚风轻轻拂过,摇落一世风华。在城市边缘,藏着你赛车时的心跳,他们看不到你眉眼里那股与生俱来的桀骜,以为你是随波逐流的一员。只有我知道,你血液里流淌的是与生俱来的躁动。但你却又风度翩翩。谦谦君子,温润如玉。你有着让人心醉的声音,魔力不亚于海妖塞壬。破旧的老戏台上,常见你舞动水袖,低眉转眼,模糊地拼凑出古老的从前。你生性悲悯苍生,每当你看见人们因战乱而流离失所,听见饱受疾病的人发出痛苦的呻吟,你就会落泪。你咆哮着跑过荒野,你痛恨自己无能为力,这种无力感就像沉没的战船冰冷地躺在漆黑无边的绝望里。而你不是懦夫,挣扎过后,你会用双手擦拭难者家属的眼泪,跑遍山野去找风之神,让他吹拂去这些可怜人的愁容。走过布满荆棘的沙丘,渴求太阳之神以柔光温暖他们的胸膛。
四季里,春天最爱你笑的样子。每当你嘴角上弯,就会有蝴蝶飞舞于这尘世的繁华。在西湖断桥旁,你放眼眺望着西湖的静寂,斜风细雨里你眼中慢慢勾勒出许仙与白娘子的爱情。你不喜与人攀谈,举手投足间都是疏离的气息,只有说起你爱的人民时你才会眉飞色舞。因为你的心里有一片蓝天,所以你无所畏惧。未知的你,在路上,在田间,在清澈的溪边,在乡间小路上,在高耸入云的雪山下,在春华秋实的美景里,在清风与明月里,在东晋名士向往的桃花源里,在庄公不愿醒来的化蝶梦里。
那双眸子里,藏了太多故事。风霜轮寰,岁月将它的身躯变得迟钝缓慢。它无奈,它无奈这副身躯的笨重,它悲郁,悲郁它晚年风雨凋零,无家可归。
一只老狗,在龙潭湖的木桥旁躺着,它的毛发脏乱不堪,打结的狗毛一团团的将它纠缠起来,让它显得愈发年老丑陋。久久未曾沐浴的它,身上散发出一阵阵恶臭。成群结队的苍蝇整日盘旋于它的头顶。嗡嗡的振翅声冲打着它的耳膜,令它心烦不已。它的眼角耷拉得很低,布满沟壑的脸一如久旱未雨的黄土高原。血丝挂在眼眶里,像是随时会离开它的主人。它的犬齿缺了一大半,我猜也许是少年时候曾与其他狗恶斗时造成的。
大多数我见它的时候,它都是一动不动地横在地上。双眼紧闭表情痛苦。它也许曾经有过一个温暖的小窝,一个遮风避雨的家,甚至是一个对它宠爱有加的主人。我从它的体格推测它年少时应该是一副意气风发的样子,脚步稳健,可为主人看家护院。可如今的它行动迟缓,面容丑陋。张爱玲说过,再美的玫瑰花,时间久了,也会变成墙上的蚊子血。也许它的主人曾喜爱它,它的子女曾爱戴它。但岁月腐蚀了它的面容和躯体,面目变得令人厌恶。它的主人不再喜爱它,将它弃之如同敝履;它的子女不再爱戴它,厌恶它的疲倦。
那些日夜相伴的情谊被它的主人抛诸脑后,大概,人们都是喜新厌旧的吧。可老狗忘不了啊,因为那些时光对它而言,如同沙漠里的绿洲,是它唯一的盼头。它爱它的主人,爱它的子女,即使疾病缠身,老眼昏花,主人的样子,子女的音容笑貌依然镌刻在它深深的脑海里。或许它一连数日不肯挪窝,就是在等待。等待它的主人和子女,带它回家。
起风了,那只老狗还在等待。
我在听雨。
雨降落在阳光棚上的声音是急促而密集的,有种黑白电视没有频道播出时屏幕一片雪花发出的沙哑声音,把人们拉到很远的过去,惊叹时光的飞逝。雨坠落在湖面上的声音是缠绵的,若是你不屏住呼吸侧耳聆听,便不能捕获到这小家伙的歌声。像是黄莺在枝头婉转啼鸣,又像是木梳抚过三千青丝时唱的歌曲。坐在湖心亭中感受这雨声,一不小心就进入了禅的境地之中,远离尘世的喧嚣。雨砸落在铁盆里的声音最为洪亮,紧锣密鼓的咚咚声倒是别具一格,一改柔弱的面貌。硬气的样子让人联想到共工怒撞不周山的场景。
孟浩然曾提笔写到“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而杜甫却道“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可见处于不同境地,对于雨的感情也大相庭径。于我而言,雨是一位娇俏的小姑娘。她天真烂漫,时常躲在万花丛中微笑;她活泼可爱,喜欢在草地打滚,在清晨化作点点露珠;她又多愁善感,匍匐在撑着油纸伞的丁香姑娘身旁不愿离去。在雨巷里低声哭泣。我爱雨的五彩斑斓,爱它在阳光下神采奕奕的样子;我爱雨的乖巧可人,爱它挂在松枝上摇摇欲坠的样子;我爱雨的性感动人,爱它的回眸一笑百媚生。雨停了,可我还在听雨。
修长的双手,圆润透明的指甲,干净爽朗的笑容。我第一次见你,你就是这个样子。让人心生好感,忍不住地想要靠近。
你坐在咖啡屋的窗边,侧着头望着这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思索着什么。我在你的背影里,看到了孤独。这是一种背井离乡的人才有的苦楚。你看起来似乎放荡不羁,言语里都是一种市侩的味道。可不知道为什么,每次我看到你这样,总会觉得你像一座孤岛。热闹里的孤寂,狂欢里的落寞,也许只有你一个人清楚。
民谣歌曲里,你唱安和桥最是动听。干净的声线划破了歌曲里的苦涩,传达的只有美好的思念。但我感觉你好像有着太多的无奈,就像一匹失去獠牙的狼,不能回到狼群,也不甘心与狗为伍。
生活将你打磨得圆滑,有时见客人对你指手画脚,也不见你半分怒容。只是那眼睛里,多了几分自嘲之意。若是生活像极了没了味道的口香糖,嚼起来怎么会开心呢。但是弹着吉它的你是那么的快乐,脸上的笑容飞到了天上。眼角弯弯,说不出的好看。你唱民谣,从来都没有苦大仇深,有的只是淡淡的岁月静好。让每个听歌的人都不自觉地跟着你轻声哼唱。你背包上的折痕,你眼角对年华飞逝的伤感似有若无,你藏在烟圈背后的沧桑倦容,都在诉说你的故事。一曲安和桥,在你的弹唱下被赋予了新的意义,绕梁三日。
“让我再看你一遍,从南到北……”整个城市倾倒在你的歌声里。
这是一个寒冷的冬天。
街道上的人们不约而同地裹紧了大衣,步履维艰地走在雪地里。路人们脸上的表情麻木而呆板,低着头机械地走着,几乎见不到寒暄的场景。整条123大街显得热闹又寂静。一个流浪汉歪扭的靠在颤抖的路灯上,他吞吐着浑浊的空气,眼神迷茫而空洞,直愣愣的看着眼前不属于他的都市繁华。每个经过他的行人脸上不是露出鄙夷的表情,就是加快步伐唯恐避之不及,把他生生囚禁在了看不见的牢笼里,只有马路对面的橱窗里的布偶对他微笑。当他看着布偶出神的时候,商店里的店员发现了流浪汉的眼神,暴怒般地将布偶拿进了店里流浪汉看不见的地方,并向他啐了口痰。冬风吹得更紧了,流浪汉冷打了个哆嗦。
他转移了目光,惊喜地发现了林市长。他认得他,前几天他曾在幸福广场的大屏幕上看过林市长的演讲。林市长在演讲中宣称,他热爱人民,倡导人人平等,渴求“鳏寡孤独者皆有所养”的大同社会。流浪汉当时觉得这个人,是能够给别人带来温暖的人。而今天,他竟然在这个寒冷的街道上遇见了他。流浪汉迫不及待的站起身,奔向他的“温暖”,他眼里含着幸福的泪光,饱满的情绪冲撞着他的血管。“林市长你好,”流浪汉拍了拍林市长的肩膀,“我见过你,在幸福广场的大屏幕上,你说过……”林市长一言不发,只是睨眼看着他,掏出一张雪白的纸巾小心翼翼地擦着流浪汉刚才触碰过的肩膀。“李二,你找几个人把这个流浪汉关到拘留室里,这几天省长要来,看见了不好,影响市貌。”林市长波澜不惊地向李二说道。流浪汉不可思议地望着面前林市长扭曲的面孔,一种前所未有的寒冷残忍地撕扯着他。“哈哈,谢谢市长,你果然是给人送温暖的人,我去了拘留室就不用受冷风吹了。”流浪汉讥讽的声音回荡在街道上。
寒风吹得路上的行人脸色更加惨白,这个冬天,123大街笼罩在一层看不见的砭骨的寒冷里。
“盐裹聘狸奴,常看戏座隅。时时醉薄荷,夜夜占氍毹。鼠穴功方列,鱼餐赏岂无。任当立名字,唤作小於菟。”
一个人的家里,倘若养了猫,那是一件十分幸福的事。猫,它时而慵懒,时而灵动,是天上掉下来的宝贝。去年春节末端,母亲突然很想要一只肥嘟嘟的猫咪,夜夜思之。于是一家人便去了花鸟市场,谁知逛遍了整个市场也未见母亲理想中的肥猫,却是有一只瘦小花俏的猫咪在市场一隅,于是便将它买了回来,在昆明养了几个月后领回了家乡。每每我见它之时,它总是精力充沛,一会抓只蜘蛛,一会打下花枝,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一双大眼睛滴溜溜地转着,企图发现什么新玩意儿。有次我见它叼只小虫在嘴里,且那小虫的双爪还在挥舞,我不由得惊呼一声。它却毫不在意。,那可怜的小虫丢了又叼,叼了又丢,乐此不疲。我深感无奈,只得将它抱入怀中,将那小虫放了。它不满地看着我,抱怨地叫个不停。惊魂甫定的小虫屁颠屁颠地跑回了花坛。我看看猫咪,再看看小虫,不由得开怀大笑,一时间,阳光灿烂,突然觉得,岁月静好。
小猫的毛色是花的,因此妈妈便唤它花妞。我觉得这名字甚是接地气,便也随了妈妈的口叫它花妞。花妞是通人性的。前些日子不知为何,老鼠接二连三的来家中拜访,甚至在青天白日都招摇过市,大有称霸天下之意。母亲便对着花妞说:“你可要大发神威才行,不然你的猫粮也要被这些个老鼠吃了。”我在一旁忍俊不禁,心想,一只猫怎么会听得懂人的话呢。但事实证明,花妞是一只与众不同的猫。次日早晨,当我睡眼惺忪地打开卧室门时,晃眼看到了门前有一根黑色细状的不明物体,像拖把的“黑头发”。俯身一看,原来是老鼠的尾巴,差点吓得我魂飞魄散。片刻后我恍然大悟,花妞这是在向我邀功呢!于是我又开怀大笑,觉得生命里遇见它真好。
花妞是家里唯一的猫,平时母亲怕它贪玩不会回家,所以鲜少让它出门。它大多数的时候,都是自己在玩耍。但我从未见过它有半分落寞的样子。家里的一切都是它的玩具,而它最钟爱的是乒乓球。每次它将小猫爪抓上球见球弹跳起来之后,总会两耳竖起,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它还会轻功,时常见它飞檐走壁。一会儿爬到柜子顶上,一会儿钻到窗帘底下,真是拿它没办法。最让人哭笑不得的是,有次我将一件心爱的毛衣放在沙发上忘记了去收,这只顽童竟将毛衣钩扯了个乱七八糟。我本想发怒,但它不断蹭着我的脚,一声又一声软绵绵地叫着,我心下一软,便将它拥入怀中,毛衣的事情也就不了了之。陆放翁一生颇偏爱于猫,留给世人三首《赠猫》,想来也是因为这小家伙实在是惹人喜爱的缘故吧。
因着这小家伙,平淡无奇的日子里竟多出了几分色彩。
我喜爱这小猫。
一棵枯老的葡萄藤静寂地缠绕在院子里架起的铁丝网上,它颤颤巍巍,小心翼翼地吞吐着空气,浑浊的眸子似有一丝光亮,让人心生敬畏。
阿紫是我家的葡萄藤,在记忆中,它初来的时候比八岁的我还矮,一米不到的样子,瘦小的身躯上却挂满了硕大的葡萄,想来这也许便是母亲一眼在市场中选中它来到我家的原因。那时的我满心欢喜,想着今后天天都有了自家的葡萄吃。可阿紫像头倔驴。像是成与我作对般,在第二年时未曾结果,害得我空欢喜一场。每至闲暇时,我便搬张小板凳好奇地看着这小家伙一天天生长,而阿紫亦是一天天不着痕迹地将根深深扎入花坛的泥土中。它像是养精蓄锐,厚积薄发的战士。在下一年的秋天,当我被头顶的紫色星空深深震撼时,我仿佛听到了阿紫的轻笑。她婀娜却不失英气的身姿,像极了书中所写的穆桂英。不骄不躁,懂得扎好根基打好基础,不忙与百花争艳,全神贯注于养分的汲取,让自己一出场便惊艳四座,摇落这满眼的青葱。现在想来,阿紫的心性真是难得。
春去秋来,燕飞雁归,兜兜转转,十个年头悄然逝去。阿紫的腰身不再婀娜,臃肿而弯曲的的腰身控诉着岁月的无情。它好像变得很笨,它的叶子不再像以前般夺人眼球,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没有精神的绿,让人看后徒生伤悲。我明白,这是因为它身限于空间有限的花坛之中,十年已过,它的根再往下也只能触碰到破碎的水泥和顽石,无法再汲取更多的养分。它,被困住了。我心疼它的日益苍老,却又无能为力,只能看着它一天一天衰老下去。一日,父亲趁我不在,大刀阔斧地将阿紫的藤蔓给砍了,只留下它的根,上面有着触目惊心的伤痕。我回家后见到阿紫这般光景,心如火焚,只觉得眼睛酸得很。阿紫陪我长大,它是一棵葡萄藤,更是我的挚友。多少个岁月里,我搬张板凳坐在阿紫旁边,向它吐露我的心事。而今,我看着它残留于世的断根,双眼不自觉地变得朦胧。自此,我便不再来看阿紫,它的样子,令我难过。三个月后,我终是忍不住去了后院,院角的青葱不知怎地冒了出来,生机勃勃的样子让人移不开眼。我大喜过望,几个箭步冲到阿紫的旁边,惊讶地发现,阿紫重生了。它从仅剩的残根里抽出了青翠的嫩芽,虽然尚未成气候,但那明媚灵动的样子,一点也不逊色于十年前那个英姿飒爽的女子。置之死地而后生——阿紫以它坚毅的精神再次震撼了我。一株葡萄尚且如此,我们,也当如此存在。
风中传来岁月的铃声,它将阿紫变得愈发地刚毅。我闭目,耳畔又回响起阿紫的轻笑。
“如果你变得越来越冷漠,你觉得你成熟了,但其实没有。成熟应该是变得温柔,对全世界温柔。”
——题记
你看见一朵小黄花,你很喜欢它于是把它带回了家。你日夜不辞辛劳照顾它,给它浇水施肥。只要它对你略微点头微笑,你便满心欢喜,笑意盈盈。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你养着这朵小花,它陪着你长大,对你的依赖越来越强。可你却厌倦了它,爱上了篱笆外的野玫瑰。因为你觉得自己已经成熟了,该与之前不同。你逐渐减少了去看小黄花的次数,转而沉迷于野玫瑰的桀骜不逊,模仿它的暴戾,在自己身上武装了密密麻麻的刺。拒绝任何人的好意,和野玫瑰一起四处扎伤人,看到人们呲牙咧嘴的表情时骄傲不已,因为你觉得你让他们受了伤这件事完全是你做的,你因你有了自主权而兴奋不已。时光飞逝,当你想起小黄花冲到院子里去时,它却早已枯萎。你觉得心里闷闷的,一阵苦涩涌上你的喉咙,现在的你连拥抱自己都会痛苦。于是你开始拔去身上的刺,一根又一根。当你拔完以后,你忽然觉得,没有刺的身体很柔软,你发现以温柔去对待这世界时,收获的都是微笑。兜兜转转,你才找到了自己该有的模样。只是小黄花再也回不来了。
好像在我们这个年代,青春被赋予了太多含义。一句青春期本来就该叛逆,似乎成了我们“为非作歹”的保护伞。我们开始不想听家长的唠叨,对他们的关心嗤之以鼻。却对狐朋狗友偶尔的关切感到受宠若惊。我们把最好的一面表现给了外人,却让家里人承受我们的坏脾气。对师长的谆谆教诲置若罔闻,不屑扎头于浩瀚的学海。更有甚者学着电影里的人物躁动,让自己变得像一只斗鸡。我们不要成为这样的人,我们应该变成心晴如窗的人。用温柔去对待青春才不留遗憾,让身边的人都感到安心,这才是我们的成长。林清玄曾写过这么一段话,“唯其柔软,我们才能敏感;唯其柔软,我们才能包容;唯其柔软,我们才能精致;也唯其柔软,我们才能超拔自我,在受伤的时候甚至能包容我们的伤口。”在我看来,这柔软应该就等同于温柔了吧。我们每个人,来到这尘世,像一株蒲公英,纵有积蓄的再多种子,终有一天它会随风而去,而我们则落叶归根。任何人,不论他外表如何光鲜亮丽,在某个时空的转角里,他也曾是个心灵上的孤儿。所以,我们应该以温柔来对待遇见的每一个人,不要用青春期叛逆的芒刺去刺痛任何一个本就孤独忧伤的灵魂。
以温柔去浇灌青春,或许在下个路口,就遇见了更好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