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潭市小学生何翔与某影业公司签订了一份参演“一号角色”的协议,并支付了1万余元的费用。参演的网络电影播出后,何翔将自己关在房间里哭了一整天。原来,电影里的“一号角色”只有三个镜头外加一句台词,并且同一部电影的“一号角色”多达几十人。觉得儿子遭遇欺诈,何翔的父亲将影视公司告上法庭。
在不少人的印象中,“一号角色”在影视作品中肯定是主演;当“一号角色”多达59个,当“一号角色”前面还有7个“主演”,这部网络电影“花钱买角色”的价值底色就暴露无遗。对于学生和家长而言,事与愿违、美梦落空带给他们的不仅是物质上的损失,还有精神上的痛苦和伤害。
尽管头顶着“一号角色”的光环,这些孩子们扮演的角色分量却和群演差不多;与孩子们“花钱买角色”不同,群演还能获得或多或少的报酬。对于影视公司而言,通过移花接木的方式既解决了演员的问题,也趁机“捞一笔”,显然一举两得。天上不会掉馅儿饼,地上却有不少人为制造的陷阱;那些渴望“走捷径”的人们,很容易掉进陷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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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被骗局伤害,最好的办法就是减少一些“非分之想”。孩子热爱表演并没有原罪,却不能幻想着“走捷径”;在影视行业泥沙俱下、良莠不齐的当下,“花钱买角色”通常都禁不起推敲。那种指望一蹴而就、幻想着轻而易举就成功的人,很容易成为一些人眼中“待宰的羔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