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寸忠梅
近日,砚山县档案局收到一封来自平远镇丰湖社区居民陆俊兰寄来的“反馈信”,字里行间表达了对档案查阅利用服务工作的肯定和感谢:“正当我心急如焚之时,档案局工作人员给予了我信任,设身处地站在我的角度为我解决问题……特以此信感谢砚山县档案局工作人员给予的帮助,正因为有了你们的热心负责,才让事情顺利解决……”。
8月14日上午,县档案局迎来查档人员陆俊兰,由于她所持离婚证遗失,急需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办理不动产权证。通过检索查阅,发现查档人所提供身份证与所查离婚档案姓名不一致,且档案里未填写受理人双方的身份证号也没有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无法证实查档人(陆俊兰)与离婚当事人(陆建兰)为同一身份,而受理人的另一方(男方)居住在外省,不能前来证实。按照查阅规定,查阅民生档案必须是本人或是其直系亲属方可查阅利用,如有现用姓名与原姓名不相符的必须到当地派出所开具证明,才能提供查阅复印服务。这可急坏了前来查档的陆俊兰,“还得返回平远派出所开证明,急等着办事呀!这要到哪找谁来证明‘陆建兰’就是我呀?拿不到离婚档案我就补不了离婚证、更办不了不动产权证”。县档案局工作人员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秉承让群众“最多跑一次”的原则。一方面打电话到查档人居住地核实其身份;另一方面将情况报告给婚姻登记主管部门(砚山县民政局)并经得同意后,让查档人当面签署一份承诺书(即以承诺的方式替代一时难以出具的证明),随即,出具了离婚档案复印件。
这只是档案利用服务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县档案局秉承“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通过精减办事流程、创新工作举措、改进服务态度等贴心服务,进一步提高了档案惠民、档案服务社会利用价值,赢得广大查阅利用者的肯定和赞许。